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系之我观
1、中日同种不同族。中日同属东亚人种,具有同一血脉,但族属不同。追溯历史,甚至可以证实日本人出自中国人的迁徙,是中国人分支出去的一个族群。中华民族念及中日同种,素来以一衣带水或者以兄弟表达对日亲善,日本民族却对同种人的中华民族痛下狠手超过其他敌人。
2、日本的地理位置受到海洋(平面)、地质和资源(立体)特性的限制,令日本民族较中华民族更具忧患(生存、发展)意识和集体意识,由此导致日本民族更具外侵性。
3、日本民族自认为只有他们是优等民族,他们骨子里轻藐同一种群、甚至就是他们出于其中的母体的中华民族,历史上就有必欲取而驭之的非分之想。
4、中华民族作为日本民族的母体,对日从来就怀有一厢情愿的慈悲、友善、包容、大度胸怀,素无夺取、奴隶对方的心机和敌意,历史上甚至一度连防范准备都不曾做足。日本民族对中华民族却包藏祸心,长久以来就有筹谋策划侵占灭绝我中华民族的战略野心。
5、自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日本民族对于中华民族开始实施大肆侵占掠夺,其中以一八九四年的甲午战争和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五年的侵华战争达到登峰造极的顶端,给中华民族造成的深切伤害程度超过历史上任何其他外族的入侵所造成的伤害。
6、日本民族从中华民族攫取的巨大政治经济利益远远超过其从其他国家攫取的利益总和。仅甲午战争从中华民族索取的赔偿就数倍于当时其国民生产总值,更遑论其二战中对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巨大人员和经济伤害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每一个当时的日本国民都是战争的受益者。而日本民族作为二战的战败国,不仅不曾稍微赔偿中华民族的任何损失,至今连精神和道义上的道歉和认罪都羞于承认,还一再通过拜祭保留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继续伤害受害国人民的感情。
7、从日本民族自身前途的长远战略考量,中日两国友好相处符合日本民族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当然,这也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中华民族可以不计前嫌实现与日本民族的和平友好关系,可是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日本民族必须全体而不是仅仅由日本政府出面彻底反省他们过去一百多年来对于中华民族及其他亚洲国家的历史罪行。原因皆在于日本过去各次侵华战争的受益者是整个日本民族而非仅仅是政府和少数决策阶层而已。如果没有日本民族全体一致的支持,日本决策层绝然无力开动如此大规模的战争机器。没有日本整个民族的彻底反省作为前提,中日两国的和平友好绝无实现的可能。
8、如果说,日本民族至今对华仍旧抱持敌对状态不是出乎本意,而是为某些自身不可驾驭的力量所胁迫的话,那么中华民族愿意再次给予日本民族一个机会,至少从三个方面拿出一点最低限度的诚意:一是停止参拜设有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或者将战犯牌位移出靖国神社;二是停止教科书中有关对日本侵略战争行为的美化及对他国人民所犯罪行的否认;三是立即对钓鱼岛实行国有化做出反省和道歉。相比于历史上日本民族对于国际社会所犯下的罄竹难书的罪行来,做出以上三点努力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如果连这么基本的简单姿态都不愿做出表示,怎么还能够期望得到受害甚深的民族的进一步谅解和宽恕呢?没有这种基本姿态,请不要指责受害民族所谓的“狭隘民族主义”。在这个世界上,理想状态确实不应该存在着仇恨,前提是所有罪行被彻底清算或加害者彻底反省之后,如同战后德意志民族所做的那样(在日本没有做出相同的反思、谢罪及赔偿之前,任何将日本与德国类比的言论都是对德意志民族的亵渎及对日本战争罪行的纵容)。当罪犯还在逍遥法外的时候,我不认为受害人对加害者怀有深仇大恨和极端民族主义应该受到指责。因为“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那对于受害者而言实在有失于偏颇和不公,而对于加害者而言又实在是一种纵容和鼓励。为什么在对德、日道德责任对比中,德国已然被世人视为巨人,而日本仍然被视为侏儒?道理昭然若揭。
9、某些国人提出所谓中日两国应超越历史问题实现和解,立意当然好,但客观上恐怕只是一厢情愿,就像农夫和蛇中的农夫一样。只有当蛇的毒牙被拔除之后,和解才能成为现实。
中华民族再也不要误以懦弱为宽宏,误以纵容为大度,误以退让为进取,误以怜悯为亲善,误以隐忍为深沉。这是我对那些鼓吹无原则地对日超越历史实现和解的所谓精英的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