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看电视剧,不敢搭那时间。看大家讨论得热烈,忍不住想温习一下那热烈的文字。一起吧,书在这里: book.kanunu.org/book3/8256/
附一篇我觉得写得到位的书评:book.douban.com/review/5609174/,拷贝如下:
烈火烈酒烈人——土地情诗与血性颂歌
2012-10-07 19:17:08 来自: 陌知 (与未知相似)
红高梁家族的评论 5
红高梁家族的评论 5
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现这样的句子,激起了我强烈的兴趣。当艳丽的语词不是噱头,那就很可能是燃起人性内部渴望的火种。
这印证了我对整部《红高粱家族》的评价:一部狂野地极致所有感官的功能,大笔淋漓地挥洒着热情的作品。
此后在另一门课的课程作业中,我选择了《红高粱》单篇的时间叙事作为论述课题,因而阅读了一些相关文献。各种专家学者太多的赞美我已不再赘述,单说吸引我的,语词上是色彩的洋溢和触觉的充沛,结构上是线式跳跃网状回结,而那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热烈感情让我在阅读时都不禁手心出汗,心潮澎湃。
在豆瓣上,我一般都会写自己的感受。但写作手法之类的专业分析并非没有价值,相反这些分析都是我个人感受的硬件基础。只不过大量文献已经论述了《红高粱家族》的语言、结构、修辞、视角、感情色彩等等,其中大多颇给人以启发。尤其在二十多年之后来看,这些当时爆炸式的评论以及随后多年内业内对其接连不断的研究评述,足以完善了这部作品的学科价值和社会价值。
虽然,所谓社会价值还有待考量。抛开那些只能风靡一时的噱头,太多的人并不怎么了解这部作品,这部作品给人以困惑的抒发和精神的瞭望,是市面上那些廉价励志历史读物所远远不及的。
当代文学史已经告诉我们,这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同时作为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的代表作。
而抛开这些知识背景,任何一个读者,不论是否知晓文学史,都能清清楚楚感受到的是,一部有着不同于中国儒家传统的另类精神的土地情诗。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这样的情结,因不理性,而至于伟大崇高,而至于一厢情愿,如何不让人感动?
莫言后来连着写了几篇中篇,却也无法使《红高粱家族》形成一部完整的长篇,原因都是第一篇《红高粱》写的太烈了,烈到后面的文字都无法与之匹敌。再多的话,已经迅速地喷发掉了,甚或是让人感到后面的文字里有再炽烈的东西,相比之下也冷淡了许多。
这是一部通篇烧着大火的书。而且第一篇就已成燎原之势,后续篇目让这火稳稳地继续烧着。
《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
一开始写的是人,交错的时间线,让读者和我爷爷我奶奶一起谈恋爱,纵然他们早已成灰,成为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历史。但百年后的我们,作为子孙的我们,和他们并肩站在一起时,仍能感觉到一种深深地自卑,在他们高大威猛健全的身姿旁,我们相形见绌。
后来写的是狗,因为人死绝了。狗也呈现出烈性来,进攻与防守,内讧与分裂,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连狗的种性如此,那是高密乡家家户户养出来的狗,足以令孱弱的今人为此汗颜。
说这作品写农民抗战,这简直是用错了概念。莫言根本不管抗战不抗战。有日本鬼子的时候,杀鬼子;没日本鬼子的时候,杀仇敌。
什么是仇敌?截了我的钱财,抢了我的姑娘,杀了我的兄弟,这就是仇敌。土地上没有日本鬼子的时候,杀人越货的事情遍地皆是;等扛着铁炮驾着坦克的日本鬼子来了,这杀人越货就变成了精忠报国。
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傻,这么传统,这么义无反顾,这么一厢情愿。
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烈,这么豪放,这么狂妄奔放,这么忠于土地。
莫言赞颂这些,赞颂如酒神般的迷狂。
切勿理性看待这些,我说。
但倘若你要用理性看待,也同样无懈可击。
血红的高粱,血红的土壤,血红的酒,血红的人,血红的太阳。这是电影《红高粱》最后一幕定格。
理性的西方人给了它一座奖杯。
理性的东方人争相去看,想看的却是高粱地里的抢亲和偷欢。
在酒神面前,理性真是不堪一击,要么毫无用武之地,要么就猥琐下贱起来。
这就是莫言给我们呈现的精神盛宴。小说里的画面远远比电影更为丰富多彩。血红、玫红、凝紫、暗青、湛蓝、雪白、土黄……莫言的高密乡色彩明媚而厚重,鲜亮而沉郁,他大把大把肆无忌惮地涂抹这些色彩,看人看到一个比真实更加真实的中国乡土。
如果莫言会画画,必然也是个大家。
而整部著作读完,心里的火也烧完了,余烬的余热让人依恋不舍,久久爱抚细琢,那高大伟岸的身姿都在烈火里烧成灰了。
我也在想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人能够这样活着?
