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近体诗避免重字是个不成文的、供参考的“规矩”。一般来说,应尽量使语言多样化,避免无谓的重字,这是基本原则。而增加音韵感的重字,一般无妨。那么这个规矩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参照标准如何呢?最好问唐人。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很有趣,跟大家分享。看来,这是考进士的规矩;但如果诗好,也没得问题,偶然可以破例。:)尤其是这里钱起不过重了个“不”字,可以忽略不计啦!
“大中十二年(858),朝廷举行进士考试,唐宣宗问考官李藩:“试帖诗如有重复的字能否录取?”李藩答道:“昔年钱起试《湘灵鼓瑟》就有重复的字,偶然也可破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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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代科举中的一道试题看格律诗写作的规定
(2014-06-05 13:01:26)
《文苑英华》及《登科记考》记载,天宝十年辛卯(751)进士科省试有试题《湘灵鼓瑟》。其中钱起、魏璀、陈季、庄若讷、王邕等五人试卷录入《全唐诗》,成为后世试律诗的典范。从这个试题的答卷中,我们可以剖析出当时科举对格律诗写作的有关规定。
唐代“试律诗”多以五言六韵十二句的排律体为主,绝大多数押平声韵。限韵多选题目中一字为韵。该题五份答卷也是如此。
一、重字瑕疵,并无大碍。
第一篇钱起《湘灵鼓瑟诗》曰:“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流水传湘浦,悲风过洞庭。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这首诗以题目中“灵”字为韵,仄起仄收格式,首句不入韵。该诗无一字出律,十分完美。尤其是尾联“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成为千古名句。唯一缺憾是有一重字。即第四句和第十一句各有“不”字。但是当时的主考官李暐十分赏识,认为其“必有神助”。对于他的重字毛病,百年之后仍有提及。大中十二年(858),朝廷举行进士考试,唐宣宗问考官李藩:“试帖诗如有重复的字能否录取?”李藩答道:“昔年钱起试《湘灵鼓瑟》就有重复的字,偶然也可破例吧。”可见,重字的瑕疵并不大碍。
二、丙种句使用正格,并非宋代,唐代已经通行。
第二篇魏璀《湘灵鼓瑟诗》:“瑶瑟多哀怨,朱弦且莫听。扁舟三楚客,藂竹二妃灵。淅沥闻余响,依稀欲辨形。柱间寒水碧,曲裹暮山青。良马悲衔草,游鱼思绕萍。知音若相遇,终不滞南溟。”该诗也是“灵”字为韵,格律仄起仄收,首句不入韵。尾联“知音若相遇,终不滞南溟”,其平仄应当是丙丁句“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内中“若”字和“相”字平仄颠倒,使该句为“平平仄平仄”。在王力先生主持编撰的《古代汉语》中称这种格式被宋代文人普遍运用。因为该句式本来是种本句拗救形式,在唐后各代盛行不已,以至于被称为正格。唐省试中出现这种格式,说明唐代已经通行。
三、甲乙句对句拗救和孤平救,在当时也是通行的。
第三篇陈季《湘灵鼓瑟诗》曰:“神女泛瑶瑟,古祠严野亭。楚云来泱漭,湘水助清泠。妙旨微幽契,繁声入杳冥。一弹新月白,数曲暮山青。调苦荆人怨,时遥帝子灵。遗音如可赏,试奏为君听。”该诗仍是仄起仄起格式,首句不入韵,首联“神女泛瑶瑟,古祠严野亭”,应是甲乙句,平仄格式应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韵)”。实际是“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其中“神”“泛”“严”“古”字四字出格,“神”字甲种句首字不论,“泛”字仄声,该位置应是平声,此拗处的救法是对句第三字位置“严”字使用平声,同时“严”字也在本句救了“古”字位置的拗处,因为假如“严”字位置使用仄字,那么“古”字位置就一定要使用平声字,不然该句就是犯孤平了。对于这种单字救双处的方法,看来对考生陈季是驾轻就熟了。
第四篇庄若讷《湘灵鼓瑟诗》曰:“帝子鸣金瑟,余声自抑扬。悲风丝上断,流水曲中长。出没游鱼听,逶迤彩凤翔。微音时扣徵,雅韵乍含商。神理诚难测,幽情讵可量。至今闻古调,应恨滞三湘。”
该诗也是五律仄起仄收格式,首句不入韵。
第五篇王邕《湘灵鼓瑟诗》曰:“宝瑟和琴韵,灵妃应乐章。依稀闻促柱,髣髴梦新妆。波外声初发,风前曲正长。凄清和万籁,断续绕三湘。转觉云山迥,空怀杜若芳。谁能传此意,雅会在宫商。”
以上这五首诗中间八句对仗工整,整诗粘对严格,平仄相间,无一违反。只是后两篇押七阳韵,和前三篇押九青韵有所不同。这也可能是考生选用题目中有限的几个字韵的少许自由。五言排律仄起仄收格式应当是当时的硬性规定,不过稍后五言仄起仄收格式成为了人们较多选择。
比较以上五篇作品,我们能看到科举试帖诗对当时诗歌写作的主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