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替徐纯合说话?

楚人,学于京,徙自蜀,媒体人,翻译匠,现居德州,教书为业,作文自娱。有著作2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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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必须替徐纯合说话?
 
程宝林
 
中国大陆网络上关于徐纯合事件的声音,差不多归于沉寂了。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不让议论了,就不说了罢!
但还是忍不住要再说几句——我们为什么要为徐纯合说话?他已经死了。他的死,必将和死在广州的大学生孙志刚的死一样,成为中国法治史、人权史上的一座纪念碑,尽管,这是血铸之碑。
我很久以前就说过,是中国底层的小人物,用他们卑微、凄惨的命运,在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 “我以我血荐轩辕”。他们把自己的一腔血泼在中华大地上,用自己的生命,为中华浇灌出明日的自由之花。从林昭、卞 仲耘、张志新,到今天的徐纯合。他们的死法各有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他们都本不该死,但他们都无不惨死。一种我们渺小的个体生命所无力反抗的巨大力量,毫不迟疑地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权。
社会稳定的保障是什么?——社会各阶层、群体,对这个社会总体上认可并维护,在认可和维护中促使其变得更好,更和谐。社会矛盾的解决之道,毕竟要靠釜底抽薪,而不是扬汤止沸。不计成本地强力维稳,不惜暴力镇压,就是政治目光短浅的 治标之举,图的是今日无事。至于明日后日是否无事,且不管它。1983年的“严打”,以戕害法治精神为代价,换取了片刻的震慑性社会治安好转,而今如何呢?
 2015年5月2日发生在黑龙江庆安火车站的徐纯合事件,稍具常识、常理及基本人性,就可以判断,这一悲剧本当避免。悲剧既已发生,官方如果采取有力措施,将事件真相迅速告知公众,并针对涉事警察个人和其单位,给予法律规定范畴内的合情合理的处理和公告。这样,何至于网络上,乃至全球重要媒体,都在关注这一悲剧,又何至于需要中央电视台来剪接视频,欺骗公众?
古语说得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间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如果配枪的警察,在完全可以用非致命暴力对涉嫌“闹事”的民众加以控制的情形下,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拔枪就射,一枪毙命,那么,势必激起民间的巨大反弹。缺乏法治意识的老百姓,面对勇于开枪的警察,不外乎两种结果:怕死,或者,玩命。
要想中国社会长治久安、和谐吉祥,必须花大力气提高全体国人的素质。没有从小学生开始的法治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就以今天我看到的一则新闻为例。杭州一名五、六岁的女童,怡然淡定地坐在自己九楼的窗台上,双脚吊在窗外。窗下,许多人揪心围观,孩子的爸爸买早点回来,见此情景差点瘫倒!原来,他将自己的女儿独自留在家里,自己下楼买早点去了,所幸虚惊一场。如果在美国,他绝对不敢将自己6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无人看管,因为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独自在家,否则,父母要吃官司,邻居也会举报。
在一个尊重人权的法治国家,警察枪击任何人致死,都是一件大事,需要公平地调查起因、过程,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既是对公民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更是对警察执法权和开枪权的监管和约束。在徐纯合事件中,一方有枪在手,子弹上膛;一方连遭棍击,头破血流。在徐纯合已经跌坐地上,失去攻击能力时,警察李乐斌不是扑上去,将他按倒在地,而是退后一步,在一米的近距离内开枪击毙,这叫Executive Shooting ,也就是“处决式击毙”。 这是将盛世中国打回血腥野蛮、无法无天乱世的一枪。它说明了一点:当政者为了维稳的政治需要,可以牺牲一切,包括法治精神、公平理念、人伦情怀。 母前杀子,子前杀父,这是日本鬼子曾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靠工人、农民等“无产阶级”夺取江山的政权,如今对于徐纯合这样纯粹的“无产阶级”,似乎已无须任何同情和怜悯。
替徐纯合说话,就是替自己说话。古语不是说过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当年进城时,也曾“箪食壶浆“;几十年统治下来,变得“道路以目”。何以如此?顺乎天道则存,逆乎人心则亡。“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盛衰兴亡,为天下苍生计,趋盛避衰,统治者还是少鼓励警察杀人为好。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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