勤勤恳恳卑躬屈膝的中国农民何时能够像这样,像个顶天立地的人一样活着?
爷爷这样活着,奶奶这样活着,罗汉大爷也是这样活着……
喝着高粱酒的人民这样活着。高粱地烧没了,最醇美的高粱酒也没了,所以父亲那一辈都及不上。
而后辈更及不上父亲那一辈。
但是,就是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祖先,才让我们有所期望,期望这种子在我们的身体里,有朝一日还可以生根发芽。
莫言这样真诚、丰富、直接的肺腑之言,在今已是少见了。这种大肆渲染的手法好像被革命文学抢注了专利,套上意识形态的大盖帽,让一般读者都敬而远之。
《红高粱家族》有没有意识形态呢?有的,当然有的,当然是热烈而洪亮的。然而这种意识形态早已超越了所谓国仇家恨,所谓共产主义,所谓反封建反侵略等等这样的字眼,它深入到人性的根子里,探讨人如何在一篇富饶的土地上壮丽地生活。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莫言跻身世界级的作家。民族的土地,民族的生活,体现的是人类共通的求生的率性,这就是人类共有的文学作品。
然而,这种意识也的确不是最完美的。它已经很完整得被表达了,但还是开头所言,操之过急,以至于过犹不及。
倘若莫言一开始缓下心来写长篇,大概就是一部史诗级的著作了。
后来我又读到了《透明的红萝卜》,这是莫言依据他小时候的经历所写成的,惊讶于这个小中篇的风格与《红高粱》之迥异,感到莫言的笔力真是丰沛不衰,可以燃起大火,也可以结成寒冰。
《红高粱家族》这样的作品,是写给青年人的,是献给有着关于“我爷爷”“我奶奶”“我爸爸”这一辈记忆的青年人共同瞻仰的东西,是一首对我们这个民族根子里千百年来一直被压抑而未能登堂入室的豪情血性品质的颂歌。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现这样的句子,激起了我强烈的兴趣。当艳丽的语词不是噱头,那就很可能是燃起人性内部渴望的火种。
这印证了我对整部《红高粱家族》的评价:一部狂野地极致所有感官的功能,大笔淋漓地挥洒着热情的作品。
此后在另一门课的课程作业中,我选择了《红高粱》单篇的时间叙事作为论述课题,因而阅读了一些相关文献。各种专家学者太多的赞美我已不再赘述,单说吸引我的,语词上是色彩的洋溢和触觉的充沛,结构上是线式跳跃网状回结,而那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热烈感情让我在阅读时都不禁手心出汗,心潮澎湃。
在豆瓣上,我一般都会写自己的感受。但写作手法之类的专业分析并非没有价值,相反这些分析都是我个人感受的硬件基础。只不过大量文献已经论述了《红高粱家族》的语言、结构、修辞、视角、感情色彩等等,其中大多颇给人以启发。尤其在二十多年之后来看,这些当时爆炸式的评论以及随后多年内业内对其接连不断的研究评述,足以完善了这部作品的学科价值和社会价值。
虽然,所谓社会价值还有待考量。抛开那些只能风靡一时的噱头,太多的人并不怎么了解这部作品,这部作品给人以困惑的抒发和精神的瞭望,是市面上那些廉价励志历史读物所远远不及的。
当代文学史已经告诉我们,这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同时作为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的代表作。
而抛开这些知识背景,任何一个读者,不论是否知晓文学史,都能清清楚楚感受到的是,一部有着不同于中国儒家传统的另类精神的土地情诗。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这样的情结,因不理性,而至于伟大崇高,而至于一厢情愿,如何不让人感动?
