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劫
第一章 1985年 美国 幽谷镇
太阳升上了天空,阳光在山间回旋,虽然已经到了八月底,依然热辣辣地刺眼,映照得青山绿水也带出几分焦躁。
这是美国东部的一个小城镇,建筑物都随着山峦起伏。参差错落的高楼别墅在湖光山色下清丽整洁。大路小道与山涧河流时而并肩共进,时而握手交错,匆匆从城中穿过。城里有一所大学,教学大楼附近人来人往,来去匆匆。双扇玻璃大门频繁地打开关闭,吞吐着人流。
刘明睿急匆匆地赶来推门而入。偏偏后面跟着个女孩子,也是同样的匆忙,对着打开的大门就直冲而去,正好碰到缓缓弹回的玻璃门。虽没撞伤却吓了一跳,她不禁“哎呀”大叫一声。明睿听见急忙回头,见她愣在那里就冲过来把门拉住,有礼貌地道歉,“啊,对不起,我没看见你跟在后面。”
女孩子却急慌慌地问,“317号教室怎么走?”
“是去上课吗?542《基因学》?那就跟着我吧。”
“你也修这门课呀?太好了。我头都找昏了,这些大楼怎么像迷宫似的。”
“你是新来的学生,哪个系的?”
“分子生物学,昨天上午才到,时差还没倒过来呢。”
“你总不是前天才拿到入学通知吧,怎么不早些来?” 明睿随口回答。
“什么?”女孩子打量了他一眼,一个典型的中年亚洲人,黄色皮肤里肌肉饱满,黑色的头发乱蓬蓬的,国字脸上现出细细的皱纹,两道浓眉挤在一起,向印堂处那颗‘佛爷痣’看齐。挺大的眼睛却眯缝着,好像在思索什么。一双半新不旧的黑皮鞋,看着就是“友谊商店”的模式,一件皱巴巴的衬衫随随便便塞进牛仔裤。他说的英文带着口音,听起来像是中国人。建华就毫不生分地抢白他,“你也是中国来的吧?那你还能不知道办签证有多难,晚上抱着铺盖卷去排队,容易嘛!”
明睿的脑子里只有正在进行中的实验,也没听清她的话就回答:“啊,是,我也是从中国大陆来的。”
女孩子更觉得亲热,立刻转成汉语,随口问:“那太好了。你来多久了,认识老师吗?凶不凶?打分严不严?”
一顿连珠炮似的发问,打断了明睿的思路,他不由得放慢了脚步,回头看看她。这是个二十多岁的东方姑娘,中等个头,瘦瘦的身材,一件深色恤衫配着牛仔裤,紧紧地绷在身上,显出各个部位凸凹有致,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身后,瓜子脸型,薄薄的嘴唇下是微微翘起的下巴,鼻梁上架着金边眼镜。只是那副眼镜带来的文静,掩盖不住她浑身的机灵。她见明睿的步子慢下来,居然敏捷地窜到前边,还不停地催促,“快点吧,要不就迟到了,也占不到好座位。”
明睿是北方大汉,身高腿长,一步迈出去能顶她两步,本来是因为考虑问题,又担心她跟不上才没走得太快,见她这样,心里挺好笑,就猛地跨出几大步把她丢在后边。她愣了一下,小跑着跟上。明睿不禁暗笑了一下。
他们进了教室,里面已经有了十来个学生。她一眼看见前排还有空座位,这才舒了口气,“还好,老师还没来。”刚想拉着明睿一起坐下,明睿却笑了笑,走上讲台,转过头来,正好看见她眼睛里的诧异。
“欢迎各位。这里是分子生物学542《基因学》的课堂,为研究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如果你们没有走错教室,就请坐下来,开始上课。”
随着,明睿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我们先认识一下。我叫刘明睿,Raymond Liu,主要的研究课题是基因变异引起的疾病和治疗。我的办公室是B楼216号房间,有问题可以在课后找我。现在我按注册表点名,也认识一下你们。”
他翻开学生的注册簿,一个个名字点了下去,还特别注意那个华人女子,可是全部名字叫完也没见到她回答。他合上注册簿,有些奇怪地抬起头。那个女子举起手,很有礼貌地说:“对不起,刘教授,我还没来得及注册呢,系里让我先来听课再补办手续。”
明睿觉得有些好笑,她刚才的那种气势哪儿去了?也就和缓地答道:“噢,叫什么名字?注册没有问题,只是修这门课有预科要求,你在大学修过《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细胞分子生物学》这些课程吗?”
