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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小留学生凌辱案见闻(图)
这是洛杉矶小留学生凌辱案的第四次听证会。早上去了泼墨那刑事法庭,开庭是九点。按照姓氏排列出场,他们通常都是最后审,我9点半到法庭也不会迟到。可我刚到5楼N法庭,听证会已经结束,因为前面没有案子。每次听证会都不会超过5分钟。这三个小留学生于今年3月被拘捕,4月,5月,7月,9月,10月,12月都开庭听证,他们父母为此成了空中飞人,一年中飞来多少次,在法庭与儿女短促见面,这种煎熬,令人同情。
主犯翟云瑶来自上海,据说父亲是公安局的高官。今年三月,因一张冰淇淋账单等小事与刘同学发生纠纷,于是她约了杨玉菡等十几个人在洛杉矶罗兰岗凌辱她人达5个小时。她的男朋友张鑫磊负责开车送她去现场,按照美国法律,他属同犯。事后翟同学还威胁对方“你不要报警,我们局子里有人的。”。这半年的监狱里,她显然胖了很多,以前她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法庭打断对方讲话,被法官指责过。今天她转身退庭时,也用黄色文件袋遮盖了背后的手铐。她的母亲衣着贵重到场坐在听证席上,一身雪奈尔香水味袭人,看起来是个斯文高贵的女人。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一个疯狂的女孩,有这样低调的妈妈。她从来不跟记者说一句话,总是躲着一闪而过。也许他们以为这样做就可以保住一些面子。
据说那个长发遮面的女生杨玉菡就是动手用香烟烫人的同犯,出庭好多次了,从来没见过她的家人,她出场时总是用长发遮住脸,似乎是个害羞的女孩。而今天她转过身来不断地向门口张望,好像在寻找什么人,她第一次露出了圆圆的脸。可是她的家属依然没有出现。她今年19岁,是此案中年龄最大的女孩。她们的律师费都是已经超过20万,此案子可以帮律师付清学费,还可以买栋房子。我看那个华裔律师是具备幸灾乐祸的眼神的,其实有没有律师,法官是一样依法判罪的。
那个为女朋友开车的张鑫磊,他染过的金发长了,已经变成[漂染],夹杂在乌发之间,他双手被反铐着离开法庭。不知道父母看到儿子这样的状况,是恨还是痛。他来自中国深圳,每次他的父亲总是穿戴整齐到场,母亲的指甲修的很亮丽吸引人眼球。据他父亲说已经花了20万美元的律师费,一栋房子卖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案子。变卖家档[救儿子]的做法在中国是[伟大]的,而我认为在出国之前,要让儿女知道怎样尊重人,生命平等,要让他们知道美国的法律不是儿戏,那才是明智的。
张的父母说美国律师不负责任,常常连案情搞不清楚,也很少跟他们接触,也许案子接太多了。他依然认为儿子无罪,儿子说要把官司打到底。他来美国不到两年,说是一个朋友在美国买了房子,约他们一起来美国读书。父母就让未成年的儿子独自来美国“留学”了。目前在监狱里已经关押了9个月,高中也无法按时毕业,还面临着更多的牢狱日子。这样的[留学]代价太大了。不过在美国就算出狱依然不受歧视,照样可以开创新生活,如果他能继续留在美国,希望不因此而消沉,重新开始努力学习,将来也许会是一个好律师呢。
在法庭门外,我们见到杨玉菡的律师,他说听证会上没有达成认罪协议。1月5日再次开庭,翟云瑶和张鑫磊换了律师,1月5日新律师全体到场。那将是最后一次认罪协议听证。如果不成,就要进入陪审团程序。认罪协议的初步判决是:翟云瑶13年8个月;杨玉菡10年;张鑫磊6年。自从他们被抓的那日起,在监狱中的日子一天算两天。所以他们已经在美国监狱待了18个月了。这可以抵消刑期,看来[判刑]这种算术题也不简单。
