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乐死

 

   今天看到一条新闻说得是国外一名54岁的男性商人因为脊柱上长了一颗无法手术摘除的肿瘤,导致他随时可能高位截瘫。他不想今后的日子都被禁锢在瘫痪的身体中,也不希望依赖他人继续生活,他决定到瑞士苏黎世的一家诊所接受安乐死.

   看到网友的评论,基本都不理解他的这种决定. 我到是觉得这名男子的想法可以理解. 生命固然可贵,可是如果因为要活着而必须要周围的人,不论是亲人或医护人员无时无刻地呵护着,这种生命的意义何在呢? 我不敢想象人一旦到了连喝口水都要别人喂的地步,还有什么尊严可谈呢?

   自己曾经因为一次意外事故而坐了一段时间的轮椅,深知其中的难过之处. 那种什么事情都需要麻烦别人所带来的心理上的压力是我无法用言语确切表述的.也许正因此我才对这位男子的决定无条件的表示尊重.换了我,我也做同样的选择.

   我不想去评论网友的那些观点,只是想到当事人做出这个决定时肯定经过仔细考虑了.这毕竟不是象买两条茄子那末容易决定的事.既然人家本人和家人都已决定,作为旁观者我只想送上我最好的祝愿给他和他的家人.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溪边愚人' 的评论 : 谢谢您来访并提供信息.
溪边愚人 发表评论于
自己也可以不吃不喝。比那些个程序都简单。听说只有过了头上那一阵就不感觉饿了。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9896/201503/15594.html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99huashan99' 的评论 : 谢谢华山兄,我也觉得应该允许个人有选择的权利. 美国好象有5个州通过了.
99huashan99 发表评论于
目前,加州正在立法讨论这个问题。原先对这个问题反对最为激烈的加州医师协会,最近发表声明,表示他们不再反对该项法案,认为这个问题应该由患者和他/她的医生,根据情况具体决定。

我觉得应该允许个人有选择的权利。美国好像有几个州已经通过了类似法律,允许为危重病人提供自杀协助。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谢谢马来人给我们提供了那么多信息!
马来人 发表评论于
安乐死的药物是戊巴比妥,有麻醉作用,可以破坏人和动物的呼吸和血液循环功能。在普遍用来执行协助自杀,在美国某些洲,被批准用来执行注册死刑,也可以用来对动物执行安乐死。

所以,安乐死的药物,也和死刑的药物是一样的。

安乐死,英文叫协助自杀,归根到底,还是自杀。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李子哥好!你说的一点不错。
plum59 发表评论于
世上有人争生的自由,然后争死的自由。各有所好。。。咳
苦人不哭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ycman' 的评论 : 你别难过,我们怎么也得一起拣一次瓶子
马来人 发表评论于
问题是,光是麻醉剂,不能致死,必须要有毒药,才能破坏人的身体功能。但是又不能让胃吐出来,所以先要下药阻止胃部呕吐

我不清楚这个毒药是破坏人的神经系统的功能,还是心脏,或者呼吸功能,反正是对人的上面一个或者几个功能起破环功能。
马来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四则舍

安乐死,英文叫协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

Assisted suicide on TV for first time 在YOUTUBE上面,这个英国电视台放过。原来YOUTUBE上面有全本,全年还有,现在被删掉了,因为后面的协助自杀部分太吓人了。我看过最后协助自杀的全本。

病人签完合同以后,那个瑞士安乐死的机构,就给病人拿一杯药物,说这杯药物没有毒,是让胃部失去呕吐的功能。就是叫你后面再怎么难受,也呕吐不出来。因为胃部天然对毒药有呕吐反应

然后过至少三十分钟,等到这个药物对胃部起作用了,然后下毒药,那个病人要求把毒药装在果汁里面,然后混合饮料喝,因为他听说那杯毒药味道不太好喝。然后他就开始喝了,喝了一口,就苦苦的皱着眉头,说好难喝下去。然后又拼命的喝了几口,他不是马上死掉的,要过个几钟。这个毒药里面有毒药,也有麻醉剂的成分,一喝下去,很快昏睡下去。其实,就和执行注射死刑一样,病人是被用了麻醉剂。

问题是,光是麻醉剂,不能致死,必须要有毒药,才能保护人的身体功能。但是又不能让胃吐出来,所以先要下药阻止胃部呕吐。

注射死刑是绑着人打毒针,所以不需要先给人下胃药,叫他不呕吐。

不要太天真了,安乐死未必安乐,不下毒药,人怎么会死掉。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ycman' 的评论 : 扭一妈,身体上的不适是暂时的,不要悲观!
nyc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苦人不哭' 的评论 : 俺也谢她。脑残片也不需要了。。一了百了。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苦人不哭' 的评论 : 苦哥,您还好吧?您可不能想不开啊,我们那仨女人还指望跟你一起开店呢!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小玄人' 的评论 : 谢谢小玄人来访!我个人认为实行安乐死最大的障碍是如何界定某人是否符合安乐死的条件.
苦人不哭 发表评论于
茶帆,谢谢给我一条新出路。哈哈哈...,我神经,我疯子
小玄人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应该全世界实行安乐死,人不能选择生,但应该有选择死的权利。对别人对自己都好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闲闲客' 的评论 : 闲闲说得太好了!
闲闲客 发表评论于
这个话题很沉重。生命苦短也苦长,只是没到煎熬时。。。活得有尊严,死得不痛苦最好。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四则舍' 的评论 : 谢谢您,四则舍,我也有这个困惑只是没有机会表达出来,谢谢您帮我提出来!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马来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5-26 22:58:11 看过一个安乐死的视频

