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是我的好朋友。我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三年,克里斯是那里的合伙人。他是个很成功的房地产律师。但是在我面前,他是个非常和气友善,时时搞怪的朋友,一点架子都没有。
到底我们是怎样认识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好像很自然地就聊到一起了。那时克里斯正在做着一桩中国人的生意 – 一位香港老板要购买曼哈顿的一个楼层,找到克里斯代理。生意进展的很顺利。Closing那天,买主关老板从香港飞来纽约,在我们事务所呆了一个上午,顺利将生意完结。
然而用过午餐,关老板却没能如愿返回香港。他和克里斯在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克里斯做了一些额外的,但却是必须的工作,而关老板不肯支付这笔在他看来是合同之外的律师费。两个人关在会议室两个小时,都讨论不出个结果来。
喝咖啡休息的时候,我被叫到会议室去缓和气氛。我尽心尽力地和双方聊着中美两国影视圈的各种八卦,几乎要将我平时的积累倾囊而出的时候,两个人的脸色才和缓下来,可以接着谈钱了。
正要准备开始进入下一轮谈判,关老板的手机响了,是关老板在巴西的助理打过来的。关老板在巴西买了一座矿,也是刚刚结完生意,到了付律师费的时候了。巴西的律师特别便宜,这么大的生意只要他七千美金。这个电话就是助理打来跟关老板要钱的。关老板这会儿正在气头儿上,尤其听不得律师要钱,他没好气地对着电话说:“七千没有,给他两千,告诉他下次我去巴西请他吃饭!”
两分钟以后我听到电话里的回音:“Deal!”
那天的谈判结束后,关老板来到我的办公室找我,让我去香港发展。关老板说你们美国太死板,什么都要照章办事,你们美国的律师一天到晚就是坐在办公室里给人家写文件,这哪像个赚钱的样子?关老板说,要赚钱就得去那些法律不健全的地方,比如中国大陆,“我在中国大陆揾钱容易的狠啊!”
我后来也没有问克里斯,关老板最后有没有付给他那笔额外的律师费。但是我笑着跟克里斯提过关老板的建议,我说如果我没有老公在这里,我就去香港揾钱。克里斯说他要是还没结婚,他也想去香港。
克里斯去香港工作倒也方便,他年轻时考下了在英国做律师的执照。后来他虽然没有在英国发展自己的事业,但是一直拿伦敦当第二故乡,时不时的就过去玩儿两天。他知道我向往伦敦,却从没有机会去,就约我和我先生跟他们夫妇一起去。他去伦敦都是选择周末,周五去,礼拜一回来。因为地方熟,一个周末就够玩儿了。我觉得这个主意简直酷极了,”I am going to London for the weekend.” 听起来就好像伦敦是我们家后院儿一样,要多唬人就有多唬人。兴致勃勃地回去跟老公商量,谁知他坚决不去,说是懒得签证。我嫁了个宅男,他一天到晚呆在家里种花,哪都不去。开始我还因为这个和他吵,后来我也懒的吵了,嫁鸡随鸡,不去就不去吧。
但是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没有和克里斯一起去伦敦。人生充满无法预知的未来。今年夏天我们还在网上聊天,说要两家搭伴儿去欧洲。没有想到,到现在已经是不可能了。
克里斯个子很高,穿一身笔挺的西装,是个型男,但是这个型男却有一颗柔软的心。有一次克里斯来我的办公室找我闲聊,那时正值“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热播,我在网上听王韵壹的摇滚。被克里斯看到,他就坐下来不走了。他说他年轻的时候是摇滚迷,上大学时他有自己的乐队,他们还去了著名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他说那是他一生最难忘的经历。那天下班的时候,克里斯等着我一起坐火车回家,跟我讲了一路他的摇滚时代。那些乐队的名字,还有令他灵魂出窍的吉他片段。讲到激动处,我隐约看到他眼里有泪光闪烁。
第二天,克里斯带给我一张Woodstock 音乐节的记录片碟片,让我好好看看,说这是他的青年时代。
我听说过大名鼎鼎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但只是听说而已,因为有一次在新浪娱乐新闻中看到李安要拍一部记录片,叫“制造伍德斯托克。”
克里斯的碟我实在看不下去。满眼破衣烂衫的身体,配上蓬头垢面,神情恍惚的脸,满耳的尖叫嘶喊和其他各种各样的噪音,看了五分钟,我感觉自己要疯了。
我只好去文字中了解伍德斯托克。读完袁越的《一代人去那里相互问好 - 回望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才知道,原来克里斯的年轻时代是这样度过的:
伍德斯托克是纽约附近郊区的一个小镇。1902年,一位有钱有闲的英国帅哥,厌恶工业社会,来到伍德斯托克,打算将这里建成他理想中的乌托邦。快进到1960年代,乌托邦早已建成,又因为全球的“左倾”思潮, 这里吸引了来自美国各地的激进的颓废的艺术家,包括鲍勃迪伦。发疯的土壤已经具备。
1967年,乌托邦被四个富二代嬉皮士看中,四位理想主义者辞去华尔街的高薪工作,罄尽心力要在这里办个盛大的摇滚大爬梯。消息传出,50万嬉皮士从全国各地聚集伍德斯托克。纽约警察局要派警察来维持治安,音乐节组委会还要亲自出面面试几百名警察,凡对嬉皮士有偏见的一律不用。因为来的人太多,伍德斯托克小镇没有那个大的地方,所以摇滚爬梯其实是在距离伍德斯托克不远的一个山谷里进行的。50万嬉皮士,几百名对嬉皮士感兴趣的警察,在一个远离人群,水电都不通的小山谷里,不分昼夜地听三四天摇滚,会发生什么情况?