“我叫建华·林,这些课都修过,全是A。”她学美国人的习惯,把姓放在名字的后边,笑着回答道。
明睿听得出她的回答里带着的傲气,不由得又打量她一眼,把她的名字写进花名册。“我可是很凶呀,打分很严的。”不知为什么,明睿突然想起她的问题,顺口开了句玩笑。
建华看着他笑嘻嘻的样子,也笑着说:“我从来不怕凶老师,只要你讲得好。下课我就去注册,可以吧?”
建华的回答在课堂里引起一阵笑声,明睿笑着点点头。坐在建华旁边的一个男生跟着凑热闹,“Ray,我可是听说你很会讲课也不刁难学生才注册的。你要真得很凶,我就不敢修这门课了。”
建华知道,‘Ray’就是Raymond的简称,和‘睿’的发音很相似。她明白为什么明睿用这个英文名字,但是觉得很奇怪当学生的怎么可以对老师直呼其名?
来美国好几年,明睿早已习惯了直呼大名。美国的学校里,教授上课考试,给学生评分。可到了学期结束,学生也给任课老师评分。明睿不过才当了一年的小教授,哪敢得罪学生们。去年第一次开这门课时,只有区区五个学生注册,刚刚达到开课标准。万一评分不及格,没人选课,这个教授还怎么当下去!虽然明睿从初中就开始学英文,以后有机会也一直看英文文献,专业用语并不是问题,但说话却不可避免地带有口音,词汇量也不大。他担心学生挑刺,只有认真备课,事先把生疏绕口的词挑出来练习。好在他的专业造诣很高,也善于表达,讲起课来深入浅出,简单易懂,考试前还专门挑出重点帮学生复习,打分也比较宽松。这可是美国的教授们不注意的。一年下来,居然留下了很好的口碑。今年选修这门课的学生一下就翻了倍。
明睿打量一下那个男生,微笑着回答,“你是罗伯特·威尔逊?我记住了,要是过几天不见你来上课,我就要请律师,预防被人起诉说我吓死了学生。”
课堂里又是一阵哄笑。建华侧过脸来,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罗伯特。他高高瘦瘦,大眼睛深深地凹进去,鹰钩似的鼻子从鼻梁上顺延,上唇边翘起一撮小胡子,一脸得意,只是左眼角到鬓边有一道伤痕,他可能特意为此留下了长长的鬓角,但是从建华这个角度还是能够看到。罗伯特好像也察觉到建华在注视他,就转过头来,正好和建华视线相交,就对建华抛了个媚眼。可建华从没见过人抛媚眼,正纳闷他为什么瞪着一只眼睛眨另一只眼呢,明睿已经开始讲课了。
下课了,没等建华起身,罗伯特就和她寒暄起来,“建华,你好,你也是我们分子生物学的学生?我怎么以前没见到你?”他居然记住了建华的名字,只是发音很奇怪,和“咸蛙”也差不多。
虽然建华在英文课上学过,美国人习惯于只用名字称呼人,可是那好像仅局限于好朋友。第一次见面,大概不可以这么随便吧,她就礼貌地回答:“威尔逊先生,你好。我昨天刚下飞机,今天才来系里报道,到处都不熟悉,以后请你多帮忙。”
“不要客气,你可以称我罗伯特(Robert),罗巴(Rob)也行,我们既然是同学,就是朋友。”
建华看着他瘦长的个子白皮肤,突然想起那种长长的白萝卜,就忍着笑点点头,“那好,我就叫你萝卜,嗯,萝卜头。”
罗巴不懂中文,当然不明白这里的调侃,反而高兴得直点头,接着说:“那我可以叫你‘Jane’吗?一个很好的英文名字,和‘建’很相似。‘咸蛙’,真绕舌头。”
建华又是一愣,怎么刚见面就给人起名字?不过看他也不是恶意,既然刘教授也有个英文名字,大概这也是美国人的习惯吧,总比当“咸蛙”好些,就点头OK了一声,站起来收拾东西。
罗巴看见建华把一个录音机和书本一起放进书包,就好奇地问:“如果你不介意,我是否可以问一下,为什么你上课带一个录音机?”
