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之后、全面抗战后国民党政府赔付日本庚子赔款(ZT)

9.18之后国民党政府赔付日本庚子赔款

1外交部关于整理日本债务应注意国民党对外政策之规定咨暨公债司签呈(1930年8-9月)

(2)财政部公债司签呈

外交部咨请整理日本债务时应注意本党对外政策第四、第六两条之规定一节,应否转函财政整理委员会核办理之外,呈请示遵……查本党对外政策第四条规定:中国所借之外债,当在使中国政治上、实业上不受损失之范围内保证并偿还之。第六条规定:中国境内不负责任之政府,如贿选之北京政府,其所借外债非以增进人民之幸福,乃以维持军阀之地位……中国人民不负偿还之责任……呈请钧核示遵。

公债司(郑莱印)

照办(宋子文印)(9月3日)

国民党政府的信誉还是不错的,至少在赔款方面是如此。尽管9.18之后日本军队侵占了东三省,但是外债还是要还的——包括各省向日本银行借贷、善后大借款,这倒还罢了,连列强强加于中国人民身上的庚子赔款也照赔不误!

《主计处奉准中政会关于1934年度总概算-并抄送债务费概算书致财政部函决议 》(1934年7月23日)(预定偿还)第三项,庚子赔款:38,872,156 其中日本部分为:6302352.元(当时国民党政府发行的金圆券)

《财政部编制1935年度国家债务费岁出概算说明书》(1935年3月9日)第三项 庚子赔款 本项所列庚子赔款,钧照本年度应付账目编列,其业经取消各国概未列入,兹将各国庚款原币数及折合率,分别说明如次:三、日本 日本庚款全年度应付英金393897镑,按14元5角折合国币5711507元。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1936年7月1日)岁出经常门 第十五款 债务费  第三项 庚子赔款 第三目 日本 6696250(金圆券)。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1937年7月1日)岁出经常门 第十四款 债务费 第二项 外债 第三项 庚子赔款 第三目 日本 6696250(金圆券)。

以上为1931年9.18事变后,国民党政府财政预算中预计拨付给日本的庚子赔款数目,英、美、法比、荷兰、挪威等国的庚子赔款也在内。写到这里我真有些无语了,1932年宋子文先生曾经发布一个《保持国家债信的通告》其说:“东北事变加之国家发大水……导致国家财政困难但维持政府的债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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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1934年《大公报》评论9.18之后对日赔付庚子赔款的问题,其最后说:“日本以武力侵我东北四省,侵为土地奴我人民,日本与我国已为敌国,未付之庚款理应停止照付…………至我国恢复东四省后,再议善后办法。非我故意不履行条约,实日本无理于先,我当之可报于无理于后也。况日本将移此款助长叛逆之势也!”当时的知识阶层也觉得国民党政府这么继续赔偿下去是支持日本政府侵华,但是还没有说出:“老子不还了,爱咋地、咋的!”本身就是不平等条约,不陪是理所应当!不仅如此卢沟桥事变后,国民党还继续赔付庚子赔款。

 

全面抗战后国民党政府赔付日本庚子赔款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对于赔偿庚子赔款的想法和做法。《1937年8月26日梅乐和致孔祥熙电》:“应付日庚款及善后借款,为维持海关完整、维护税收计,仍应暂予照付,以全债信而免纠纷。除面陈次座外,谨电鉴核。”1937年8月27日:“孔祥熙致梅乐和电 宥电悉。月款可照议照付。”《1937年(无日期)梅乐和致财政部次长函》 :“本月应付日本庚款及善后借款,前经呈奉部座电令,准暂照付,今日已届付款之期,并已由职署财务科筹备偿付手续,而下财务忽奉官务署郑署长电话,喻示:”停止照付。”……窃以为应付之款暂存于中立之国,俟将来恢复和平之时再为处理。缘如此处理,在中国政府方面即无资敌之虞,而在日本方面亦不致借为口实,对于海关行政加以干涉……”前面是国民党政府对于赔偿庚子赔款的想法,究竟是怎么做的呢?

