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症结何在?

从大陆来到美国,至今在东西方度过的时日大致各半。愿以我所见所闻触及一下东西方的文化和制度。也许能起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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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年之交,上海外滩发生死36人,伤47人的悲惨事件,都是年轻鲜活的生命,而且是毫无名堂的失去了,让人心直堵得慌。
 
上海发生踩踏事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这样的惨剧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呢?各种说法都有:中国人太多,素质低,警察人力不够,市领导组织不力等等。总之是比较强调参与者,同时也一定程度怪罪于组织者。
 
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在美国,几乎任何建筑场所都有一个法定的人员限制。你如果留心的话,每一家餐馆都贴着一个大大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布告,说明超过多少人就是违法的。学校的每一间教室、电影院的每一个放映室、任何地方的每一个电梯,甚至公交车,等等等等,都有这样的布告。人不能过挤,这一概念根深蒂固。这是法!我的感觉,只有在私人家里才不受此限制。 孩子学校每一年的世界各族人民大聚餐总会有报名稍晚的人被拒之门外,其实真还不算很挤,但不能违法。
 
很自然的,人们会把同样的概念运用于露天场合。人们不习惯于太靠近,更不会有身体接触。太近了,就等着,不会推搡。说是素质也好,习惯也好,反正不容易引发踩踏事件。
 
然后在管理层也是实践同样的概念。露天场合虽没有法定的人员限制,但源于同样的概念,负责组织和维持秩序的,人数上限几乎是第一考虑的,不一定是一个具体数字,但凭常识判断一定要特意留心拥挤程度。这已是习惯成自然了,就如我在另一个博里写的。(见“中国人,美国人,一样也不一样”)
 
还有,就是老到的经验了。(1)一个露天场合的大型活动往往有几个入口。在美国,关卡一般不是设在窄窄的入口,而是在开阔的地方人为“造”一个入口,这样,自然环境的“瓶颈”就不再是瓶颈了。(2)组织和管理者都时刻想着人数不能过限,虽然那个场合可能没有一个法定的限。因为心理上有此一忌,差不多到时候了就封口,不会等到太迟了才动作。(3)分层设卡也是一招,就是把活动场所分为外围,中围和内围之类的,或是划块块,限制每一个块块的人数。反正这一方法可以灵活运用,以活动中心为圆心划块,或没有中心的各个击破,依情况、地形而定,都可以。关键是,一定要留有事先设计好的通道,好让警察和救护人员及车辆畅通无阻。
 
最后就是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而这其实是最重要的。我敢说上面那些措施都是从经验教训中来的。我们家附近有个非常大的商场,每年圣诞前购物最繁忙的时候都会有警察在那里管理,到停车场快满时会封口,不再让车进去,除非有足够的车出去。这是来于以往的经验。
 
说上海这次警力安排不够。我认为,与其说是数量的错误,不如说是对警察责任性质上的误解。安排多少人是取决于做什么事的。如果只是挥挥指挥棒,要不了多少人的。如果是为了防恐怖分子,那就要很多警力了。同样,如果目标是防踩踏事件,人员布置就会根据这样的任务来定,而且还会同时考虑到别的因素,如限制人数,限制每一条通道的人流,如何分布警力,警察之间如何传递信息,什么样的信息必须快速传递等等。所以我认为关键还是没有从这个方面去考虑。
 
我免不了要谈美国的优势了。第一是有法来保障各种场合的合法人数上限。第二是把这样概念运用到各种场合,包括露天的活动。三是不断从经验教训中学习。在此要特别强调一下如何从经验教训中学习。如果外滩踩踏事件得出的结论是以后外滩观灯必须考虑踩踏事件,那是没有真正学习到。只有把防踩踏事件这一概念运用到所有的场合才是真正接受了教训。希望发生的是后者啊!
 
 
没有人能保障彻底杜绝踩踏事件,但可以靠人为的努力把其可能性减少到最小。在美国也会发生踩踏事件吗?我说,机会绝对存在,比如电影院放映室内突然爆炸、着火。但我想象不出为看灯发生这样的事情。

中国近年发生的踩踏事件不少,其中相当部分居然是学校上下学时发生的。如果把人数、人流控制提升到法律法规的概念,这类事件是可以轻易避免的。我在有关美国防火的博文中就有提到学校每个月要做防火疏散演习。孩子自小就被如此训练,这方面素质要不高都难。有个说法很有道理: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怀的制度让好人变坏。所以人的素质不仅仅是由文化塑造的,更是由制度塑造的。
 
所谓美国是个法制的国家,这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有法在那里,你不用担心谁是市长!

我说过,美国人是幸运的,因为有一套制度和程序做保障。
NJM 发表评论于
好主意。
溪边愚人 发表评论于
严重同意啊!应该把这些都制定成法律条文,不管是什么机构搞什么活动,安全管理政府都责无旁贷。欢迎来访!
马上续残梦 发表评论于
政府的失职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即使不是政府组织的活动,政府也有责任对这种自发的人群聚会采取疏导限制措施而不能不管不问。根本原因是政府只考虑自身的安全而对人民的安全根本不在乎。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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