“这有什么好介意的,”建华打开录音机回放了一段给他听,“我是第一次听英文讲课,有些术语听不懂记笔记也跟不上,只好录下来回去再慢慢复习。”
罗巴热情地说:“你不用担心,我的笔记很清楚,你可以抄我的。以后你不要记笔记,只听就行。你听明白了,再抄我的笔记,就清楚了。”
建华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太麻烦你了么?”
“啊,完全没有问题。再说,虽然我英文很清楚,可那些术语我也不是很明白。你既然预科全A,一定是好学生,还可以解释给我听呢。”
“啊呀,那太好了!”建华兴奋地说,“我们互相帮助!你可以教我英文。”
罗巴也高兴地说:“对,互相帮助!”他朝着建华高高地伸出手来,建华不明白,愣愣地看着他,他抓起建华的手举起来,在自己的手掌上拍了一下,又说了一遍:“yes, high 5,互相帮助!”
建华以为这是击掌为信的意思,于是也抓住他的手,用自己的小手指和他的小手指勾了一下,告诉他:“这是我们表示守信用的意思。”
这回轮到罗巴不明白了,勾了勾自己的手指,又看了看建华,“守信用?用小指头?”建华忍不住一笑,又想起他的名字,觉得他真像个傻乎乎的萝卜头。
罗巴也把书本收进书包,“建,如果你需要我帮忙,任何时候都可以。我现在就可以领你在校园里走走,熟悉环境,好吗?”
“那就太感谢了,你能告诉我怎么办理注册手续吗?我今天听了几门课,都还没注册呢。”
“没问题,你就跟着我吧,包你满意。”
建华连声道谢,“那可太好了!这校园真大,我今天跑了好几栋楼早就糊涂了。”
大楼前边是一片碧绿的草地,旁边有一条奔流的小溪。溪边有一些高大的松树,一片花丛,习习微风传送着浓郁的芬芳。一群鸽子扑腾着翅膀在半空盘旋,两只小松鼠欢跳着在树丛草地上玩耍,一群野鸭嬉戏水中。
建华闷着头上了一天课,看到这么美好的环境,立刻兴奋起来,“快看,快看,鸽子鸽子,松鼠松鼠,野鸭野鸭……哇,哪像学校,倒像个公园。”
罗巴不禁笑了,“建,这些东西到处都有,你以前没见过吗?”
建华不觉感叹起来,轻轻地咕哝着,“见过?要是在中国,这满地的鸽子,溪中的野鸭,早就成了盘中餐,还能让你看到?”她蹑手蹑脚地跟在松鼠后边,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草坪。鸽子飞起来又落下,松鼠们却不跑远,就像逗她玩似的,停下来举起小爪子,也瞪着眼睛看她。建华不禁呆了,坐在草坪上不想离开。
倒是罗巴催促着,“建,这些动物不会离开,想和它们玩不需要预约,以后有的是机会。我们快走吧,要不然就要下班了。”
一转眼,几个月过去。初来乍到,建华觉得事事都新鲜。这个学校的中国学生不少,大家在一起相处得也挺好,尤其对新来的单身女生关怀备致。她还没到就有人替她安排了住处,据说想去接机的男生差点打破了头。等她住下来,立刻有人登门拜访,送吃的,送用的,还有人开车带她出去买食品,逛商场,陪她看电影,游公园。
可是,那股新鲜劲儿很快过去了,建华渐渐感到苦闷孤寂。她从小受父母宠爱,以后上大学住校吃食堂,从没做过家务,根本就不会料理生活。现在每天要自己买菜做饭,洗厨房清厕所,可真难受。
建华住在很多中国人合租的便宜公寓里。那些家用电器早都到了退休年龄,一会儿灯不亮,一会儿气不通。租金交得太便宜,房东不负责电器的维修保养。建华自己束手无策,又不好总麻烦别人,想起丈夫来,就忍不住抓起电话诉委屈。
越洋的长途电话可不是好玩的,到了月底,建华被账单吓傻了,电话费比房租还要贵!把支票签出去,剩下的连饭钱都不够。她只能买几个鸡腿,连着吃了一个星期的鸡汤面条才等到下一张工资单。为了警告自己,她把账单贴在电话旁,忍耐着尽量少给郑立军打电话。可是,毕竟是新婚燕尔就分飞两处,枕席间的温情,交欢中的快乐,时刻折磨着她,怎么能够不想他?
