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期理论
第十一条:元神来助来扶,贵看用神衰旺;忌神来冲来克,须观元气兴衰。详元神忌神章
注解:
1.
2.
第十二条:化进神,逢值逢合。如申动化酉,乃为进神。为福为祸,有应申月日者,有应巳月日者。余仿此。
注解:
1.
2.
第十三条:化退神,忌值忌冲:如酉动化申,乃为退神。为凶为吉,有应申月日者,有应寅月日者。余仿此。
注解:
结合前面化进神的解释。此处酉动化申为化退,以变爻推应期,应于逢值逢冲,此例仍为申金,故理论应期为申(值),和寅(冲)。
第十四条:间有应于独发独静。详独发章。
注解:
五 爻安静,一爻发动谓之独发;五爻发动,一爻安静为独静。野鹤老人强调:“独发独静,古有验之,余试亦有验也,皆在事应之后,始会神机,非初遂敢执以断祸福 与应期也。况卦得独静虽少,而独发者多,如舍其用神,执以决事者则不然”。也就是说,还是要以用神来断,不可以独发独静直接断卦。
第十五条:间有应于变爻动爻。如爻临戌土,变出酉金,其吉凶有戌日应者,有酉日应者。余仿此。
注解:
1.
2.
第十六条:勿谓爻之不验,远近当分。远事,定之于年月;近事,应之于日时。再间有占远应近、占近应远、占月应年、占日应时者,亦所当知。
占卦有时会出现“答非所问”的情况,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我们有一个比较专业的术语称之为“占此应彼”。所以我们问卦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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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第十七条:倘遇卦之不明,再占是法。卦有恍惚者,再占一卦,不可妄断。
注解:
《增删卜易》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一事一占,及一事多占。反对一卦多断,及包天包海的断法。卦象不明朗,可以接着再占,还不能确定,还可以再占,神仙不怕麻烦。神仙怕的是你看不明白又乱说。
第十八条:世空元动,须待元神逢值。如甲辰旬占求财,得困之坎,主亥日得财。余仿此。
注解:
如壬戌月 丙午日占求财?得困之坎 (空寅卯)
六神
【本 卦】 【变 卦】
青龙 ▅▅ ▅▅ 父母丁未土 ▅▅ ▅▅ 子孙戊子水 世
玄武 ▅▅▅▅▅ 兄弟丁酉金 ▅▅▅▅▅ 父母戊戌土
白虎 ▅▅▅▅▅ 子孙丁亥水 应○→ ▅▅ ▅▅ 兄弟戊申金
滕蛇 ▅▅ ▅▅ 官鬼戊午火 ▅▅ ▅▅ 官鬼戊午火 应
勾陈 ▅▅▅▅▅ 父母戊辰土 ▅▅▅▅▅ 父母戊辰土
朱雀 ▅▅ ▅▅ 妻财戊寅木 世 ▅▅ ▅▅ 妻财戊寅木
此卦世爻旬空,元神动来生,按此处的应期理论,应于元神临值,即亥日。
第十九条:世衰元静,必须元气逢冲。如秋占图谋,得困卦,后逢巳日成事。余仿此。
注解:
辛酉月 癸卯日
六神
【本 卦】
白虎 ▅▅ ▅▅ 父母丁未土
滕蛇 ▅▅▅▅▅ 兄弟丁酉金
勾陈 ▅▅▅▅▅ 子孙丁亥水 应
朱雀 ▅▅ ▅▅ 官鬼戊午火
青龙 ▅▅▅▅▅ 父母戊辰土
玄武 ▅▅ ▅▅ 妻财戊寅木 世
世爻寅木秋占衰弱,元神子孙亥水安静,按这里的应期理论,应于元神逢冲,即巳日。
说明:最后两条应期理论不太好理解,似乎和前面的理论有冲突的地方,《增删卜易》书上也没有更多的解释。很多疑惑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不过个人认为,断卦时当以前面基本的应期理论为主,最后两条是对前面理论的一种补充,可以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