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时许,到松北区北岸野生渔村分别在“关东人家”和“赫哲人家”两间包房就餐。据饭店方反映,陈某在大堂鱼档点菜并对点菜单确认后下单,未提出异议。21时许在结账过程中,因对鳇鱼食材斤数提出异议,与饭店方产生纠纷,双方报警后经民警现场调解达成和解,于22点30分许离开饭店。
2.价格问题。据饭店方反映消费者陈某在进店点餐过程中,饭店方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属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陈某告知其所点食材价格,陈某并无异议。关于媒体关注的鳇鱼价格398元/斤是否存在违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一章第三条关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及第一章第十一条关于“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等规定,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3.鳇鱼斤数纠纷问题。因无法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调查组至今无法对其微博内容进行核实取证,现阶段只有涉事饭店方单方证言。据饭店方称,消费者陈某点取食材后,与点菜员一同对食材进行称重,消费者认可后,点菜员通过点菜宝下单。经调取单据,消费者所在包房19:32分确有下单,单据上显示鳇鱼中段标注斤数为14.4斤。
4.实际消费金额问题。消费者在微博上称“被宰一万多”,并且晒出10302元消费票据。经向饭店方调查取证,饭店方称该消费票据为就餐后初始的结算票据,后因发生纠纷,经民警现场调解,饭店方在消费者总消费金额(10302元)基础上给予7折优惠,实收7200元,并提供相关最终结算清单。同时,饭店方也提供了客人现场现金付账的监控录像。
5.民警执法情况。经询问出警人员,民警赶到北岸野生渔村现场后,发现涉事双方都在酒店大厅等候。民警随即向双方了解情况,并对双方进行劝解劝说,进行法制宣传。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都表达了自行协商和解的愿望。最后,陈某与饭店负责人拥抱和解、互留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并对民警过年期间快速出警帮助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经调查现场录像和询问民警,未见出警人员有抽烟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也未见民警到现场后,双方有肢体冲突行为。
下一步,松北区将尽一切努力继续联系消费者,深入调查取证。也希望当事人主动与松北区取得联系,还原事件原貌,使我们依法依规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区服务行业的排查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松北区诚挚地感谢社会各界以及媒体的关注和监督,也真诚地欢迎外地游客来哈游玩,我们将做好旅游业的服务和管理,欢迎广大游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