更气人的是,给他打电话又有什么用?不管建华怎么情意缠绵,无论她说些什么,美国的新鲜事,自己闹的笑话,一个人生活的艰难,郑立军只是木然地听着,不时地“嗯”上一声表示他还在线。有时,建华被他气急了,就故意告诉他那些来看她的人如何多情,如何殷勤,她又怎么需要有人帮助。可立军好像就完全不明白,连吃醋都不会。听烦了他就说,你拿的是全额助学金,够用就行了,为什么非要省那几个小钱,受这份洋罪?我也不指望你买八大件!
放下电话,建华想想也有道理。立军不要她买八大件,父母更不需要她的钱,何必挤在这个贫民窟里?平时你好我好嘻嘻哈哈,可是,一涉及实际利益就发生纠纷。谁多用了水,谁少用了电,几毛几分地斤斤计较。就连谁先做饭,谁后洗澡,都吵吵闹闹不消停。
她索性向学校申请研究生宿舍,虽然房租比这个简陋公寓贵,可比起外边的普通公寓来还是便宜很多,住在校园里也更加安全。只是,僧多粥少,要排着长队等候。建华拿出结婚证,说丈夫正在联系陪读,很快就要到了,请求特殊照顾,这才分到一个单间。从此水电煤气都有人负责,有问题就打电话找管理员,省了多少麻烦。
谁知这么一来,那些多情男士也就不再上门了。出门买菜,上街闲逛多是自己一个人,那份孤独感就更加强烈。别的还好,眼看着天冷了,一场大雪飘过,躲在温暖的房间里观赏银装素裹是一种享受,可饿着肚子去超市买菜就是一种折磨。到了周末,建华看看空空的冰箱,只能裹上围巾戴好手套,走了多半个小时才来到超市。
超市门口挤挤攘攘,人们甩着手进去,推着满满的购物车出来,到停车场把大包小包塞进汽车,一溜烟扬长而去。只有建华傻呆呆地抱着食品袋等公车。
一阵寒风吹过,树枝上的积雪簌簌飘落,洒了建华一头一脸。她瞪一眼树枝,悻悻地把食品袋从树下挪开,噘着嘴摘下头巾抖雪。寒风里,她觉得耳朵冻得像针扎一样,赶紧把头巾围好,一边跺着脚取暖,一边侧着头看公车来了没有。这里的公共交通非常不便,到了周末车次更少。建华叹口气,搓搓手,再傻站下去只怕要冻死了!她把大包小包拎起来抱在怀里,准备步行回去。
突然,一辆汽车停在路边,一个人头伸出来,“建,我正找你呢,打电话给你没人接,我就猜你来这里买菜了,快上车!”
嗬嗬,天上没下雪,倒是掉下一辆车!自从见到建华,罗巴就对她非常关心,是那些多情男士里最殷勤的一个。他看建华听不懂老师讲课,每次上完课就把课堂笔记借给她抄,同时也向建华请教功课,还时常开车带她来这个超市买东西。只是建华不好意思麻烦他,还有点傲气,很少主动求他帮忙。
这会儿不是客气的时候,建华大喜,急忙答应着钻进车里,连声道谢。
“嘿,谢什么!”罗巴帮她放好食品袋,又叮嘱她系好安全带。建华笑着说:“没关系,我相信你的驾车技术。”
“嗬,这是规矩!路上还有别人开车呢。我可不放心他们的技术。”罗巴等她系好安全带才启动车,“我是来找你帮忙的!快要考试了,我还有些问题不明白,你得给我辅导辅导。总是麻烦你讲课,我还得谢谢你呢!”
说着话就到了,罗巴停好车,帮建华提起购物袋。建华又饿又累,想了想,总是麻烦罗巴,正好可以请他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之意,“我饿了,你大概也没吃午饭吧?我随便煮些东西,你就一起吃吧。”
“哇,太好了,我最喜欢吃中国饭了!”罗巴兴高采烈,看建华把买来的食品放进冰箱,也伸头扫了一眼,“不行,不行!没有啤酒怎么吃饭?你做饭,我马上就回来。”
建华多少也学会了一点厨艺。她炖了一碗萝卜烧肉,炒了一碟青菜,还煮了一锅大米饭。没等全部就绪,罗巴就带着半打冰镇啤酒回来了。
闻着扑鼻的香味,罗巴大叫:“好香呀,好香!”他一边吃,一边夸赞,“这是什么肉,这么好吃?”
