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曾经有一个男人,管我叫宝贝。此后,一直反感其他人用这个词叫我,总觉得虚情假意,因为这个词在十年前已经成了人生中的绝版。
九年前,刚在键盘上打下《宝贝书》三个字的时候,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你是不会回来的。这篇文章就此搁浅。叫我宝贝的人走散了,只有努力去忘记,怎能努力去记起。
一直不知道他到底多少次用过宝贝这个词,如此叫过多少女人,但始终,对我来说这是一个神奇的特定名词,只有他和我才能给这个词一个交代。
写《辰光与可》的时候,不知道我们后面的故事会怎样开场,用了五个月的时间想象,两个月的时间开场,十年的时间去忘记。忘记未果。
每次回国,这个男人都会从外地来上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蝎座的原因,我一直怀疑他不是来看我的。但有的时候,又觉得这种猜忌非常莫名,是和不是有什么区别?
过去一年里,他问过两遍,嫁给我吧?嫁给我吧!别人说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所以在第三遍还未出现之时,想写写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事。我说如果到了我四十岁,你未娶我未嫁,便嫁给你。
十八岁的时候,详装见过世面地说:有些事,要走过了回头看时,才真明白。我早已可以平静地看待我们的过去,像朋友一样和你拥抱道别,无所顾忌地讨论你和别人的故事。但有的时候,比如昨晚,你在小视频下回:月半弯,那个时候心脏突然跳了一下,那首在ark听那谁唱的歌,那个晚上,居然历历在目。
所以,我想写写我们,很简单,很简单,很简单的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