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让人恨,也让人爱。我对它的态度就是从恨到爱,10多年前,在香港超市,我闻到一股臭味,心想谁会喜欢吃这种奇臭的东西?!今年早些时候,我以为要离开新加坡,不尝一次榴莲,太辜负,于是掐着鼻子,吃了第一口榴莲。当然,那口榴莲也是最好的榴莲——猫山王的一种。这一吃,没法收拾,欲罢不能。
今年榴莲丰收,朋友拉我去新加坡的芽笼,才见识了什么叫做吃榴莲——那就是必须聚众,必须的,因为人人酣畅淋漓,一点负疚感都木有。有图有真相,看:
一筐一筐大小各异,从马来西亚新鲜运来。朋友说,榴莲要掉地上,捡的才好吃。没有砍的吗?
点菜
当猫不吃猫山王,过不去!
为了让我体会味道差别,朋友又点了另一个品种——红虾
再看周围环境,呼啦啦,全是开心品榴莲的人。一萝一萝吃的不在少数
看见那车了吗?马来直接运来的,一筐一筐的带刺宝贝
红虾——颜色有点深,味甜
果肉很可爱,像是胖蚕
这个果壳异形吗?
这是猫山王,果壳也很特别,现在明白名鞋的灵感来自哪儿——榴莲
果色偏黄,核小,貌似发育不全,而果肉厚,味丰满。 朋友说:吃了猫山王,其他榴莲都是浮云。幸好在她指导下,我们先吃红虾。吃了猫山王,红虾就是无味的浮云。
吃完,她又拉着我吃新鲜带绿的红毛丹,没有那么新鲜了。
非常新加坡的一次约会,谢谢朋友,给我一个这么特别的安排,让我做一次真正的新加坡人。现在才知道,新加坡,原来可以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