建华想起给他起的外号,就玩笑地说:“你的肉呀。”
罗巴不解,“怎么是我的肉?”
“因为你是萝卜。”建华笑着解释了他的名字在汉语里的意思。
罗巴哈哈大笑,“嗨,我成萝卜了!不过,那不是真的肉,我问的是生物意义上的肉。很香,不是平时我们吃的牛排猪排。”
建华笑着说:“不是平时吃的肉,还能有什么?‘挂羊头,卖狗肉’?”
罗巴的神情突然变了,“什么,狗……狗肉?你们吃狗肉?”
建华没注意他的脸色,一边吃一边笑,“是呀狗肉很好吃,你没吃过么?”
罗巴神色大变,额角那块伤疤红涨起来,头上青筋暴跳。他攥紧拳头,牙齿咬得咯咯响,却仍然冷静不下来,只好浑身哆嗦着,一头冲进了洗手间。
建华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闹糊涂了,不明白哪句话说得不对。她知道美国人吃东西比较挑剔,可她也知道,罗巴既不是犹太人,也不信伊斯兰教,没有不吃猪肉的习惯,今天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东西呀?她忐忑不安,也没心思吃饭了,忍不住去敲洗手间的门,“罗巴,你怎么啦?没什么事吧?别让我担心呀。”
好大一会儿罗巴才走了出来,头上脸上还带着水珠。他抓起一瓶啤酒,咕嘟嘟一口气灌下半瓶,依然阴沉着脸。
建华害怕了,“你这是怎么了?我只是开玩笑,这是猪肉呀,在美国哪儿能买到狗肉呢?”
罗巴默默地喝着酒,喘息了半天才慢慢地说:“对不起,其实和你无关,我只是想起了过去,想起了战争中我的伴侣。”
“战争中的伴侣?你打过仗?”
“是的。越战后期兵源紧张,军队在全国范围内征兵。我也不幸中奖,当了军犬引导员,经过六个星期的集中训练,我得到了一只德国牧羊犬。”
他停顿了一下,“你养过狗吗?知道什么是德国牧羊犬?”
建华担心再说错话,就摇着头小心地回答:“不知道,我住在城里,不许养狗,只知道大黄狗小黑狗的。”
“德国牧羊犬是杂色狗,一般是黑色、黄色和棕色相间。这是最聪明的一种狗,也很勇猛,很适合当军犬。”罗巴打开皮夹子,抽出一张照片,上面的他穿着军服,和一只威风凛凛的军犬站在一起。
罗巴叹了口气,把照片递给建华,自己陷入沉思,似乎是对建华,又像是自言自语:“他名叫马斯(Mars),是古罗马神话里的战争之神,偏偏他又生在三月份。你知道吗?那是传说中打仗的日子。或许他生就打仗的命吧。我得到他的时候,他三岁半,就像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和我差不多。追溯他的血缘,祖先里有很多立过战功的警犬和军犬。他训练有素,也有实战经验。”
“是吗?它能做什么?抓人、格斗?”建华把照片还给罗巴,想起警匪片。
“不,那是警犬的工作,他是引路犬。”罗巴摇摇头,抚摸着照片,“你知道越南有很多丛林吗?很多小路都从林中穿过。”
“好像听说过,‘胡志明小道’就是这样的路吧?”建华犹犹豫豫地回答。
“是的。敌人就在树林里布雷,天上地下到处都是绊人的引线,不小心碰上就炸开一片。那些线很细,伪装也很巧妙,人眼很难看见。可是,风吹过挂雷线,会发出一种特殊的声音,训练有素的军犬可以从这些细微的不同中听出雷区的分布。”
“对!”建华拍案叫绝,“动物有很多人类没有的本领。他们听到的音频和人耳听到的不同,才具有这样奇特的分辨能力。”
她起身给罗巴倒了一杯水,罗巴却递给她一瓶啤酒,自己又抓了一瓶,边喝边说:“就是这个道理。马斯还可以从枪弹射程以外的距离听出敌人的埋伏,因为他可以嗅出弹药的气味。作为军犬引导员,我的任务是和他沟通,理解他的反应,根据不同的信号判断不同的情况。穿过丛林时,我牵着马斯在前边开路,带着队伍绕过雷区,或者提早做好战斗准备。他非常老练,我们的连队好几次避免了灾难,他和我都立过功呢。”
建华注意到,罗巴一直都用指人的第三人称,‘他’(he)而不是指动物的‘它’(it)来描述马斯,就笑着说:“看来你真把马斯当成战友了。”
罗巴点点头说:“当然了。马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整天在一起,蜷缩在一顶帐篷里,喝一个水壶里的水,一起吃压缩干粮。你不知道,他有多么聪明!训练的时候他一丝不苟,就像个老练的战士。让他冲锋就冲锋,叫他卧倒就卧倒,很多复杂的情况设置,他很少判断失误。可是,休息的时候,他就偎在我身上,用头蹭着我的腿,眨着那双明亮的眼睛,比孩子还要可爱。他最喜欢我陪他玩耍,抓住我又是亲又是舔,那个亲热劲,比我老婆都好!你知道吗,在狼群狗群里,总有一只阿尔法,就是领头的。在他眼里我就是他的领袖和伙伴,在我眼里,他就像兄弟一样。”
罗巴说上了劲,一边说一边比划起来。
建华听迷了,瞪大眼睛盯着他问道:“真的?狗会这么神奇?