律师说,只要其中两人签了认罪协议,法官也可能会判决。他认为进入陪审团听证,风险很大,因为警察收集的证据很周全,难以推翻。不过就算判了刑期,还是可以打85折的,我听着奇怪?监狱也有折扣券?为啥?据说是加州监狱人满了,节约开支就给刑期打了折。这样省我们纳税人的钱也好,但是如果街上到处都是提前释放的犯人是不是也挺恐怖呀?我想失去自由的惩罚不轻松,这种教训够深痛的,人生苦短,外面的阳光灿烂,人生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生活要享受,人们知道牢狱之苦,谁也不会再想进去的吧。她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审判,这些日子不知道她们在监狱想什么。监狱里的日子度日如年。可惜的是大好的青春时光消磨在监狱里。人啊!不能失足,失败不起啊。
我很同情他们的父母,这样伤财伤神是为了什么?如今中国发达,很多人把孩子送到美国留学当作时髦。而殊不知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出国独立生活是不负责任的。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世界,怎么能让孩子去闯呢?美国有成熟的社会制度,有强大的法律,人人平等,是人尽其才的好地方。但由于文化差异和新闻的封闭,中国很少人懂美国。而未成年的孩子成长中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而不是[美国留学]这样的虚名。
我一直不明白中国的孩子怎么会那么残忍的折磨他人。前几天遇到一个中国来的小学生,让我很震惊。她5年级,刚到美国未满一年。我问“你喜欢美国,还是中国。”我想她一定会喜欢中国学校,那里有同学,还有好吃的川菜,而刚到异国他乡语言不通,说不定还会被小朋友歧视。
她却很响亮地回答“喜欢美国!”我很意外,她怎么知道美国的美好?
“说说,为什么呢?”我继续。
她回答很简单:“美国老师不会打人。”
我睁大眼睛望着她“啊?中国老师会打人吗?怎么打学生啊?”
她说自己就被老师打过,很疼,老师在学校用棍子随时打学生。这样的教室还不如监狱。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老师会打人!现在老师怎么突然会打人呢?老师打人,就意味着学生长大也可打人。老师用棍棒征服学生。学生到社会上就可以发挥武力的作用。人与人之间互相武力征服,这样的种子种在孩子心里,不是天下大乱吗?翟云瑶同学如果被老师用棍子打过,她就可以用香烟头去烫不听她话的同学。“教育是最大的失误”这是邓小平先生讲的。
刊于世界周刊12/20/2015
文学城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5/12/21/4809030.html
http://www.worldjournal.com/3594676/article-%E3%80%8A%E5%9F%8E%E5%B8%82%E5%82%B3%E7%9C%9F%E3%80%8B%E4%B8%AD%E5%9C%8B%E5%B0%8F%E7%95%99%E9%9C%B8%E5%87%8C%E6%A1%88%E8%81%BD%E8%AD%89%E8%A6%8B%E8%81%9E/?ref=%E4%B8%96%E7%95%8C%E5%91%A8%E5%88%8A
isuiyi 发表评论于
我认为对屡教不改的适当的体罚是有必要的,但是要有记录。
体罚不够后犯错,就要用无情的法律的强制惩罚了。
我相信会有部分人在被体罚后止步而免于受法律惩处的,这是看不见的好事。
我初一时就因为晚上放学后和同学在野地里放火取暖(受控的,没酿灾)被老师用火钩子打脑袋,并没有怨恨老师,因为我们看到老师很多方面的尽责和知道这次为什么打我们。
歡顏展卷林中坐 发表评论于
回複'x瀟瀟'的評論 :
我在台灣長大。正如你所說,女生通常比較脆弱,臉皮薄,因此多數老師打學生只打男生,打女生的老師比較少,罵女生幾句就達到管教效果。老師更頭痛的是倔強不聽話,打罵無效的學生。因才施教是理想,現實是不少中小學老師能力有限。
打三毛的老師不稱職。對三毛影響多大就難說了。
我並不贊成老師打罵學生,只是描述我求學時期的經歷以及其背景。
linmiu 发表评论于