介绍一下啊,视频在哪里?让我长长见识。研究过各种安乐死的方法,没听说有一样是口服毒药的。Final Exit一书里介绍过口服氰化物,完全是害人之谈。本人不才,法医毒理学的书只读过两三部。但是据我所读到的,常见的口服毒物里没有一样是安乐死的理想药物(迅速,可靠,无痛,对旁人安全)。例如吗啡,可以口服,但是注射迅速得多。现代医学很可能提供理想的口服安乐死药物;但根据您的描述,您视频里的口服毒物显然不够理想。请教于高明的网友。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yArk' 的评论 : 谢谢您的来访!感谢您的支持!
FayArk 发表评论于
好文!顶一个! 赞同人有自己的选择权利。“换做我自己,我也可能做这样的选择.” 若是我,我肯定会做同样的决定。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arsonwang' 的评论 : 抱抱,你的殿部咋样了?
warsonwang 发表评论于
我看过一篇这样的小说,中毒很深。。。我不告诉你们。。怕你说我变态。。。
warsonwang 发表评论于
累死我了。。。今天忙疯了。比上班还忙!
我觉得,生大概是没有办法我们自己决定,但是死如果可以,为什么不呢。。。。。。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秦臻' 的评论 : 谢谢您的来访!您说的没错,得病的人需要关怀。我只是读了那条新闻,对当事人的心情和决定表示尊重和理解。如果我是当事人的家属,我也很难接受这种选择。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ycman' 的评论 : 早上好 扭一妈!
秦臻 发表评论于
还有比这个更伤的吗......得病的人需要亲人无微不至的照顾,全身心的疼爱,不必那么觉得麻烦别人了,病了本身就很难受了,还要他们的心也跟着一起难受,真挺残酷的。

理性上说,我能理解安乐死,可是从感情上无法接受。
nyc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ea_fan' 的评论 : 先给格格请安。
这个话题真好!
我的退休系列里也要提及“living will"之类的。
”there is no guarantee in life, only death and tax".可很多中国老人很避讳“死”这个字眼。
我三十岁时就把will做好了。
是呀,还是写吃喝轻松。。。。哈哈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名小绿草' 的评论 : 谢谢绿草来访!你说得有道理。另外我个人认为这个还跟当事人对生活质量的看法有关。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绿叶唤唤' 的评论 : 谢谢叶子那么心疼妞儿。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绿叶唤唤' 的评论 : 没错,叶子,我完全同意,我只是就事论事,尊重当事人的决定。
无名小绿草 发表评论于
安乐死的愿望应该与年龄成正比的,一个非常年轻的生命对生的渴望,安乐死是多此一举的事。中老年,生和死都变得平淡了,安乐死会被莫些人采纳。
绿叶唤唤 发表评论于
抱抱可怜的妞,为你以前坐轮椅的日子。。。
绿叶唤唤 发表评论于
作为旁观者,我也是同意安乐死的。尤其是在那种生不如死的巨大疼痛面前,活着是最大的痛苦。
只是对亲人来说,太难以接受了。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马来人' 的评论 : 谢谢您来访!听您的描述是够吓人的。我不知道安乐死还有公开的视频可以看的,哪天也找来看看。
马来人 发表评论于
看过一个安乐死的视频,先是要病人喝下一杯药,这个药物的作用是不让胃部呕吐,然后再服毒,因为前面的那个药物不让胃部呕吐,后面的毒药进入胃部以后,胃部怎么难受,都是呕吐不出来的。

看到那个病人最后皱着眉头吞毒药,说好难喝啊,真让人毛骨悚然啊。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灜客' 的评论 : 谢谢灜客来访。我完全同意您的观点。关于如何界定某人是否符合安乐死的条件,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又复杂的过程,一旦掌握不好,就会被谋杀所滥用。本人只是对文中那名男子为自己做出的这个决定表示理解和尊重。以我的学识,还不足以讨论关于安乐死本身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非常感谢您对本人小文的补充。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胖子' 的评论 : 谢谢您的来访,我跟您有同感。
灜客 发表评论于
安乐死涉及法律、伦理、医疗等方方面面,目前大多数国家也都没有实行。人对自己的生命是否有最后的处分权。人的生命的社会属性很强,不是单纯自己就可以支配的。当然对安乐死要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公民投票等手段来取得整个社会成员的共识。
南胖子 发表评论于
我非常支持“安乐死”,敬佩那些能够做出这样决定的人。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欢迎颐和园美眉来访. 好象2013年时只有Oregon,2014年Washington,Montana,Vermont,Connecticut 也加入了.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美国哪个州安乐死合法?Oregon?
tea_f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山松' 的评论 : 松美眉这话说得一点没错,但我其实想说的是他既然做了这样的选择,就有他的原因.也可能是他懦弱,也可能是他把尊严看得更重.我不想猜测,我只想说我尊重他选择.因为换做我自己,我也可能做这样的选择.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还能生活自理的时候不要安乐死啊,一点儿都动不了了,再死也不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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