“真的,他瞪着眼睛看我的时候,像你现在一样可爱!”罗巴一半调侃,一半认真,用指头点了点建华的鼻子。
建华扭头避开,“哼,我是狗吗?”噘着嘴瞪了罗巴一眼。
“哎,你可别以为这是小看你。把你比作他,其实是一种荣耀呢。”罗巴却认真地解释,“你知道吗,确实不可思议,有时,我们真把马斯看成战争之神,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来掌握。有一次,我们奉命去一个村庄,正好碰上下雨。天上哗哗地往下倒水,地下泥泞一片,四周白茫茫的看不出几米远。外边的衣服淋湿了,里边的衣服汗湿了,听觉和视觉全都不灵了。我们除了用罗盘和地图判断方向,就靠马斯带路。穿过一个树林时,马斯突然挡住我,发出低沉的吼声,告诉我这是一片雷区。我们研究了一下,附近无路可绕。我只好先带着马斯探路。他机警地转动脑袋,竖着耳朵,仔细聆听,然后蹭蹭我的腿,指示我应该朝哪个方向行进。终于,他眨眨眼睛,用鼻子示意,已经找出一条通道来。我让大家排成单行,把行包武器全部收紧,不能有任何枝杈的部分翘出来,免得碰上挂雷线。我们拉开距离一个接一个走,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啊,上帝啊!那时,最怕的就是有人滑倒,万一有一件小东西碰上雷线,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一下子炸起来,我们全都完蛋!我跟着马斯左转右折,一步一滑,好不容易才带领大家平安走出雷区。”
建华聚精会神地听着,好像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上,这下才松了一口气,“哇,他真了不起!”
罗巴也喘了口气,喝了几口啤酒润嗓子,又接了下去,“是啊,我们终于到了那个村子。四处静悄悄的,我的同伴进村执行任务,我带着马斯守在村口,坐下来休息吃东西。我把一块狗饼干塞给马斯,自己也掏出压缩饼干。突然,马斯停下进食,竖起耳朵,全身的毛发都膨胀起来,缩着头盯着我,从嗓子里发出几乎听不见的呼呼声。我立刻知道,他发现了敌人,而且距离很近。我立刻丢掉饼干抓住武器。可是,我向马斯示意的方向看去,只看见一个女孩子,不过十几岁,慢慢朝我们走过来。我不禁松懈下来,觉得一定是她喜欢小狗,想和马斯玩。我怕马斯反应过度,吓坏了孩子,就拍拍他的头,让他坐下。”
建华正听得入迷,罗巴的声音却哽咽起来,“可是,可是,我……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女孩走近我们,突然一扬胳膊,不知从哪儿掏出颗手榴弹扔过来。我大吃一惊,忘了命令马斯卧倒,反而惊叫起来。马斯一定误解了我的意思,‘刷’地跳起来冲过去。几块弹片击中了我的左半身,胸腹、肩膀、胳膊和鬓角都受了伤。可是,最可怜的却是马斯,他被炸得肢体不全,倒在血泊里!”
