《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十五)
一, 前言
我远方的家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位于太湖广场旁的京杭大运河的西边),于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间,遭到了三次严重地偷拆和一次强行非法入住。
为此,我给江苏省公安厅、无锡市公安局、南长区公安分局、无锡市信访局、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和拆迁公司发了十几封特快专递,报案和投诉了那些偷拆和非法入住事件和反映了存在的一些违法拆迁问题。根据网上跟踪记录显示,这些特快专递均准时到达目的地,和均被目的地单位签收。但这些特快专递如石沉大海 --- 至今六年,我没有得到任何一封特快专递的回复。这些特快专递是:
二, 特快专递
时间:2013-07-05, 特快专递号:EH 807164592 US, 寄给:无锡市南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关于:第三次房屋被严重偷拆。邮局存根见附录图1。
时间:2013-06-18,特快专递号:EH 736507221 US, 寄给:无锡市南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关于:第三次房屋被严重偷拆。邮局存根见附录图2。
时间:2008-12-16,特快专递号:EH 514893823 US, 寄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关于:第一、二次房屋被严重偷拆。邮局存根见附录图3。
时间:2008-12-08 ,特快专递号:EH 341014360 US, 寄给:无锡市广夏房屋中介拆迁有限公司总经理,关于:“拆迁告知书”。邮局存根见附录图4。
时间:2008-12-04 ,特快专递号:EH 341019628 US, 寄给:无锡市信访局局长,关于:第一、二次房屋被严重偷拆, 和房屋被强行非法入住。邮局存根见附录图5。
时间:2008-12-04,特快专递号:EH 341019631 US, 寄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关于:房屋被强行非法入住。邮局存根见附录图6。
时间:2008-11-26,特快专递号:EH 341012749 US, 寄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关于:第二次房屋被严重偷拆)。邮局存根见附录图7。
时间:2008-10-16,特快专递号:EH 341016683 US,寄给:无锡市公安局局长,关于:第一次房屋被严重偷拆。邮局存根见附录图8。
时间:2008-10-16,特快专递号:EH 341016666 US,寄给:无锡市广夏房屋中介拆迁有限公司总经理,关于:关于:“拆迁告知书”。邮局存根见附录图9。
时间:2008-08-25,特快专递号:EH 056737255 US,寄给: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反映一些拆迁问题。邮局存根见附录图10。
三,结束语
每一份特快专递都是一个SOS,它传递了受害人十万火急般地求助!
每一个特快专递都是一份档案,它记录了被传递者的冷血和不作为!
三鞠请安
2014年8月10日
于美国新泽西
附录 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1 给南长区公安分局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2 给南长区公安分局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3 给江苏省公安厅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4 给拆迁公司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5 给无锡市信访局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6 给江苏省公安厅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7 给拆迁公司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8 给无锡市公安局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9 给拆迁公司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图10 给无锡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特快专递的邮局存根
(2014/08/1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