像这种多人作案、事实清楚的案子不认罪没有意义,就像李天一案一样。他们不认罪,可能是不觉得自己是犯罪,不认可美国法律对其行为的司法解释。低头认罪应可判得最轻,加上未成年,如果在监狱里表现不错减刑,坐牢一半就差不多出来了。张鑫磊在里面待三年就差不多了,您为什么说让他学法律,不知美国司法界有前科的人还可以从事法律吗?拿自己的例子研究,应学得更深入。贿赂证人的是谁的父母?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nmiu' 的评论 :把体罚当成中国传统文化,这就是中国几千年来人与人不平等的文化。三毛,琼瑶写它不是赞誉,而是厌恶,体罚恶果很大,心理伤害是终身难忘的。用磕头,体罚来代替法律,是几千年文化中的糟粕。
linmiu 发表评论于
原来我们办公室来了一位台协主席的女儿实习,她说在蒋介石葬礼上,当蒋的灵柩经过,老师一声令下:跪下!所有学生齐刷刷下跪。我的同事直叫“天哪,我们这里再造神,至少还没下跪过”。台湾好像是从大陆带过去的下跪传统,曾看过马英九的下跪照片,可能是在蒋经国的葬礼上;台湾的慈济据说到了那里也得下跪,为这至今不敢去参观。我记得琼瑶也写过他弟弟被羞辱(和三毛遭遇一样),发生在上海小学,他们小孩总得磕头,是在湖南老家。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nmiu' 的评论 : 是的,我也听到过台湾同事说过老师打人,他对老师是恨的。一个无能的老师,他只有用打人来控制学生,这和家暴是一样的。这不仅仅是身体伤害,更大的心理伤害。
被凌辱的那个学生会有严重心理伤害,这种心理伤害不容易修复,所以我赞同严惩凶手。就像经历过地震的人,一生都惊恐摇晃。
美国老师确实没有打人的。但美国几乎没有小孩子凌辱他人的案子。
个别疯子拿枪去学校开枪,那都是心理变态的案例。
linmiu 发表评论于
欢颜网友,不知您是否是台湾人,我对台湾老师体罚孩子的了解,最早就来自三毛的经历,对于她不光是体罚,还有公开的侮辱和冤屈,三毛是个极度敏感脆弱的小孩,这种致命的戕害不知是否给她最终的自杀埋下了不幸的种子。
麦克老狼 发表评论于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老师会打人!” 博主显然是大城市长大的啊,没见识过。。。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reekview' 的评论 : 香水不重要,我也很想知道她此时此刻的心情。是心疼,是无奈,还是恨?她们的保释金300万,还要加上律师费20万,这是倾家荡产的案子啊。
在美国触犯法律。“局子里有人”是不管用的。
谢谢留言!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50后的姥姥' 的评论 : 问候!谢谢!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李道子' 的评论 : 天下几乎没有一个做父母的没有打过孩子,但不是天下所有的老师都打学生的。学校是教育学生学习知识,怎样礼貌,智慧处世,为人师表,这是老师的天职。
老师教学生平等,互相尊重。任何人都无权凌辱他人,老师打人也属于凌辱行为,轻重而已。
一个5年级的小学生,被老师随便用棍子打,她学到了什么呢?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nmiu' 的评论 : 谢谢你的高见,真是通路人,如果你来,我们就一起去听证。看看家长,孩子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只要人有生活,纠纷就会不断产生,做人哪里是底线?这是家长和学校的共同问题,也就是社会问题。中国司法的苍白,新闻的“宣传底线”,家丑,社会之丑都被“埋没”了,所以就会滋生这些公开凌辱他人的事件。这是美中文化的典型冲突。值得社会重视,这些孩子应该学到了美国的法律,如果能留在美国,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只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失踪”的日子很快乐,以后慢慢汇报。谢谢你啊,祝福!