莫言后来连着写了几篇中篇,却也无法使《红高粱家族》形成一部完整的长篇,原因都是第一篇《红高粱》写的太烈了,烈到后面的文字都无法与之匹敌。再多的话,已经迅速地喷发掉了,甚或是让人感到后面的文字里有再炽烈的东西,相比之下也冷淡了许多。
这是一部通篇烧着大火的书。而且第一篇就已成燎原之势,后续篇目让这火稳稳地继续烧着。
《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
一开始写的是人,交错的时间线,让读者和我爷爷我奶奶一起谈恋爱,纵然他们早已成灰,成为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历史。但百年后的我们,作为子孙的我们,和他们并肩站在一起时,仍能感觉到一种深深地自卑,在他们高大威猛健全的身姿旁,我们相形见绌。
后来写的是狗,因为人死绝了。狗也呈现出烈性来,进攻与防守,内讧与分裂,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连狗的种性如此,那是高密乡家家户户养出来的狗,足以令孱弱的今人为此汗颜。
说这作品写农民抗战,这简直是用错了概念。莫言根本不管抗战不抗战。有日本鬼子的时候,杀鬼子;没日本鬼子的时候,杀仇敌。
什么是仇敌?截了我的钱财,抢了我的姑娘,杀了我的兄弟,这就是仇敌。土地上没有日本鬼子的时候,杀人越货的事情遍地皆是;等扛着铁炮驾着坦克的日本鬼子来了,这杀人越货就变成了精忠报国。
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傻,这么传统,这么义无反顾,这么一厢情愿。
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烈,这么豪放,这么狂妄奔放,这么忠于土地。
莫言赞颂这些,赞颂如酒神般的迷狂。
切勿理性看待这些,我说。
但倘若你要用理性看待,也同样无懈可击。
血红的高粱,血红的土壤,血红的酒,血红的人,血红的太阳。这是电影《红高粱》最后一幕定格。
理性的西方人给了它一座奖杯。
理性的东方人争相去看,想看的却是高粱地里的抢亲和偷欢。
在酒神面前,理性真是不堪一击,要么毫无用武之地,要么就猥琐下贱起来。
这就是莫言给我们呈现的精神盛宴。小说里的画面远远比电影更为丰富多彩。血红、玫红、凝紫、暗青、湛蓝、雪白、土黄……莫言的高密乡色彩明媚而厚重,鲜亮而沉郁,他大把大把肆无忌惮地涂抹这些色彩,看人看到一个比真实更加真实的中国乡土。
如果莫言会画画,必然也是个大家。
而整部著作读完,心里的火也烧完了,余烬的余热让人依恋不舍,久久爱抚细琢,那高大伟岸的身姿都在烈火里烧成灰了。
我也在想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人能够这样活着?
勤勤恳恳卑躬屈膝的中国农民何时能够像这样,像个顶天立地的人一样活着?
爷爷这样活着,奶奶这样活着,罗汉大爷也是这样活着……
喝着高粱酒的人民这样活着。高粱地烧没了,最醇美的高粱酒也没了,所以父亲那一辈都及不上。
而后辈更及不上父亲那一辈。
但是,就是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祖先,才让我们有所期望,期望这种子在我们的身体里,有朝一日还可以生根发芽。
莫言这样真诚、丰富、直接的肺腑之言,在今已是少见了。这种大肆渲染的手法好像被革命文学抢注了专利,套上意识形态的大盖帽,让一般读者都敬而远之。
《红高粱家族》有没有意识形态呢?有的,当然有的,当然是热烈而洪亮的。然而这种意识形态早已超越了所谓国仇家恨,所谓共产主义,所谓反封建反侵略等等这样的字眼,它深入到人性的根子里,探讨人如何在一篇富饶的土地上壮丽地生活。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莫言跻身世界级的作家。民族的土地,民族的生活,体现的是人类共通的求生的率性,这就是人类共有的文学作品。
然而,这种意识也的确不是最完美的。它已经很完整得被表达了,但还是开头所言,操之过急,以至于过犹不及。
倘若莫言一开始缓下心来写长篇,大概就是一部史诗级的著作了。
后来我又读到了《透明的红萝卜》,这是莫言依据他小时候的经历所写成的,惊讶于这个小中篇的风格与《红高粱》之迥异,感到莫言的笔力真是丰沛不衰,可以燃起大火,也可以结成寒冰。
《红高粱家族》这样的作品,是写给青年人的,是献给有着关于“我爷爷”“我奶奶”“我爸爸”这一辈记忆的青年人共同瞻仰的东西,是一首对我们这个民族根子里千百年来一直被压抑而未能登堂入室的豪情血性品质的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