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李崴两会提案:建议允许海外华人保留恢复中国籍】 --- ZT

 

 中国人移民到海外,究竟是中国力量的流失,还是中国力量的延展?中国自195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并在1980年经国籍法确立的单一国籍制度,随着时代变迁,是否已出现调整的需求?

  据财新网3月11日报道,针对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李崴在这次全国两会中提案,建议删除目前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

  “如何修改国籍法涉及到中国人的自我定义”。李崴认为,目前国人入籍外国后,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已不合时宜,应该删除,让“中国人”的法律概念覆盖更为广泛。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80年实施以来,已经超过35年,一直未有修改。该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但李崴认为,现行规定造成了几大问题:

  第一,在该条款下,中国公民取得外籍后,因丧失中国国籍,回国需要申请中国签证,给海外华人回国访问和长期居留造成极大不便。

  且该条款不利于人才引进。因为,出国留学并在海外长期工作者,不少是中国建设亟需的人才;其中,那些取得外籍而丧失了中国国籍者,无法方便地回流国内。而那些拥有外国居留权但未入外籍者,如果长期在中国居留,也可能会丧失外国居留权,因此对于回国工作往往心存顾虑,就算回来了也总有“候鸟心态”。

  第二,李崴认为,该条款损害民族凝聚力。他说,很多人取得外籍是出于现实生活的考虑。如果在取得外籍后仍能保持中国国籍,海外华人更能维持与中国的情感纽带和对中国的认同,并能将其延续到后代。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并不要求入籍移民放弃原国籍;保留中国国籍,也能让海外移民更为名正言顺地为中国争取利益。

  第三,按该条款,中国公民取得外籍后就丧失中国国籍。如此一来,其在海外将完全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在国内还可享有国外领事保护。这给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借口,不利于维护中国国家安全。

  第四,按该条款,中国公民是否还具有中国国籍的认定依据,需从属于外国法律和外国国籍的授予行为。“这相当于将外国法律置于中国法律之上,有损国家尊严”,李崴说。

  李崴回顾,从历史上看,海外华人为中国革命、抗战、传播中国文化、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力立下了历史功勋;而今,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得益于海外华人在资金、市场、人才、科技、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巨大贡献。海外华人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力量,过去中国也没有不承认海外华人的国籍。

  直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为了消除一些国家、特别是海外华人数量庞大的国家的政治顾虑,才先后与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以条约或联合公报的形式,处理当地华人的所谓双重国籍问题,并原则上不再承认外籍华人的中国国籍。这一政策在1980年的国籍法中正式确立。

  但李崴认为,这种做法完全割裂了外籍华人与中国的法律关联,弱化了他们与祖国的情感纽带,“尽管原意是消除他国疑虑,但实际结果是放弃了对海外同胞的责任,但却并未换取他国的真正信任。”

  他呼吁,如今中国和世界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早应该摒弃。他还称,在中国陷入超低生育水平、面临着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今天,外籍华人理应成为社会发展的贡献者。“根据各国经验,适度引进移民有助于缓解人口危机。”李崴说,“吸引海外华裔回国定居远比让其他族裔流入更为合理。

  基于上述思考,李崴提交了《有关中国国籍优先的提案》的提案,建议重新审议和修改国籍法,删除 “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相关规定,让海外华人本人、配偶、父母、祖父母曾拥有中国国籍的,均可自动获得中国国籍;除非本人主动放弃,中国国籍永远有效。并希望以此彰显中国主权,维护国家安全,凝聚民族向心力,保障海外华人权益,吸引海外人才。

  但是,李崴在提案中也设计,一旦国籍法进行修改后,则“拥有外籍的中国国籍者”,在中国境内不得享有选举、投票、担任公职等政治权利。

  此外,仍具有中国国籍者,在入境中国时应使用中国护照。中国政府对其国籍的认定“以中国国籍为优先”,不承认其外国护照的有效性。据此,中国国籍者即使取得外籍,只要未正式放弃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不得享有外国领事保护。这将使中国政府和法律对相关人员的管理更有保障,有助巩固国家安全。

  李崴指出,从世界经验来看,除中国、印度、日本等少数国家外,世界大部分国家,都没有规定本国公民入外籍之后将自动丧失本国国籍。而中国也是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唯一有这条规定的国家。

  “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普遍接受多重国籍。”李崴介绍,为了方便公民在海外旅行和经商,如爱尔兰等国家,甚至还鼓励本国公民在保留本国国籍的同时取得外籍。此外,以色列、哈萨克斯坦等国也出台法律,鼓励海外国人自由返回祖籍国,并大量吸引和安置了海外国人。

  相对而言,中国自2004年起,为吸引外籍人士实施的“永久居留证”制度,其门槛过高,受益者年均不过几百人,无法适应目前的对外交往形势。

  李崴说,中国社会长期以来视人口为负担,而非贡献者。但无论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力竞争还是文化传承来看,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资源就是对其拥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人民。他指出,如何修改国籍法,涉及到中国人的自我定义。李崴认为,“让‘中国人’的法律概念覆盖更为宽泛,只会拓展中华民族的影响力,强化中国的国际地位。”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想逃离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门都没有,子孙后代也不能豁免。按照这位李崴的高论,“海外华人本人、配偶、父母、祖父母曾拥有中国国籍的,均可自动获得中国国籍;除非本人主动放弃,中国国籍永远有效。”,那些出生时就自动获得外国籍的华人子女也同时自动获得中国国籍,而且非经主动申请不得退出;这样且不论法律管辖带来的冲突,就说怎么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吧?是否还得带孩子回国专门去办?而且国内的规定一日三变,因人因地因事均不相同,哪有那么好办?
看看他的广东侨办的身份,此建议完全是铜锣湾书店事件操作不当恼羞成怒的产物,根本目的是阻止外国政府对华裔公民的领事保护,同时为方便从境外绑架外籍华裔人士提供合法依据。
选择国籍是个人权利,美国等很多国家也不承认双重国籍。此案若获通过,华裔居民必被所在国政府和民间视为无法归化的异类,更加难以被所在国家接受,最终受害的还是海外侨民。
SS南极星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提议才有世界普遍意义,但共产党内极左思想严重,非左即右,不会有结果的 !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上面已经回绝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上面已经回绝
tuv 发表评论于
裸官的问题解决了.入了美国藉,用中国护照证明还是中国人.升官发财不受影响.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不会被采纳。
czhz 发表评论于
想想逻辑也不通吗!强制放弃中国国籍后,一有事,中国政府连干预,甚至过问的权利都没有,又怎么可能更好保护海外华人利益。
czhz 发表评论于
楼下完全搞错了,明明是周恩来为了讨好(或者说以为能讨好)外国,特别是东南亚国家政府。共产党向来有自己特别的语言,比如64以后,出台限制出国留学的政策,目的居然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出国留学”。
泥中隐士 发表评论于
当年不让海外华人保留中国国籍据说是出于保护华人的动机。再说中国人以前不太有国籍的概念。
shawnlee88 发表评论于
土共才不会理你昵!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维持统治和捞钱。
善民 发表评论于
称赞,非常有道理,难得有官员能站在人民的立场看待问题!但可惜,独裁体制下的政府都是聋哑,不接受批评和监督,相信建议很难获政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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