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王建民,救人也救己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后任大连日报,新华社大连支社和香港文汇报记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来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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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王建民,救人也救己
 
姜维平
 
自从六月一日儿童节之前,王建民被深圳警方拘捕,至今已三个多月时间了,这位三个小孩的父亲,留在我记忆深处的强烈印象,是谈及刚过一岁的儿子时的笑声,从电话的听筒里远远地传来,一点也不比他的太太逊色,它是那么柔情,悦耳而动人,而如今,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太太,对忽然失去他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她不仅要策略地回答儿子找父亲的讯问,还要精心安排另两个较大孩子的生活和学业,更重要和麻烦的是,她还要以带“罪”之身,去和专案组的人周旋,她和她的父亲被取保侯审,全家成年人都成了嫌犯,却不知道犯了哪家的法律?难道中国的公民不可以在香港或世界任何地方办几本杂志,不可以卖杂志或拉点广告什么的?难道为了生活好一点,为了养育一大家子的人,不可以赚一点钱吗,做点生意就可以被强加“非法经营”的罪名吗?
 
这是深圳警方在抓捕王建民时,巧妙而拙劣地强加给一个书生的不能接受的罪名,现在,随着国内高层内斗形势的变化,对王建民的羁押,审讯,处理,变得越来越神秘,刚开始还允许家人聘请律师,他还可以与律师交谈,眼下一切都被禁止了,不仅家人不知道他的真实的状况,而且律师也被拒之门外,与此同时,在8月18日却有四位专案人员,忽然奉命到他家录像,主要内容是关于小宝宝的,如何玩耍逗笑,如何饮食起居,如何想念爸爸,等等,像拍电视剧似的,还要求王建民太太对老公讲两句,不外乎是顺从警员之类的好言相劝,由此推断,王建民的态度不太好,硬的不行就来软的,硬的叫“逼供”,软的叫“诱供”,这些我都经历过,也上过当受过骗,其目的都一样:叫嫌犯违心认罪,写出文字材料,以便符合上级领导的需要。
 
而且,公安人员还给家人播放王建民在看守所的录像,建民像背书似的,赞扬看守所如何人性化管理,警员很善待他,一天可以洗三次澡,一次日光浴,口粮吃不完,有人浪费粮食,建民还批评人家,他还可以读英文书,等等,真像免费的疗养院一样,建民太太在复述时,声音都被感动的发颤,我没说什么,但我不相信,既然那么好,为什么办案人员自己不进去呆着,建民要耗费国家那么多钱,尽早放了不是大家乐,真是拙劣地表演和掩饰到了极点,只有脑残的人才会认同当真,我承认,深圳第二看守所对建民这样资深媒体人会比较好,但毕竟是失去了自由,人是放养的有思想感情的高级动物,是有尊严和信仰的,不是猪狗,把“因言获罪”的记者抓起来,还搞这一套花架子骗人,真的是可恶之极,这正好说明这一案子的神秘诡异之实质。
 
为什么要抓捕王建民?我请教很多与他有来往的朋友,大家众口不一,有的说他和曾庆红的秘书关系不一般,曾当过亲共的香港某智囊机构的副院长,不自觉地卷入了上层政治斗争,目前,曾庆红和周永康都背运,王建民就成了牺牲品;有的说,他在香港办媒体赔本,在国内却用批评权力要挟而敲诈勒索,搞所谓的“有偿新闻”,赚了不少钱;有的讲他和广东省的某派系官员有联系,收了钱而提供炮弹,打击政敌,正被另一派抓住把柄,受害方要狠狠地报复他,等等,反正我也回不了国内,对这一切都难以核实,姑且听之。我唯一确信的是,嫌犯进了无法无天的内地公安局手里,就是把人丢进“垃圾堆”的大筐,随便可以往里装罪名,上级要下令放人,下级有一万条理由抚慰,像对待薛蛮子那样;反之,当官的一锤定音,下级也可以编造一万零一个罪状,把人犯关进大牢,像出版官方不喜欢的书籍的香港老板姚文田一样。
 
这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泱泱大国,已进入世界首富,首强的前列,有庞大的军队和警员,却要抓捕办几本杂志的可怜的文人,贪官动辄贪占数亿元,书生收点小钱还有罪,抓了先生还要再骗太太,孩子,让人坐冤狱还得叫人感恩戴德,这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都是仅见的,还好意思讲“依法治国”呢。“法律”在哪?“国威”在哪?治了神马?治得是报纸杂志吗?没有文人和杂志,官员做得那些坏事,丑事,就没人知道吗?我看,不论什么罪名,什么情节,都讲不过去,收点小钱也是取财有道,无伤大雅,国家的公民不应当赞助文化新闻事业吗?我不清楚,王建民是否从事了商业经营活动,但假定他做了,也是生存必须的,由于内地网络封锁,老百姓读不到非官方的媒体,王建民不畏艰险,把香港的杂志送到客户手里,这是积大德的功臣,应当受到政府的奖励,也应当接受人民的赞助,何罪之有啊?谁说他是非法吗?《宪法》不是明明写着公民有言论自由吗?每个人不都是靠特长而自食其利吗?
 
笔者与王建民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亲身感受到他对人的善良,无私,慷慨,义气,他不仅是新闻界的好记者,好编辑,而且是热情的社会活动家,有底线,守规矩,讲信誉的文化商人,他又是对家人充满爱的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总之,建民是我的老师,我的诤友,我的好弟兄,我至今还记得,他1998年在大连勇敢地帮助惨死狱中的黑龙江省的张律师申冤的故事;还记得2006年笔者走出大牢曾得到他的无限关爱,他曾令我写一张便条给邱立本,内容是感谢《亚洲周刊》第一个报道我的“文字狱”,他一字一句地帮我修改,让我抄写了两遍;他委托一位朋友把香港演员张云赞助我的2000港币带到天津,下半夜还打来电话问及情况,当时,我藏在那里的一家民企创作书法作品,实际上是在逃难,而薄熙来正是如日中天,问鼎中原;我2009年移居加拿大之后撰写的文章,大部分发表在王建民办得刊物《脸谱》和《新维月刊》上,无疑地,这些文章,有助于中共的改革派扳倒“薄骗子”,如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感谢,但求宽恕;过河拆船,卸磨杀驴,却是现实。深圳警方把王建民抓起来了,没有上级的指示,谁敢下手啊?上级是何人?难道还是周永康的死党吗?这要如何解释呢?
 
近日,王建民的太太向警方递交一份申请和病志,它足证做为一个嫌犯,因病应当取保候审,王建民身患甲状腺疾病曾做过手术,也易于复发,他又不是危害社会的暴力犯,不适于继续关押,而专案组强力要他失去自由,就是要他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消耗他的体力,摧毁他的意志,贬低他的形象,有罪推定地编造和虚构他的罪行,判其入狱,从而达到逼其停办刊物,闭嘴消声的目的。同时还要一箭双雕地警示其他文人,尤其是香港人。也许这正是香港发生“占中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决策者必须清楚,当一个公民把嘴封上无法自由表达愿望之时,很可能行动就要失控。虽然我并不赞成以违法的方式占领公众地盘,还是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但我深知,像王建民这样的香港老记被抓,一定如同有人往正在燃烧的铁炉里添柴加油一样,使执政者坐在火山口上。我请求中南海的领导下立即下令释放王建民,就像朝火炉浇水一样,救人如救己。
 
2014年10月3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自由亚洲电台103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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