罗巴瘫倒在沙发上,抓着自己的头发,不断地自责,“全怪我,全怪我,如果我听信了马斯,就不会惊慌失措乱喊乱叫,他就不会死了!要不是他挡住了弹片,也就没有我了!”
建华没想到罗巴还有这么一段凄惨可怕的经历,一时也惊慌失措起来。她抓起他的手,轻声地安慰,“这并不能怪你,战争中,瞬息万变,你怎么能想到呢。”
“是啊,是这样,我怎么能想到啊……我不可能想到,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也会是我们的敌人!”
建华关心地问:“那后来呢,那个女孩子呢?”
罗巴突然哽住了,喘了口大气,才嚅嗫地说:“她……我……我没有选择。作为一个战士,我完全是下意识的,不顾伤痛,抄起武器,一梭子打了出去……”
建华也感到一阵冲动,“啊,什么,那,她当然跑不过子弹,是吗?”
罗巴浑身颤栗。建华看着他的眼睛,那里边没有眼泪,没有仇恨,只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无奈、迷惘和痛苦。他呜咽着说:“我,我真不明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不能明白。唉,我们是去帮助他们,解救他们,却遇到了那么顽强的抵抗。连老人、妇女和孩子都会拿起武器来,在我们最想象不到的时候,向我们开火。”
建华想起以前听过许多抗日战争的故事,就尽量平静地说:“因为在他们的眼中,你们是侵略者,为了你们的利益占领他们的家园。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有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为什么要你们去解救?美国总想当国际宪兵,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接受强权。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不同民族之间的冲突,从来就是你死我活,自然人人都会拿起武器来。”
罗巴有些吃惊地,“什么,你可以理解?战争本来是在政府之间由军队进行的,老人妇女孩子都是平民百姓,根本就不应该卷进去。照你这么说,我应该怎么做?把所有的人全都杀光?”
“当然不是!那时,美国在越南搞什么‘地毯式轰炸’,死了多少平民,还不是无济于事。不同的观念是不能压服的,只有和平理智的沟通才能得到共识。尼克松访问中国,结束了中美多年的敌对。你们从越南撤军,才终止了几个国家和几亿人的苦难。”
罗巴点头,“嗯,那倒是。要不是战争结束了,也不知道还有多少美国人会葬身异乡。”
建华这才出了一口长气,“你很幸运,活着回来了,应该高兴才对。”
“高兴?不,不是的。在战场上,每天都有生命离去,整天在鲜血里打滚,感情完全麻木了,似乎再也没有眼泪和悲伤。可是,等离开战场,在医院养伤的时候,我几乎每晚都会梦见马斯,看到他可爱的眼睛,临死时的痛苦表情,还有,那个小女孩的面容,也让我的心灵一刻也不得安宁。”罗巴轻轻地说着,不知不觉靠在建华身上。
建华看他悲痛欲绝,不知道说些什么。她轻轻扶着罗巴,喃喃地说:“我真抱歉,非常抱歉,非常非常抱歉!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没想到让你回忆起这么痛苦的往事。”
罗巴又喝了几口啤酒,渐渐恢复过来,“不,建,这不怪你。我还是太敏感,让你受了惊吓。其实,我应该谢谢你,愿意听我讲述这些可怕的往事。我在医院养伤的时候,心理医生就开导我,让我尽量把心里的忧郁说出来。这才可以逐渐忘却往事,减轻痛苦。”他轻轻地坐起身来,顺手揽住建华,“谢谢你,你真善良,真聪明,懂得这么多道理,还不嫌我絮叨烦人。我在越南打仗的时候,就知道中国人厉害,打不过你们。”
“你们又不是和中国人打仗。”建华奇怪地说。
“也差不多,那时候,北越的武器都是你们中国制造的,你们是同志加兄弟,还说什么……,唇亡齿寒。”罗巴连说带比划,建华才明白他说的这个成语。罗巴也很为自己知道这个名词而感到得意,‘咯咯’苦笑了两声,“不过,我也很奇怪,后来,为什么你们自己又和越南打了起来。”
“哈,”建华忍不住也苦笑了一声,“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在不断地变化之中。意识形态并不能保证同志加兄弟的关系,现实利益才是最重要的。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分分合合,难有止境。”
罗巴瞪大两眼看着建华,“嘿,我真没想到,你对战争和政治也有如此独特的看法,我还以为你只会读书做饭呢。你们东方女子真聪明!我在越南服役,我妻子都不知道越南在哪里!”
