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小子读《鸡蛋》

发了几篇养鸡的小文,索性再贴一篇相关的教学中的真事:

山野小子读《鸡蛋》

廖康 娄根Logan这野小子,说到做到,还真穿裙子来上课了。他似乎是特意迟到了几分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摇大摆,毫无羞涩地走进教室,并向我挑战似地看了一眼。 别以为他有同性恋倾向,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他才高兴呢。这小子,刚十八岁,胡子拉碴的,棕黑色的头发飞扬跋扈,皮肤粗糙得如同砂纸,看上去倒像二十五、六。他虽然是白人,晒得红里透黑,远看我还以为是印第安人呢。他个子比同学们略高,瘦精精的,手大得出奇,骨节突出,一看就知道有一把子干巴劲。脸上总是挂着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狂野像。他坐在小椅子上总是往后翘着,靠着墙,把腿伸得长长地,斜插在过道中间。好在他坐最后一排,不碍事。

第一次上课,大家自我介绍。他说:“我从山里来。有人叫我山野小子。我告诉你们,我就是这么野!谁要是惹我,我就把谁撕成碎片。”我还从来没有听过什么人这样自我介绍。同学们也面面相觑,有的直撇嘴。我说:“这里是大学,是文明之地。不过,文明是精神上的;在体格上,我们则需要野蛮。我们学校的足球队不就叫‘山民’吗?去年我们在大学联赛中排名第二。”一说到足球,大家就激动起来,哄哄着。刚才那点不悦过去了。

第二次上课,娄根变了样。他穿了一身西服,质地虽然不太好,似乎还大了一点,有些哐当,袖口遮住了手腕,但熨得平平整整。他还打了领带,显得正式过了头。胡子刮干净了,人似乎年轻了好几岁,我第一眼竟然没认出他来。我们讨论女权主义作家西蒙·德·波伏娃的《第二性》。我说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在法律上平等了。在习俗方面,虽然女人可以穿裤子,但男人穿裙子就会遭人笑话。这说明男尊女卑在我们的意识中仍然根深蒂固。娄根不同意,跟我较上劲了;说他敢穿裙子,没人会笑话他。这不,第三次上课,他就穿裙子来了。当然,没人公开笑话他,但有几个同学挤眼,做鬼脸。我说:“我佩服你,还真敢穿裙子。似乎也没人笑话你。看来西弗吉尼亚已经走在世界的前沿了,男女平等深入人心了。”大家吃吃地笑起来。我有点内疚,我这两句话多少有些讥讽的意味。同学们更不爱理娄根了,他总是独往独来。

