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對死亡的看法,是根據聖經。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
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 9∶27)
基督耶穌將要來實行最後的審判。聖經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
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
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
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
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
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
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她就被扔在火
湖裏。”(啓示錄20∶11-15)
生命冊上記有名字的人,必將永永遠遠跟耶穌在一起。
現在信耶穌,接受耶穌做其個人的救主;這人的名字就必被記載在
生命冊上了。
有人說,登天難,難過上青天。
信耶穌,可説是最容易了。只需要人在心裏對上帝說:“上帝啊!
我願意接受耶穌做我個人的救主。這是我自己真誠所願意的。”
上帝深知每個人内心的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