很快就屎尿遍地了。因为听音乐听高了,需要嗑药,嗑药高了以后就容易屎尿失禁,又由于卫生设备不完善,遍地黄白之物得不到及时的处理,为了抵抗这呛人的气味,就只能再继续嗑药。
台上的歌手也被熏的忘了歌词,只好大声叫喊:”自由!自由!自由!” 一瞬间,所有的嬉皮像是突然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归宿,找到了自己流浪的意义,马上拿开捂着嘴的手,泪流满面地跟着呐喊自由。
。。。
伍德斯托克是美国音乐史上最著名的一次音乐节。后来专家们认为,这么多激进分子聚集一处却没有出现大规模斗殴和死伤事故,就是因为大家全高了。
“从那以后,整整一代人有了一个共同的称号:伍德斯托克一代。虽然后来人们都说,当初参加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年轻人现在都是公司老板和华尔街的股票经纪人,可不管怎样,伍德斯托克以及后来的这部纪录片都真实地记录了这一代人曾经有过的梦想,和他们火红的青春。”
从那以后,克里斯和我有好几次一起坐火车回家,一起谈起伍德斯托克。克里斯脸上偶尔露出的神往,让我觉得他又看到了留着长发,头发上插着鲜花,嗑着药唱着歌的自己。我告诉他,我们也有自己的“天安门一代”。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我没有真正经历过天安门,我的伍德斯托克是罗大佑,李宗盛,还有那一次我失恋之后喝了一瓶二锅头,四瓶燕京啤酒的经历。
John Grisham 在他的小说里这样描写律师: the well-dressed zombies ride upward to yet another day of useless labor. 克里斯和我在工作中就是两个穿着讲究,面无表情的僵尸。 但是在工作之外,我们偶尔会一起怀念各自那有热血的年轻时代。
在纽约的三年我做的非常不愉快。后来终于下决心离开那里,来到了湾区。有时回想那段纽约的日子,克里斯的友谊几乎是唯一的温馨回忆。
我搬来加州以后,克里斯还常常给我来信。我会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收到一封这样开头的信:Hi Kiddo? What’s up Kiddo? 我知道这必是克里斯。克里斯是个很敞亮的人,他把友情也处理的非常的敞亮。他的关心和爱护都在阳光下,在春风里,就如同那一句 Hi Kiddo, 如此温暖,又如此明朗;如此明朗,却又特别温暖。
克里斯有两次介绍他在纽约的客户来加州找我做他们的代理。他在对客户的介绍中,称我是 a very intelligent, very capable young lawyer. 任何时候想起来,在这个充满竞争的领域里,我有克里斯这样可亲可爱的朋友,心里都充满着快乐和安宁。
我的朋友克里斯,昨天早晨因为心脏病突发,于家中去世,终年51岁。
我是在今天早晨8点半钟的时候,接到克里斯秘书打来的电话,得知了克里斯的死讯。我无法再继续工作,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为克里斯流了很多的眼泪。
在我的Email Inbox里面,最后一封来自克里斯的信是10月22号收到的。那时他刚刚从意大利度假回来,发信来给我讲述他在意大利看到的博物馆,意大利的街道,还有路边的披萨店。那个Email我没有回。 收到的时候我没时间回,下班后又忘了回,后来也没有再想起来回。直到今天,我不需要回了。以后也不会再有这样以 “Hi Kiddo” 开头的Email等着我回复了。
I will forever remember to reply my friends' emails right a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