“你妻子呢?你家在这个城市吗?”
罗巴愣了一下,吱吱唔唔地说:“不,不在。”
建华突然想起,以前听人说过罗巴和妻子之间有些矛盾,一气之下就跑出来读书,担心自己又说错了话,急忙解释,“我可不想打听你的隐私,只是顺口说到这里……”
罗巴可能喝多了大着舌头说:“也没什么不好说的,我在越南将近两年,负伤回来又住了很久的医院。她和别人早有来往,那颗心已不在我身上。”
建华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罗巴却又抓起一瓶啤酒,只管往下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夫妻么,就是不可以长期分开。像你这样的婚姻,两地分居这么久,很快就会无效。你们中国人真奇怪……”
建华又好奇起来,“那你们呢,你到越南那么久,婚姻也无效了吗?”
“那不一样。现役军人在前线,婚姻是受保护的。现在我退伍了,妻子就可以和我离婚了。”
“离婚?”建华诧异地瞪大了眼睛。
“是呀,婚姻不满意,当然就应该分开。就像漂浮的两块白云,风把它们送到一起,也可以把它们吹开,各自东西!”
这个说法很新鲜,建华有些迷惑,那么,爱情呢?难道婚姻可以没有感情的基础吗?可是,她不好意思问罗巴这个问题。
罗巴继续说下去,“反正我不在乎,我們沒孩子,我也不付她赡养费。”
“你自己是个穷学生,拿什么付赡养费呀。”建华看他情绪好转,终于松了口气,就笑着打趣他。
“嘿,我可比你强得多!像我这样的荣军,每个月都享受生活补贴,学费可以减免,将来找工作也有优先,哪儿像你,天天都得担心助学金。”罗巴又得意起来,摇着啤酒瓶晃脑袋。
“是啊,没有助学金,我可没办法生活。”
“听说你丈夫要来了?他应该养活你呀!”
“那不过是个计划而已,”建华的脸色反倒阴沉下来,“他根本就没认真申请,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哼,指望他养活我?”
“真奇怪,你丈夫是怎么回事?要是他真爱你,就应该不顾一切跟着你。要是我,一定疼爱你珍惜你,绝不让你这样孤苦伶仃。”
建华觉得泪珠在眼眶里打转,不敢再说这个话题。罗巴却走到建华身边抱住了她。建华立刻觉得不自在,看他的情绪又有些担心,就把他扶到沙发上靠着,拿走了他的啤酒瓶,“罗巴,你喝多了。你先躺一下,我去做杯咖啡给你醒酒。”
建华这么照顾他,罗巴很高兴,往沙发上一躺就迷糊起来。眼前又是一片烟雨迷茫,被炸得血肉模糊的马斯和那个小女孩的面容不停地在他眼前浮动……听到枪声和爆炸声,他的伙伴端枪冲过来,一边用急救包替他包扎,一边用步话机联系救生飞机。突然,一阵咣咣当当的敲击声传来,他吓得蹦了起来,“什么事?”
建华正在厨房里忙和不经意地说:“没什么,隔壁那两口子又发疯了!”
罗巴这才清醒过来,听着隔壁传来的声音。学生宿舍比较简陋不怎么隔音,平时哪个女人会叫床,几家邻居都知道。偏偏隔壁这个女子嗓门大,还是花腔女高音,一哭起来,半边楼都能听见。建华早已习惯了,罗巴却紧张起来,“喂,隔壁打架,你怎么不报警?”
“两口子打架,报什么警?”
“什么?这是家庭暴力,一定要制止!”
建华还是第一次听到“domestic violence”这个词,愣了一下才猜出意思来。看他那个认真的样子不由得一撇嘴,“那你就英雄救美去拉架好了!”
“你都想些什么呀?只有警察才能执法,我哪能打上门去!快打电话呀,要不打出人命来,邻居是有责任的!”
果然,那边越打越烈,花腔女高音抑扬顿挫地更响了,还搀和着凶巴巴的男低音,尖叫的童声和哐哐当当摔盆打碗的伴奏。
建华虽然觉得罗巴多事,可那边闹得这么厉害,万一出了事情也不好办,就不敢再怠慢,伸手拿起电话,按下了几个号码。
钻石劫其它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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