几周后,我们读了安德森的短篇小说《鸡蛋》(The Egg by Sherwood Anderson)。那是一个美国梦破灭的故事。作者回忆自己十来岁时的一件往事:他父亲本来在农村扛活儿,知足常乐。结婚后,受当小学教师的妻子鼓励,开了个养鸡场。十年下来,经常闹鸡瘟,未能成功。母亲希望孩子当城里人,他们卖了鸡场,搬到城里,在火车站边上开了个小饭馆。白天母亲干,晚上父亲干,生意仍不见兴隆。父亲决心改变自己的木讷秉性,要娱乐生财。一天晚上,来了个去火车站接人的青年。安德森的父亲想尽办法取悦这小店里唯一的顾客。他用手掌搓鸡蛋,企图改变其重心,把鸡蛋立起来,但屡屡失败。好不容易立起来了,那青年还没看见,就倒了。他又把多年积攒的泡在酒里的小鸡怪胎拿给青年看,青年一个劲地皱眉头。最后,他把一个鸡蛋放在醋里加热,声称醋把蛋壳软化了,他就能把鸡蛋塞入瓶子。蛋壳的确软了,但他还是塞不进去。这时,火车来了,青年匆忙出门。他一着急,力气用得大了一点儿,鸡蛋挤破了。青年回头看见,笑了。父亲气坏了,随后痛哭。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对如此感人的故事,同学们似乎无动于衷。讨论这短篇小说时,他们的论点基本上都不着边际。有的说:这故事表现性别歧视,明明是父亲笨,没能耐,却把失败赖在母亲头上。儿子也受父亲和社会影响,言语中含有抱怨母亲的意思,好像他们不成功、失望、痛苦都是母亲的野心造成的。我问她们怎么得来的这种印象?引导她们分析起文字来。有的说:安德森的父亲在提到哥伦布立鸡蛋的逸事时,指责哥伦布耍赖,根本误解了那个逸事的意义。我问他那意义应该是什么?他说:有的事很明显,可是大多数人却没有想到那样做,或是不敢那样做。别人做过以后,却说那么简单的事,谁都会,没什么了不起。我问他,小说这样写作者的父亲,起什么作用?他说:表明他不够聪明,所以会失败。有的说:这故事前半部分太长了,就是一般性的叙述嘛,没意思。我说,那是铺垫。没有前面那些叙述,难以到达后面的高潮。有的说:那算什么高潮,不就是鸡蛋破了吗?还至于哭? “你们这帮没心没肺的蠢蛋!什么都不懂!”娄根突然大吼一声。先前我就注意到了,他没有翘椅子,腿也收到课桌下了。后来,他把头埋在双臂间,没有参加讨论。但我万没想到他会这么激动。

全班肃静,我也愣了一阵,才开口:“我小时候养过鸡,但我们不是以此谋生,而是为了打鸡血。那是另一个故事了,以后我再给你们讲。我知道养鸡的最怕鸡瘟,简直没治,而且传染性特别强。一只鸡病死了,方圆几英里的鸡全都躲不开。但那么多鸡死了,都不如那个鸡蛋的破碎感人。因为破碎的不仅仅是一个鸡蛋,而且是他的梦想……”我看到娄根脸上挂着一滴泪。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下,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又把头埋在双臂间,再没说话。

下课后,我请他到我办公室来谈谈。原来他家也有个养鸡场,很多年了,不死不活的。他们无法与工厂式的大规模养鸡竞争。撒开在园子里养的鸡,肉虽好吃些,但长得慢,成本高,而且特别容易传染上鸡瘟。顾客很难相信质量高,只会看到价格高。他父亲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他母亲痛恨鸡场生活,痛恨鸡屎臭味,一心想搬到城里来,但又不知道怎样才能在城里谋生。他是家族里第一个上大学的人……娄根对我敞开心扉了,我看到一颗柔软的心和丰富的感情。我说:顾客会识货的,需要时间建立信誉和客户群。人们一定会逐渐喜欢有机食品,宁愿多花钱买自然生长的鸡和它们下的蛋。同时,我也鼓励他把读安德森短篇小说的感受写出来。

娄根写了。那是一篇很特别的读后感。他紧密结合安德森的小说,详细地描述养鸡场的工作。既像注解,又像补充,让读者更清楚那工作的艰辛和鸡瘟的可怕。更宝贵的是,他写出了自己对鸡场工作的感受,父母对这行业的不同看法,以及他对前景的展望。我还记得他对安德森父亲的几句评语:小说写得非常感人,令所有经历过失败的人都会感同身受,凄然泪下。这是文字的魅力。但在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主角事业失败的一个自身原因:他太急于求成了,太容易冲动,即时行动,缺乏考虑和计划。如果他事先把蛋壳软化,放入瓶子,让顾客猜测他是怎样放进去的,效果就会好得多。他们在火车站开的饭馆,努力经营的方式都表明他们会成功的。他们需要耐心和坚持,需要改变自己,需要信念。我给了这篇文章A,并让娄根在全班朗读他的读后感。

我没想到,他在朗读前先向大家道了歉。大家对他的读后感报以热烈的掌声,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从那以后,他不再独往独来,与同学们的关系逐渐融洽了。

2015年2月12日

dabai朵朵 发表评论于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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