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
首先,我们海外华人华侨向您致意,并热烈地欢迎您赴美进行国事访问!
我们是一批侨居于世界各国,现已年近六十、七十、八十、乃至九十的华裔老人,是一批当年为共和国建设贡献过青春,后却因合法出国而致自己在中国的数十年工龄被“归零”、被拒发退休金的华侨耆老群体。
在我们这一特殊群体中,有曾为祖国的国防尖端科技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科学家;有曾在大学的讲堂上辛勤耕耘数十载的老教授;有培养出两届奥运会体操冠军的国家级主教练和全国体操冠军;有曾活跃于祖国各行各业的技术尖子、业务骨干;有出国后又响应祖国召唤回国作贡献的海归学者;也有把“下岗打工、自谋职业”给“打”出国门的国企下岗工人;还有曾应聘于各大国际机构、在祖国困难年月默默地为共和国创收外汇数十年的外交服务人员;甚至更有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或抗美援越前线,用热血捍卫过共和国的军人,等等。
然而,今天我们都老了,都似乎被遗忘、被归入“另册”了:我们的祖国,我们曾为之流过热汗洒过热血的祖国,今天却拒绝承认我们的数十年工龄,拒绝承认本来就与我们当年的低薪相联的退休养老权益。原因是、也仅仅是:我们都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在1993年中国社保法颁布前合法地跨出了国门、合法地定居于世界各国。
我们这一批来自中国的工薪阶层,大多是中年、个别甚至是老年才出国的。而国外的养老金,又只可能与我们到达所在国之后的劳动报酬挂钩,而无法与此前我们在中国的劳动报酬相连。因此,将我们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个别的甚至是四十年代——起就为人民共和国流血流汗的工龄归零,不承认我们前半生为祖国所做的辛勤贡献,便导致了如下尴尬局面:我们这一群在中国建设的火红年代乃至困难时期,曾用自己的劳动为祖国效力的来自中国的新移民,于自己的退休之年,却饱尝晚年的凄凉:既不能在异国他乡安度晚年,又对叶落归根望而却步。我们中的相当一批耆老,甚至包括一些曾属于国家各部委科研所的老科学家和一些名牌大学的老教授,竟已沦为所在国的低保一族!如此窘境,仅因为我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果实,绝大部分劳动奉献,均留在了自己的母国。如此窘境,既让我们情何以堪,也让我们曾用大半生奉献过的祖国情何以堪!尤其是对照身边其它各国移民群体,这类离奇的故事竟闻所未闻,则更让我们倍感羞辱,如芒在背。
中国宪法明确宣布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中国的社保法也明确宣布不仅保护中国公民,而且还保护外籍人士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中国社保体制改革前,基于当年低薪报酬之不可分割部分的退休养老金,不言而喻是属于受到中国宪法和社保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之合法报酬的组成部分,是劳动者不可剥夺的按劳取酬权益。这笔合法的劳动报酬,这个合法的退休养老权益,决不能因为当年的劳动者后来出国定居而被剥夺。今天,经济腾飞富裕起来的中国,不应当忘记在其初创和困难年代的曾经勒紧裤带与共和国共同着命运的建设者们,不应因我们的走出国门而将作为我们历史之一部分的工龄、以及与此相联的退休养老金,一笔勾销。
中国的社保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国际接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涵盖面既广且深。我们完全拥护中国的社保体制改革,也完全体谅国家在新旧体制转型期的阵痛、探索、磨合与曲折。在我们看来,社保法及其背后的立法精神,无疑是力图与国际文明接轨的。在当今文明国家中,无任何一国是在本国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后就剥夺其早前的退休养老金的。相反,在各国新移民中,年届退休时,其母国便主动寄发他或她应得的养老金,使之同时领取其侨居国和母国的那一份分别与其工龄相联的养老金,则早已属常态了。
