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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却不原谅(Forget but not forgive)
2015-10-26 09:14:35
”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彩盖地的时候,必有虹现在云彩中...”
Priscilla是我在加拿大银行工作时的同事,她让人过眼不忘,是因为她的与众不同,极其矮小的身材,长得连其貌不扬都谈不上,而且可能是先天或后天的缘故,她的两腿长短不齐,使得她走起路来一扭一拐的,总之看一眼就知道她是属于disability的人。2000年我进银行工作时华人不多,整一层楼几百号人,华人少乎极少,Priscilla是香港人,与我隔壁一个team,我们自然而然就走在一起,和另一个菲律宾女孩同事,三个人成了无话不讲的餐友,每天lunch break一起用餐聊天。
每个人背后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或长或短,或简单或传奇,或辛酸或温馨。Priscilla年轻时随她大哥一家从香港移民加拿大,哥哥一家定居温哥华,她自己一个人在多伦多,在我们银行工作三十几年了。大银行对这种特殊人士还挺照顾的,给她的活是最轻松的,况且做了三十多年,再复杂的也都得心应手了。她终身未嫁,虽身体有缺陷,却不影响她的生活,每天坐地铁上下班,周末去教会,自己买了套公寓住,又买了一套出租,加上银行的薪金和股票福利等,总之日子过得还蛮滋润的。
虽然她走路一扭一拐的,但好像也不影响她的健康,直到有一次,我们三人在电梯里,她忽然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后来老同事们告诉我,她几个月就会来这么一下,他们都习以为常了,把她放到休息室休息,过会儿她会醒过来,就没事了,我这才意识到她还是无法跟正常人比。再后来她告诉我们她有breast cancer,要定期做电疗,我和菲律宾女孩都挺同情她的,但她活得还很乐观的。
有一次我问到她父母,她说她没有母亲,我以为是早过世了,她说:“不,我没有母亲,我跟本就不知道她在哪里”,语气中饱含着一股仇恨。慢慢地我才知道她父亲早逝,她母亲在她年幼的时候抛下她和哥哥,自己改嫁了,过后也不知下落。在我看来,父母与孩子之间,再大的恩怨仇恨,也应该是可以原谅的,况且Priscilla是虔诚的基督徒,我试着开解她:“或许你妈当时迫于无奈,为了生存嫁人的;或许当时对方不允许她带孩子过去,她是没有办法的;也许她一直在找你们,给你们解释求你们谅解呢”,可她却说:“可能是吧,我不在乎,不管如何,我没法原谅她,一个抛弃孩子的母亲是不可原谅的”。要找她母亲其实很容易,可她选择了忘却她的母亲,就当自己是没娘的孩子,唉,听着挺难过的,可也理解她,一个有残疾的孩子,这种伤痛,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unforgivable(不可原谅的)。
后来Priscilla晕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意味着她的身体在走下坡,我也挺为她担心的。我在家休产假,老二刚刚出生没多久,有一天同事打电话告诉我,Priscilla上班等地铁时,晕倒在铁轨上,被正开来的火车碾过,所幸命保住了,双腿却没了。我没法去医院看她,可听同事说她非常的沮丧,教会的牧师去探望她,叫她不要问上帝“why me”,可我想对于一个苦难深重的人,不问why me是有多么的难。
一两个月后她出院了,生活没法自理,要靠长期护理,菲律宾同事还告诉我说,要去帮她买台电脑,这样她可以在家自己上上网打发时间,我还想着等我哪天有空过去教教她电脑。可是没过多久,收到同事电话,Priscilla走了。。。Funeral是在一个weekday的晚上,我两孩子很小,那晚实在走不开没能去参加,听说去的人还很多的。
十年过去了,有时候会想起她,怀念我们一起相处共事的时光。Priscilla,天堂可好?想必你一生所承受的身体和心灵的伤痛,都化为乌有了吧;我还想知道,天堂里,你可否已经原谅了你的妈妈。。。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10:13:50
回复 '四则舍' 的评论 : 谢谢,我也这么认为的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10:11:55
回复 '漂亮姑娘' 的评论 : 同意你的说法,没有内疚感是冷血动物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10:09:49
回复 'xyz99' 的评论 : 确实如此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10:08:06
回复 '扯乎扯乎' 的评论 : 不爽的,但或许是一种释怀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10:05:26
回复 '0455' 的评论 : 说的也是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09:06:04
找到了又能怎么样?跑去高高在上地说‘原谅你了’? 对别人施以怜悯心情很爽么?
0455 发表评论于
2015-10-27 08:25:43
原谅是可以和被原谅无关的,这之间就像一种忘却。
漂亮姑娘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22:20:07
打错字了,应为:“冷”血动物
漂亮姑娘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22:18:54
严重同意,特别是对那些抛弃儿女再相聚后居然没有任何内疚感的流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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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姐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3:51:39
不知楼主为何要她原谅她娘。
你是她的朋友就尊重她的意愿。有些人就是不值得原谅的。
xyz99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20:42:40
原谅其实是自我救赎。承受这么大的不幸,原谅其实是对自己最好的选择。但是能做到的人不多。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20:42:19
好文,感人。相信处世之道却是原谅而不忘却(Forgive but not forget)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8:57:04
回复 '老姐' 的评论 : 我始终觉得一个母亲不到迫不得已的地步,是决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的,尤其在那个年代,很多女人是没有选择,没有办法的。
爱瑞丝小语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8:51:29
回复 'Erica_NJ' 的评论 : I agree...the pain is so heavy that forgiveness becomes impossible.
流云朵朵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6:58:17
同意楼上老姐的话,不是每个人的错误都值得原谅,要不,宽恕就变得一文不值。
老姐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3:51:39
不知楼主为何要她原谅她娘。
你是她的朋友就尊重她的意愿。有些人就是不值得原谅的。
soullessbody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3:28:37
人生,真是的...
Erica_NJ 发表评论于
2015-10-26 13:25:41
Sad for Priscilla. True forgiveness will liberate ourselves. unfortunately sometimes the pain is so heavy, so deep that forgiveness is nearly impossible. When a mom abandons the kids, she does not deserve them in any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