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人生
——看电影《林家铺子》
这是一部被称作经典的影片,到底是不是名副其实,相信看过的人会自有判断。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部影片的主人公不是工人或农民,而是一个小杂货店的店主。对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期的政治环境来说,这部影片竟可以问世,并且在文革前并没有被批判,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小的奇迹。当然,也是因为电影改编自茅盾的小说,改编者又是文化部的副部长夏衍,所以又不算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奇迹,只能说是一个例外吧。因为人物身份的不同,有例外发生,也是说得过去的。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偶有例外也是允许的。
看了这部片子,跟我一样的观众一定会有这样一个感觉,那就是主人公的人生真是太艰难了。本来就是小本生意,赚取得仅是蝇头小利。可是又偏偏生不逢时,赶上了日军发动了九一八事变,紧着着日军又进攻了上海,因此而爆发了上海军民的一二八抗日壮举。在这些个大事变面前,学生们上街游行,宣传抵制日货,而首当其冲受到伤害不是生产厂家,却是拥有日货的小商小贩。地方乡绅官吏则乘机大发国难之财,又不失时机地向小商业主摊派军饷。再加上同行的倾轧陷害,又是在年关临近,谁都要用钱的节骨眼上,这个主人公的艰难人生可谓是走到了一个坎上,简直是到了雪上加霜,无以复加的程度了。
不过最后压倒他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商会和党部的两次明目张胆的敲诈,一次400元,一次500元。这900元的索要完全掏空了主人公那不堪一击的全部家当(包括所有存货),除此之外,主人公还有大笔的借贷需要偿还。再加上警察局的卜局长要娶主人公的独生女做姨太太。在这种局面下,如果主人公不走也只能坐以待毙,还要搭上了女儿的一生幸福。虽然钱对他很重要,可是要是为了钱而去结了那份亲,他是绝对不会去做的。把女儿嫁给那么一个人,这是他不能接受的。这点骨气他还是有的,这点是非观他也是有的,他再难也不会把女儿往火坑里送。仅凭此点,这个人就值得肯定与敬重。
所以,在万般无奈之下,主人公接受了家人的劝告,毅然带上女儿悄悄地离家出走了。女儿安全了。但是他的生意也没法再做下去了,他的走就等于宣告了他的破产。债主们蜂拥而至,卜局长也来了。为了驱散也来要拿回损失的小债主,警察竟然还鸣了抢。不过,这对主人公来说,都不算什么了。当然,远走高飞也并不是他愿意的,那是他在走投无路之下而能够做的唯一选择。如果仅仅是资不抵债,他不会走。但是有人逼着他把女儿嫁出去做姨太,这就不一样了,这是他不能答应的。因此,他是非走不可了。实际上不是他走,而是让女儿走,是他陪着女儿走。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是众多受害者中最大的受害者。
电影并没有因为主人公的出走而立即结束,而是又浓彩重墨地渲染了他的逃离,给那些比他身份更低微之人所带来的打击,甚至是灭顶之灾的惨状。比如朱三太和张寡妇这些劳苦的妇女,她们存在主人公店里的那点微薄的积蓄也都化为乌有了。这些个情节正好迎合了影片所极力宣扬的,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主题。意思是说,像主人公这样的人物,虽然屡遭商会和党部的勒索,同行的排挤,钱庄的盘剥,可也没有停止过对那些贫苦的城镇居民的剥削。在编导的眼里,就算是那些贫苦居民没把有限的钱财,作为参股投在主人公的店里,主人公开店做生意的本身就是一种剥削行为了。这在影片一开始的字幕里就已经明开宗明义地宣布过了。在那个字幕里,主人公也被算作是工商业者,而工商业者是被定位为剥削阶级的。
当然,这毕竟是将近六十年前的政治原则了,随着观念的更新,在三个代表的新思想面前,工商业者不再是剥削阶级而是劳动者了。主人公这样的小业主连标准定义上的工商业者都算不上,又怎么能成为剥削阶级的一分子了呢!可见那个时候的左是多么得荒唐,又是多么得可怕。所以,这部影片所宣扬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理念,在今天看来是那么得牵强附会,也是那么得不合情理。就事论事而言,主人公开店的目的不是为了吃掉谁,而是为了谋生。就像每个人都要替老板打工一样,做为小业主的人也是一名劳动者。虽然他被人称为老板,但是前来购物的人才是他的老板,是他的衣食父母。因此他讨好巴结顾客也是情有可原的,就在商言商而言,他这样做是理所应当,无可厚非的。
实际上这个主人公是一个极其忠厚老实之人,对于上门而来的债主他是真心不希望让人家空手而去的。因而他会想方设法地替人家着想,哪怕是去借高利贷,他都在所不惜。环顾左右,在今天,从中国到美国,到世界各地,这样的商家已经是珍稀物种了。欠钱的人与要债的人的地位已经是完全颠倒过来了,不是欠钱的人怕要债的人,而变成要债的人在欠钱的人面前低声下气了。因此,从另外一方面说,主人公这个人是不适合经商的,更不适合开店,尤其是在那种乡下小镇开店做生意。这种人要是在上海的贫民区开店,也许还会好一点儿。顶多是会被黑帮索要保护费,总不至于被商会和党部盯上而被他们连番抢夺了。那种小地方虽然小,但是坏人也是更加肆无忌惮地坏,想躲也躲不过去。
如果要为主人公的悲剧命运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那就不能不说到社会的法治问题了。法制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就像是有道路就一定要有交通规则那么得重要。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法制,不能够依法办事的话,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平与正义可言,就会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一方面是坏人为非作歹,无所顾忌;另一方面则是黎民百姓被欺凌涂炭,陷入极大的苦难之中。就像影片中的商会与党部,还有那个局长。芝麻大一点大的官就可以横行乡里,一手遮天了。主人公不仅倍受折磨,还要被逼着亡命他乡,颠沛流离。也正是因为没有法制,主人公被竞争对手常常暗下陷阱,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根本就没有一个良性的经商环境与条件。这些不正常的状况,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根本不利于民生与社会的安定。
问题的本质就在这里。中国有太久远的封建社会的历史,封建宗法思想一直是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影片的那个年代这一痼疾尤为严重,再加上连年军阀混战,又遇上外敌入侵,所以主人公实际上是生活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那是一个完全没有法制的野蛮环境。他自己既不善于心计,又无法自我保护,那么他不做牺牲品谁做牺牲品呢!所以,他决不是吃虾米的小鱼,而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编导心目中所谓的小虾米也不是被他吃掉的,而是被那些吃他的乡绅官吏们,在吞噬他的时候,也一口给吞掉了。把这笔账算在主人公的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
主人公的扮演者是谢添。他的表演不温不火,恰到火候。他以紧锁的双眉,愁苦不堪的神情,把这个人物的艰难都写在了他的脸上,也根植在他的心里,表现在他的肢体语言中。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非常能够打动人。他的演技是这部影片的最大亮点。没有谢添,就没有这个人物,也就不会支撑起这部作品。另外,店里的伙计,也是主人公远房亲戚的寿生,这个人物虽然出场很晚,戏份也不多,但是却很有看点。这个角色是由张亮扮演的。如果没有寿生这个人物,或者说如果不是由这位演员来饰演这个寿生,这部影片的剧情也就很难在戏剧张力上有所突破,从而也就不会成为一个很有份量的故事了。
电影《林家铺子》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XG_KM9yn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