如今,一大批在中国社保法实施后退休的中国新移民,正在涌入世界各国。根据1993年实施的社保法,这批新侨民或新移民照样能在侨居国领取到来自中国的养老金。于是,在今天的中国海外侨界,便发生如此咄咄怪事:年老的领不到养老金;年轻的却能拿到养老金。在中国工作时间长、从而为国家贡献多的,领不到养老金;而在中国工作时间短的、因而为国家贡献少的,却能拿到养老金。
由此可见,我们这一特殊群体拿不到中国养老金的问题,不是中国社保法本身的问题,而是属于贯彻社保法的具体措施、实施细则不配套、不得力、有的甚至还相互矛盾、相互抵触的问题;是“不溯及既往”之立法通则在中国社保法的贯彻实施中未获履行的问题;是中国的社保法在对外侨务工作中未能得到具体、切实、有效和圆满之落实的问题。
我们热爱自己的祖国,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大业。我们为祖国面貌的日新月异和繁荣昌盛而自豪,也曾在让世界了解中国,促进中外交流,给祖国灾情捐款,维护祖国统一和国际声誉……各种活动中,做出过大量无私的奉献。但是,我们被自己的祖国剥夺退休养老权益和拒发退休养老金一事,却是如此深深地刺痛着我们的心,并累及我们的子女儿孙。这种深切的伤害,或将对我们后代造成久远的负面影响,甚至有损祖国的伟大形象,危及祖国的侨务事业,这些却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
近十年来,我们中的不少人及其在国内的亲属,均为此诉求在国内各级,包括中央,不断地上访;国内外媒体,对我们的诉求,也曾有所报道;人大、政协会上,也都出现过对此诉求的专项提案。然而这一切,都统统不解决问题。年复一年的“调研”,更让人望眼欲穿、望梅止渴。更有甚者,各地的政策不统一,不仅有因腐败而造成的不公平,即行贿就办,否则就打官腔;还有因肤色不同造成的不公平,即同为外籍,却只承认洋人在华的退休金,却不承认华人在自己祖国的退休金。
我们中的一些垂垂老者,正在祖国拒不承认我们社保权益的郁郁寡欢中一个个地离我们而去。所以今天,我们这一群年过花甲、古稀、甚至耄耋之年的老人们,才邀约到了一起,径直向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向习近平先生您本人请愿陈情:我们相信,现国力已大增的中国,完全有能力在总体决断上,来尽早解决我们这批海外赤子耆老群体的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愿我们的这一份请愿书,将成为促进中国的社保体制健康转轨、维护祖国大国形象的正能量。
习主席,自您领军祖国的航程以来,您明确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明确地提出把海外侨胞、同胞列为新时期的统战对象。所以,我们衷心地希望,习主席能在访美之际,拨冗关注一下我们这个飘零海外、不期然地被入了“另册”、正殷殷期盼着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的耆老群体。如此,我们将不胜感激之至:我辈幸甚!祖国幸甚!
此致
崇高的敬礼!
2015年8月1日
公开信起草人 郭 志
签名人:
1)集体签名(非政治性组织):
2)个体签名:
姓名、年龄、居住地、中国工龄、原所在单位及职称(选)、出国时间、
联系方式(电邮或电话任选一)
【注:以上集体签名将公布,个人签名将视其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公布】
签名信箱: xinjli@hotmail.com(海外); zmaocaa@l26.com (国内)
签名说明:
海外华人华侨为争取自己在中国的退休养老金权益,若从个人个案维权算起,业已经历了十多个年头;而若从始于欧洲、现已遍布全球的有组织集体维权算起,则也已进入第四个年头了。可遗憾的是,我们的呼声却一直似乎难以传递到中国最高层。所以,只要您认同此信所表达的理念,认同直接向习近平主席呈情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那么,无论您是否属1993年中国社保体制改革前出国的中国工薪劳动者,您均可在此信末签上您的大名。谢谢您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您的爱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