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和 国民党政府抗日宣言 顺序记】

 

 

1931-9-18 日本制造9-18事变,拉开大规模侵华吞华战火。

1931年9月19日的《中共满洲省委为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据满洲宣言》发表。

193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强暴占领东三省事件宣言》。

 

1933年6月11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国抗日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中国抗日红军抗日宣言。

 

1934年7月初,中共中央为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冲破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围剿”,

决定以红七军团组成中国工农红军抗日先遣队,寻淮洲任军团长,乐少华任政治委员。

1934年7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 毛泽东 副主席 项 英 张国焘

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朱 德 副主席 周恩来 王稼穑

一九三四年七月十五日

宣言宣布了“派遣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的行动,表示

“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愿意同全中国的民众一起以民族革命战争,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1935-8-1《八一宣言》,全名為《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是1935年8月1日王明依第三國際指示,

自莫斯科以中國共產黨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的名義所發表的一篇宣言,

其实中共中央和政府根本不知晓。

这个《宣言》发出后5天,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代表张浩到达瓦窑堡,

向中共中央传达了共产国际关于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精神和《八一宣言》的内容。

这时,中共中央才知道有这么一份重要的文件。 于是,

1935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又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的名义,

发表了一个和《八一宣言》内容基本相同的《抗日救国宣言》。

 

1936年5月5日,中共中央以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表的《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

 

1937年7月15日,中共中央 毛泽东 朱德 周恩来 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党。

《宣言》提出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基本要求,重申中共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

1937年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图书馆举行各界人士参加的“庐山谈话会”,在“谈话会”上发表了《抗战宣言》,

正式宣布对日抗战。1937年8月13日,八一三事变爆发。

1937年8月22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提出了全面抗战的主张。同时将所属武装力量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 ,开赴抗日前线 。

1937年9月22日,国府蒋 中央通讯社以《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为题发表中共在1937年7月15日提交的宣言。

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空军突袭珍珠港,美太平洋舰队遭受重大损失。

12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对日本宣战,英国也宣布同日本处于战争状态。太平洋战争爆发。

12月9日,国民政府随即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正式对日本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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