《1937年9月7日梅乐和致关务署第11969号呈》案奉钧署关沪字第五九号东秘代电,内开:“关于日本债、赔各款……民国二年之善后借款,应按月拨付本息基金,交由日本正金银行经收办理。其本年九月份应拨之款,计英金三万一千一百六十六镑十一先令三便士,包括俄发部分四分之一计计英金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三镑六先令三便士在内(以苏联放弃之庚款作为债券获得利息之部分,赔偿日本贷款),系于八月十八日到期,业经照常于八月十七日拨付。至日本庚子赔款部分计英金三万二千八百二十四镑十五先令,系于八月三十一日到期,前以奉到钧署八月三日电暂缓拨付,未即照付。嗣于八月三十一日奉准拨付,即于当日将款如数拨出,已由日方收讫。嗣后对于日本债、赔各款,在未奉另令以前,自应遵照此次电令,仍照向例按月照拨,以全债信……当一二八淞沪会战之时,善后借款按月拨付应拨日本之部分,亦按期照付……窃实以为应付日本债赔各款,如因中日战事关系,固应停付,但为一般利益计,似所得不偿失。”舆论反对,况且一边和日本人打着仗一边赔款,属实有点太那个了。国民党政府的脸面也不好看,于是采取了一个可以变通的方法。

《1937年10月9日财政部致梅乐和关字第41158号训令》据关务署案呈:“所有应拨日本部分庚子赔款……存于备付日本部分庚子赔款专帐自应照向例办理,以昭划一,仰并遵办。”日后抗战期间就将对日庚子赔款存于汇丰银行的专用账户。截至到1943年账户余额为英镑525196英镑2便士。全面抗战开始后国土大片沦丧,国民党政府三大税源之盐税、关税,把持在日本人手中,存于汇丰银行账户的日本庚子赔款的英镑525196英镑2便士从哪里来的呢?

1938年9月8日《财政部曾熔甫提议向国际联合借款致行政院签呈》财政部应付外债数目表 :“(甲)有条约关系之外债 (一)庚子赔款 日本部分 英金 三十九万四千镑。”借来钱没有?而且借来的钱到底还没还日本人呢?1937年剩余三月的庚子赔款每月32824,三月共计98472英镑;加上预借的394000英镑,总计492472英镑。汇丰银行日本庚子赔款账户525196英镑2便士,减去492472英镑还剩32724英镑。通过上面的叙述可知国民党政府不仅用借来的钱付给日本政府,而且还赔付到1939年1月!

虽然上文所说的存于汇丰银行的庚子赔款账户中的525196英镑2便士没有支付给日本政府,后来也被海关人员侵吞!《1944年1月19日郝乐致李度第116号密呈》:“接道1943年10月5日密令后,经向汇丰银行接洽。现在已将该项日本庚款525196英镑2便士如数提出,存入新开立的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特别养老金账户内,并另用正式呈文报告。”当时中国可是一个完全的农业国,付给列强的庚子赔款,都是老百姓的一颗汗水落地摔八半、土里刨食的血汗钱,你借来的钱也是要无数老百姓还的!

抗战结束国民党政府对于庚子赔款赔付的预想

抗战胜利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四强之一的国民党政府,对于抗战前所欠之外债是什么态度呢?抗战刚刚结束国民党政府就开始商量如何继续赔偿外债,《财政部拟具战前各债恢复偿付办法致行政院密呈》(1946年4月20日),全文就不详细记录了。并于1947年8月9日发表《财政部关于外债恢复偿付声明致新闻局密代电》其中有如下几条:“嗣奉指令,可由本部发表谈话,其内容应表示为国偿付外债之诚意……”向所有的债权人表示:我国民党政府是讲信用的,所有的债我都是要还的,管他老百姓死活,只要我们几家活得好就行!甚至在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之前的1949年1月14日还发布《财政部公债司关于偿付外债利息应先与债权人代表洽商签呈》,商量如何赔偿外债。

抗战胜利英美的庚子赔款于1941年宣布取消,日本的赔款由于是战败国自动取消,但法国、荷兰、挪威并未取消。写到这里不由得庆幸新中国的成立,如果国民党还当政不知道赔款还要赔到什么年月!根据1937年2月10日国民政府整理内外债委员会 《关于整理外债情形报告书》统计:截至到1937年已还日本庚子赔款数为9029837英镑,尚欠1914973英镑。如果加上1937年九个月赔付给日本政府的295416英镑,一共赔付日本庚子赔款9325253英镑(被海关人员侵吞的不能算)。如果说1931年9.18之前国民党政府赔付日本帝国主义庚子赔款还可以用前朝遗留问题搪塞,9.18之后乃至全面抗战之后,再赔付日本庚子赔款就有些说不通了。好像两人打架,一个个小但是壮实,一个个大但虚弱。小的抢走大的一大块地,打了大的几下。大的马上跪下了说:地俺不要了,俺还赔你钱。结果七年后,小个因为吃从大个手中抢走的地里出产的东西变得更壮实了,不仅如此还用大个赔的钱买了把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期间赔付日本帝国主义庚子赔款,就好像割自己身上的肉喂饿虎,希望老虎吃饱了就会放过他,结果老虎想把他整个人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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