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无忧所知,美国的建国初期,是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的,不是三全分立,也就是当时只有立法(国会)与执行法(总统),简单的来说,就是说国会议员们每年给总统一些钱,要总统去做一些事情,并提出一些要求如何花这个钱,如何作这些事情。国会是董事会,总统是执行总裁。
这样的实行了那么一段儿时间,好似有些问题,觉得这样不行,如果国会和总统打起来,谁也不听谁的,那怎么办,那怎么成?
这时候就出现了司法。
司法就起一个监督评判审判的权力,这么个至关重要的权力要是不能独立,偏向一方,那可不行,尽管法官都是总统等等各级执行总裁提名的,也必须是国会等等各级议员们同意的。
所以美国的司法非常的独立,而且还加上一条,任何人不得轻视执法人员,法官以及法庭。
所以,尽管你可以游行,示威,抗议,甚至上诉,但你最终必须的服从合议庭人员,法官,法院的判决,任何人不的以任何是违背。
那些认为自己游行,示威,抗议,要么哭鼻子,想赢得他人的同情,要么暴力,想威胁他人以及司法,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美国是做不到的,美国的合议庭人员,法官,法院,以及执法人员包括警察在内是不会理会你这些的。
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美国人口结构的改变,白人不再是什么绝对的大多数人口,动不动就以什么的歧视是说过去的,政治上的正确也是行不通的,人们已经逐渐的不在再理会这些,甚至有些讨厌这些说法。
法制上的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爱怎么的闹,就怎么的闹,只要你不犯法,否则,还是该抓你,就抓你,该枪杀你,就枪杀你。
你糊乱的骑摩托,把人家一家大人小孩子威胁的要死,人家蛮说是开车,把你给闯瘫痪了,就是把你压死了,你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狠命的要把社区保安人员至于死地,社区保安人员打死你,也白打,不要忘记了,你的命值钱,社区保安人员的命也值钱,你是少数民族,社区保安人员也是少数民族,而且社区保安人员,保护的社区大多数居民是被打死的人种族,这些人很难愤怒这个社区保安人员,如果不是同情支持的话。
你大厅光中之下,抢劫商店,警察要你服从警察的命令,你不服从,反而反抗,甚至威胁,你说你的结果应该是什么,你的命值钱,警察的命也不是一分不值,况且你抢劫的商店,就是你本民族人开的商店,一个白人警察为了保护黑人的商店,黑人的利益,打死了一个抢劫的黑人商店的黑人罪犯,那地方种族歧视啦,连好多的黑人都不是这样的认为。
在美国,你确实得尊重生命,尊重司法,尊重法官的判决,尊重警察的执法,你不这样是不行的。
比如一个交通事故,人被闯死是可悲的,但可悲也不就等于司机就必须监狱,甚至死刑,因为美国人,人人是司机,人人又是行人,出了交通事故,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只好服从警察,法院,并有保险处理赔偿的问题,这时候,你又哭又闹,是没有什么的意义,交通事故就是交通事故,死者是无辜的,司机很多时候也是不幸的,谁也不愿意闯死一个人,闯死一个人一辈子心理也不会好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