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定要去
进入十月,朝鲜半岛已经有了初冬的寒意。这样的气候,让凯恩和沃尔特等这些来自美国南部的大兵多少有些不适应。但对赵慕云来说,这样的气候就谈不上什么适应不适应了,因为他家乡的气候和这里是一样的。
入伍前,赵慕云刚刚结束了燕京大学的学业。他对自己未来的设计是要么到学校里教书,要么到某个机构里做点学问。那个时候的赵慕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扛着枪来到朝鲜。
但是,这个事情却偏偏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让赵慕云扛起枪的事件是“联合国军”对安东的一次轰炸。那次轰炸过后,“美帝”这两个字深深地刻进了赵慕云的脑子里。因为在轰炸中,赵慕云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的叔叔。
虽然人们都愿意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但有时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我们的命运都是被设计出来的,而且也是随时可以被改写的。无论是设计还是改写,总会伴着某个人的出现或者某件事情的发生。这里的“某个人”可能是自己的亲戚,也许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个自己压根儿就不认识的一个人。而自己只是读了这个人的书或者是听了他的一段话,甚至只是和人丛中的他或她相互看了几秒钟,然后命运就发生了奇妙的转变。而我们也就总对那个人或者几秒钟而念念不忘,甚至是以涌泉相报。
在赵慕云的生命里,叔叔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但设计了赵慕云的命运,同时也改写了赵慕云的命运。从小到现在,赵慕云经历的每一步都是叔叔设计的。在他很小的时候,叔叔经常对赵慕云说长大了一定要念书,读书才会有出路。没有叔叔的设计,赵慕云不会认字,不会上学,不会去走一条求学的路。没有叔叔的资助,赵慕云更不可能进北京去上大学。在赵慕云的成长过程中,叔叔比父亲还要关心他的学业和成长。因此,赵慕云一向认为如果没有叔叔,自己根本不会有今天。
在得知叔叔惨死后的那段日子里,赵慕云每天都觉得有一把钝刀在自己的心头上乱划。悲痛使他领略到了什么是天地变色,什么是日月无光。
在安葬叔叔的那天,赵慕云站在坟前暗暗发誓:这笔血债一定要让“美帝”用血来偿还。
没过多久,全国各地开始征兵。一心想为叔叔报仇的赵慕云立即参加了志愿军。
大学生到了志愿军里,那可绝对是个稀罕的宝贝,部队无论如何也不会把一个大学生派到前线去的。但复仇心切的赵慕云一心只想到前线去作战,所以在报名的时候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学历,只说自己上过几天学,识得几个字。
进部队没多久,战士们很快发现,这个一身书生气的新兵虽然说自己没上过什么学,却从不参加扫盲学习班。而神奇的是他总能挑出排长甚至连长写的错别字。开始的时候,大家对他挑的错还是将信将疑。但时间长了大家发现,这个说是“识得几个字”的新兵还真是会不少的字,而且知道的事也挺多。渐渐地,为战士们代写书信成了赵慕云业余时间的主要活动。虽然这个“工作”占用了他不少的业余时间,但每当赵慕云看到大家拿走家信时那副充满感激的样子,也就不觉得代写书信是个麻烦了。
赵慕云很快引起了连长的注意。连长在观察中发现,这个后生虽然乐于助人,性格也算随和,但总觉得这个后生在心里和大家隔着一层,让人很难和他交心。时间长了,连长也就不以为意了。
世界还不就是这样,什么样的人都有。
参军之前,赵慕云手里握的一直是笔杆子。来到了军营,笔杆子自然换成了枪杆子。一拿起枪,赵慕云浑身都觉得特别来劲。这股劲头让他自己都感到有些惊讶。每当射击训练的时候,只要对面的靶子一进到赵慕云的视线里,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个面目可憎的美军。赵慕云马上就会从心底涌出一股把所有子弹都打光的冲动。因此,在射击场上,人们经常看见这个后生即便是端着空枪,仍一脸怒气地瞄准对面的“美军”,将扳机扣得“啪、啪”直响。
赵慕云做这一切不为别的,只因为他觉得叔叔的在天之灵正在头上的某个地方看着自己。在“叔叔”的注视下,赵慕云训练起来非常刻苦,异常认真,所有作训科目的成绩都十分优异。枪杆子在他手中被耍得如同笔杆子一样轻巧。尤其是他那一手枪械分解还原的功夫,在连队里更是无人可敌。即使连长也不是赵慕云的对手。不仅如此,战士们更发现,只要一听到有战斗任务,这个一身书生气,却自称“没念过什么书”的后生身上,立刻就会散发出一股令人生畏的劲儿。
刘有财问老兵那股“劲”是什么?老兵看看刘有财,然后拍拍他的脑袋故作高深地说:
“杀气!”
刘有财一听,吓得吐了一下舌头。
在过江后的十几次战斗里,赵慕云表现得非常勇敢,展露出了过人的军事素养。在战斗中,赵慕云不仅头脑灵活,而且思路开阔,能够想到战斗以外的事情。尤其在危急时刻,赵慕云还颇有急智。
这更使得连长对他刮目相看。
在连长眼里,赵慕云具备了一个优秀战场指挥官的所有潜质。他认定赵慕云是个难得的军事人才。如果稍加培养,其前途绝对不可限量。因此,连长暗地里把赵慕云当成了重点考察和培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