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过很多种旅行方式,有把自己累得跟狗似的,有把自己搞得很小资的,有把自己当探险家的,有把自己当苦行僧的。。后来发现只有一种方式最适合自己,那就是把自己当属猪的大爷,在一望无垠的汪洋大海上,在纸醉金迷人头攒动的游轮上,把自己刷层厚厚的防晒霜,翻来覆去地烤着大脊背,直到外焦内嫩,皮脆肉酥,再溜达到二十四小时流水席的食堂里,混个肚圆肠肥,人生就极度美满了。
通常在船上一周的时间我能看完两三本书,不是文艺小说,而是说理性很强大的,阅读速度绝对快不了的书,这效率连我自己都感到很欣慰,同时不得不承认:这得有多无聊才嚼得下去这样的两三本书啊……
我喜欢这种很纯粹的无聊,它无聊得你不会再去想别的无聊的事,每时每刻浸淫在骚动的阳光中,阴暗没有一丝浮出水面的希望。脑子里装不下任何事情,只顾着眼前的惬意和放松,连呼吸都比平时慢好几拍。
喜不喜欢这种调调完全跟性格有关,我就好像是天行者一样恣肆得如鱼得水,老查就成了关在笼子里的大牲口,哪儿哪儿都觉得不合适,不舒坦,不快意。他是个放养型的食肉动物,跟我这居家型食草动物没法节奏一致。狮子辛巴总是要展现一下自己的王者风范,许给他的子民们少许福利的,陪坐游轮就是辛巴同志忘我牺牲精神的集中体现。
我在甲板上躺了不到半小时,他已经楼上楼下窜了无数趟了。经过我身边就从鼻子里哼出一些低频的嘟囔,表示辛巴大人对这种围困很不满,很委屈。意思是某些人应该领情,赶紧扑上去行吻脚礼。某些人是很没有觉悟的,你都上了船了,我还怕你能飞?坚决对嘟囔抱怨一律充耳不闻。
辛巴同志终于熬到上岸了,撒着欢地在加勒比的碧海银沙间狂奔,在各色珊瑚礁间跳来跳去,结果乐极生悲,辛巴的脚底板被珊瑚礁划了一道口子,血流不止。找first aid弄了张创可贴贴上,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在礁石上。我幸灾乐祸地抓拍他的落魄潦倒,这货冲我比了个中指。。
海岸上有高大的椰子树,树荫底下一片清凉,但是有不知名的小虫,很脆弱的小生物,手一抹就成泥,却具有令人恐怖的生存技能:它们吸食人血,而且你毫无知觉。当天晚上就发现全身被咬了无数个疙瘩,重灾区在腿上,四五十个小疙瘩连成一片,蔚为壮观,奇痒钻心。弱小也有资格让人铭记!之后的一个礼拜,我们每天都对它们表示刻骨的惦念!?
海上夜色是颇为迷人的。一轮明月照耀在无垠的墨兰海面,天空的颜色反而浅淡得很。光影摇曳在水面与云朵之间,有无边的诗情和俯拾皆是的意境。徜徉在船舷边,呼吸着稠浓的夜色,感觉颇为浪漫。女人一辈子都在追求爱的感受,这夜色绝对是投女人所好。这浩渺的天地间,我感受到的,就是一种绝美的甚至堪称永恒的爱意。
天气一直晴好,却在凌晨的时候开始狂风骤雨,辛巴大人昨夜戏言,如若看到海上的雷雨闪电,那将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结果,今早老天随了他的愿。这个无良之徒看到雷雨的瞬间,立马翻身跪地虔诚许愿:如果天上能掉钱就好了。。。我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