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去了三个月,还没立案,原因是,向法庭投递的文件出错:开始寄去的证据照片说是不合要求被退回,说是要一式两份,也就是同样的照片要两份。加国政府部门的官僚作风办事效率的低下是有名的,这信件的一来一往就得半个月,再打印两份照片再寄,十来天后又说不合格,说是要把两份材料分开,而且每份照片要一样多。这个我无话可说,也怪自己没认真看文件要求的说明细节------要把两份照片分开包好。
再次按要求弄好寄出后,又是半个月无音信,电询,才说还差一文件,说是被告方和我不在一个辖区。要我到我处小法院签一份需要发誓的文件确认案件双方当事人。我懵!为什么开始不把这个要求告诉我?是办事者工作能力问题,还是别的原因。我真有点怀疑是不是故意刁难,那地方全是白人,我的姓氏一看便知是chinese姓氏。
找到他们提供的文件,打印后到我处法院,人家又说表格过期,好在我处法院大,文件表格样样俱全。填好表格发誓,签名,然后再寄出。谁知十天过去还没收到任何信息,电询,说是没收到,说下周二检查邮箱后给我电话。等到下周四也没接到他们电话,再电话问,没人接,留言,到第二天在电话,对方接了,说是还是没收到信件。此时已经是三个半月后的上个礼拜(2.14号)了。屁大点事还没上庭开战就快被累爬了。无奈我于前天再到我处法院再填那表再发一次誓。再寄一次。这次我用的是挂号加急。如再有意外。我会冒雪开车亲自送过去。不论结果如何,就算最后讨不回公平,长长见识也值。
谢谢各位关注。结果出来,再向大家报告。
顺祝大家羊年万事顺心!
西方朔 20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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