歡顏展卷林中坐 发表评论于
台灣在威權時代盛行老師打學生,是在「尊師重道」「棒頭出孝子」的傳統下進行,有些家長還會要求老師好好管教,放手打自己的孩子,促使學生用功,爭取考試高分。老師打學生的原則,一是學生考試分數不好加以處罰,二是糾正學生行為問題(打架、抽菸等),打學生是作為管教學生的手段之一,不是沒有原則的亂打、侮辱學生。當時也不會有「老師可以打學生,所以學生可以打學生」的現象,因為老師扮演的是保護、管理的權威角色,就像警察可以抓(壞)人使用武力,不代表平民可以抓人、使用武力。被認為藉機亂打學生的教官,也有高中生畢業後回校加以「教訓」的案例。
隨著台灣人權、平等觀念普及,打學生也逐漸不再是管教學生的手段之一。
creekview 发表评论于
自己孩子受审还喷香水去听审,好诧异,喷香水那一刻这个妈妈是什么心态呢
50后的姥姥 发表评论于
我在80年代时在幼儿园工作过,那时就有脾气不好的老师体罚小孩的现象,估计现在也有的。
溪边愚人 发表评论于
老师打孩子在大城市不太会有。不知道现在如何了,至少以前台湾是盛行老师打学生的,估计是传承了以前民国的“传统”。有意思的是,被打的学生并不对此特别反感。
我不赞成老师打学生。但我不认为这是造成这些孩子如此残忍的原因。家长应是第一位必须负责的。所以我不同情那几位家长,怎么教出这样的孩子?据说主犯的家长还试图在美国行贿,也被起诉了。这孩子还不是仗着家长有点权势就无法无天了?就该让美国来制制他们。
VS2012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律师和卖包子的没有区别,只不过他们卖的是法律知识,法律已经沦落为赚钱工具,所谓法制其实也是商业化的,没有绝对的法制。
李道子 发表评论于
至少我知道的中国老师没有敢打学生的。现在学生比老师权益更得到保护。内陆地区不了解。
东亚的体罚文化,不是那么一言两语说的清楚的。父母还打孩子呢,相比于老师,是更该还是更不该?
linmiu 发表评论于
潇潇姐终于又现身了,您失踪了一个多月呢,您还挺热心社会问题的,我也一直在关注邓俊贤案。
华人孩子的残忍您惊讶吗?国内类似的案件更多,无法无天没人管,侮辱他人的视频都上了网,所以这几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还以为顶多受个学校处分呢。再联想红卫兵的所作所为,颇有传承。
我对心理学感兴趣,很留意被暴力掩盖的原因,哪里触犯了心理禁忌。我记得这起案子和争风吃醋有关,好像被害人在网上说她不要的男生等等,公开侮辱一个人会引起对方极大的反弹,但我离得远还不敢肯定信息是否准确。我要是在那边我也和你一起旁听了。
小留学生其实就像小孤儿,外向发展的渐渐变得暴力伤害他人,内向的会有自毁倾向,例如张国荣,即使多年以后,即使所谓成功,早期心灵创伤也难以治愈。看看那个女主角病得多严重,已是沉疴积重难返了。家长爱孩子不仅需要智慧,也要不断学习。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xiaomiao' 的评论 :
去了四次法庭,还有几次不知道。只是关注这个案子,不是报告新闻。
那个5年级的小女孩是四川来的,真不知道现在学校老师可以打人。
华人律师不便说,不想为他打广告。
xiaomiao 发表评论于
你真的去了第四次听证会吗?你并未提供比媒体更多的信息。既然翟云瑶的父亲是上海公安局的高官,那么你说会有老师打她吗?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itshanghai' 的评论 : 还是不要一杆子打死所有的人为好。
“那个华裔律师”?楼主看到的是刘龙珠大律师吗?
witshanghai 发表评论于
most so called lawyers are use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