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老几 2014.10.15
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小逻辑》,就是辩证逻辑。经常看到有人说,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不是逻辑,是哲学。比如邓晓芒就是如此说,自然有他的道理。但是这个问题不见得就是那么简单。黑格尔自己说在讲逻辑,你说他讲的不是逻辑,是哲学,这个得有个说法。
从黑格尔的角度看,辩证逻辑就是形式逻辑,是充实的形式逻辑。换句话说,形式逻辑是辩证逻辑的一个特例。事实上,《小逻辑》中黑格尔确实是用形式逻辑的方法,诠释辩证逻辑。从这个角度上说,黑格尔的哲学不仅是非常清楚的,而且是很严密的,尽管也有牵强的地方。
要理解这点,首先需要了解黑格尔是如何看待形式与内容的。这也是很多问题的共同点,比如经常讨论的公有制与私有制的问题,民主与独裁的问题等等。这些看起来不同的问题,在哲学上是同一类问题。
通常的观念认为,形式和内容是分开的,内容与形式无关。比如对小说《西游记》来说,无论是电子版,还是印刷版的形式,对《西游记》本身的内容是没有影响的。黑格尔认为,这只是形式的一种,是外在的形式,是形式的外在性。黑格尔强调的是,必须要同时看到,任何内容,必定是要有自身的形式的。比如西游记的内容,是以神话小说这种形式表现的,而神话小说这种形式,恰恰又决定了西游记的内容。
也就是说,形式有内外两重性。一是内在的,形式即内容;二是外在的,形式与内容无关。在本质论阶段,形式即现象。这前面一点就是说的现象即本质;而后面一点现象只是与本质无关的表象。黑格尔认为,休谟之所以否定因果,是因为他没能够分清本质的现象与无关本质的表象之间的区别。
就拿公有制与私有制来说,我们见到的有很多所谓的“公有”,其实是由少数不受约束的人控制的,社会和公民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利益在里面,“公有”只是表象。真正的“左派”思想的人主张“公有制”,是想有社会共有的真正的“公有”;而真正“右派”思想的人主张“私有”,也不见得是完全反对“公有”,而是因为看到的“公有”并不是共有,而是“他有”我没有,所以反对公有。很多时候,双方的想法未必有什么大的差异,争论都是因为各自的形式与内容不一致所造成的。
形式和内容这个问题,在科学上比较简单。思维只是一种单纯的形式的运动,其内容是外来的,因此科学的内容与形式很难达到充分的一致。
逻辑这种形式,可以说是没有内容的,即没有感官可以知觉的那种内容。但是黑格尔认为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比如我们常说一本哲学书没有内容,并不是说它真的没有内容,而是指它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思想。可见在哲学上,所谓内容,没有别的,就是指思想。也就是说,思想不可以被认为与内容不相关的抽象的空的形式。
出于这种观点,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的三段式是空虚的,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他甚至认为,除了纯学术上的作用以外,形式逻辑在生活中几乎就没有什么用处。比如:“玫瑰是红色的,红色是一种颜色,因此玫瑰是有颜色的。”这个三段式完全就是多此“二句”,我们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推理,就能够知道“玫瑰是有颜色的”。再比如,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其大前提是“凡是思者都在”;但是人们并不需要这个前提,就可以知道原意。这种看法当然有其实用主义的歪曲成分在里面。
为了使逻辑这种形式,摆脱空虚,真正成为思想,黑格尔发展了辩证逻辑。其实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思想,并非纯是他自己的发明,而是继承来的。之前康德已经断定,传统的形式逻辑是分析的,以不矛盾为基础,并不能提供真理的充分条件。康德提出的先验逻辑,就包括“分析论”和“辩证论”两个部分。”分析论”是关于知性的学说,”辩证论”是关于理性的学说。
黑格尔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起来,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通过考察人的逻辑思维过程,发现了思维的形式和内容的发展规律。在黑格尔那里,概念的展开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人的认识发展与这个过程是相一致的。辩证逻辑把思维形式看作是与内容,即与思维所反映的在现实中客观存在着的事物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形式。概念是辩证思维的最基本形式,辩证思维的其他形式都是概念的展开和推演。辩证逻辑把对概念的辩证本性的研究作为前提和基本任务,它研究概念的形成、发展及其内在的矛盾运动。概念在反映客观现实时,具有一个从抽象向具体发展的过程,不只停留在抽象的阶段上。概念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真正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的必然联系,达到主观与客观、普遍与特殊的辩证统一,从而形成具体概念。具体概念不是思维的外在形式,而是思维的本质内容和矛盾运动的形式。
尽管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有牵强武断的地方,但他的逻辑方法无疑是合理的。至于马列如何将辩证法发展成为一种消灭异己的斗争哲学,恐怕不是黑格尔所能够预料的;就如同孔子的礼教被后人发展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动的教条,耶稣的爱人被以其名义立国的人们用来争战杀人,佛陀的身后是借佛骗钱的和尚等等一样。每个人只能为自己负责,不能够代替别人,这是理性的原则。
最后总结一下在批判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到底是不是不同的逻辑?从前面可以看到,辩证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形式逻辑是辩证逻辑的一个特例。也就是说,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既同又不同。相同的地方,都是思维逻辑;不同的地方,形式逻辑是虚的,静止的,同时的,非矛盾的,确定的,可演算的。辩证逻辑是实的,动的,矛盾的,发展的,演变的,过程的,不确定的。用易经的术语,辩证逻辑研究的是“变易”,形式逻辑研究的是“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