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高龄的天然‘伴侣’-- 病痛
谁都没有铁打的真身,谁都有头疼脑热的时候,这在年轻人,可能就是一杯维C冲剂,或者两片感冒胶囊的事情。年轻人出国留学,在经济、学业、生活等方面会考虑得很仔细,但在健康问题上考虑得也许就不见得多,因为他们人年轻,没病没痛身体好。但是像我这把年纪才出国的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如果以当时全国68岁的平均寿命来计算,我年届天命,身体的‘使用寿命’已接近四分之三,各种器官的磨损已经相当厉害,生病一定会成为未来日子的组成部分。
出国前,我的身体虽不能说‘百病缠身’,也常常感受到一些病痛的折磨。胃子是最让我担心的,以前经常感觉胃子胀气,隐痛,时不时服用一点‘三九胃泰’,也有些效果,医院的三次胃镜检查确认是浅表性胃炎。 第二是经常感冒的问题。以前在国内时,稍不注意便会感冒,不发烧,不流鼻涕,主要症状是频繁出汗,吃饭出汗,走路出汗,睡觉出汗,搞得人烦透了心。第三个担心的是害怕在美国生活习惯不适应而生病。 第一二类问题,可以预防,出了问题可以去求医问药,而第三类问题是防不胜防,因为你自己事先并不知道你是否适应某种习俗,要亲身一试后才能知道,‘吃一堑’后才能‘长一智’,结果遇到的第一个‘灾难’恰好就在生活习惯方面。
很多中国人都有饮茶的习惯,即便不饮茶,中国人喝水也是喝烧开过的水,卫生是一条;开过的水有一定温度,不凉,符合中医的‘胃宜温,不宜寒’的训诫,这是第二条。吃热食,喝开水,这在中国,不仅是我们的主流饮食方式,一种饮食文化,而且要保持这种方式也有很多方便条件。在中国,家家有暖水瓶,人人有暖水杯,处处有开水桶,喝开水,喝茶水,太容易了。谁都不会认为,这种热饮热食的习惯会遇到一个‘STOP’(‘此路不通’)标志,而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在美国,在ULM的教育学院大楼里,压根都没有开水桶,有的只是分设在各处或各楼层的饮水机。美国人除了咖啡喝是热的,红茶喝时热的,之外的饮料都是冷的。当我第一次见到这种情景时,心想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个疑虑:咖啡,红茶喝不起,喝冷水,又怕胃子不能承受这样的‘煎熬’,解决之道在哪里?
为了对付迫在眉睫的饮水问题,到达门罗后的第二个月的一个周末,我搭乘朋友的汽车去garage sales(车库销售)买了一个五成新的两磅暖水瓶。暖水瓶解决了在家里喝水的问题,在学校上课和为‘老板’打工的时候,饮水仍然是个问题。售卖机里的各种饮料喝不起,也不敢喝,只有喝各处饮水机里的水。夏天还好,气温较高,从饮水机里出来的水,温度也适中,喝起来胃子还能接受。到了冬天,麻烦就来了。门罗地处亚北纬32度左右,属亚热带气候,但是冬天的最低气温也可以低到零上五,六度左右。这样的气温下,从大楼饮水机出来的自来水,进口后牙齿会有冷沁的感觉。对付这种情况,我的办法是,每一口只喝一小口,先在口中留驻一会儿进行预热,然后再吞下去。就是这样,有时候胃子也感觉不舒服,或者隐痛隐痛的,或者饭后腹胀。不过,不管怎么说,在学校喝水的问题,就这么勉强解决了,并没有出现什么太大问题。这种看起来‘相安无事’的形势,到了一天终于爆发出了一个大事故。
那是1993年冬天的一天,我口渴难耐,要想立马喝水解渴,一小口一小地喝冷水已经来不及。我鬼使神差地到了大楼卫生间,从热水龙头里放了一大杯热水喝下。也怪美国的生活水平太高,除了荒郊野岭的加油站以外,任何时候,任何公共机构的卫生间龙头都可以放出热水(据说欧洲的三星级以下旅馆,热水都是定时供应)。当然,这只是一句俏皮话,要怪只能怪自己生活知识太贫乏。大楼里的热水,经由锅炉在水管里不断循环流动。这种热水含有大量细菌,只能用来洗手洗拖把,是绝对不能饮用的。
那天晚饭后,我感觉小腹有些隐隐作痛,没有太在意,到点还是照常上床睡觉。到了午夜,就忍不住连续拉了三次肚子,还是没有警觉,继续睡觉。凌晨两点前,又先后拉了两次,心里有点慌张了,但是深更半夜的,到哪里去找药呢?凌晨三点,又拉了一次,这次发现了异常,马桶底部有一层暗红色物质沉淀。晚餐吃了些番茄酱,可能是这个东西吧,心里这么猜想。三点半,又拉,马桶底部还是一层暗红色物质,而且与上层物质分界线清晰,不可能是已经经过肠胃消化液作用的番茄酱,是鲜血!这下真的紧张了,怎么办?凌晨四点,一人独居,离开超市起码有十分钟车程,而且没有医生的处方,是买不到药的,唯一办法只有开车去医院看急诊。
还好,汽车开起来,并不觉得人有什么异样感觉,说明人还能支撑开车半小时到Conway Medical Center (康维医学中心)。夜深人静,路上几乎没有车辆行驶,我破天荒地闯了一次红灯(当年,门罗还没有安装现在中国遍地都是的摄像头),很快就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简单检查,诊断为‘细菌性痢疾’,‘元凶’就是喝了不干净的水,确凿无疑。凌晨五点到药房买药,连续服了三次药,第三天基本痊愈。事后回想起来还有些后怕,如果那晚我误判了病情,不是连夜开车去医院急诊,如果失血过多而昏阙,如果一人在家无法呼救,如果......, 算了,不敢再往下想。
大病初愈后,对水有了新的认识,把热水视为‘洪水猛兽’,即使再渴也不敢再喝。经过这次‘折腾’,冷饮冷食已经无法完全避免,反而逐渐养成了喝冷水吃冷食的习惯。我不知道,这个对水的新认识,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新习惯,是否对我的胃病康复有所帮助?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在美国五年建立的偏冷的饮食习惯,让我的胃病发生了‘颠覆性’逆转,胃病逐渐康复。期间,没有经过什么正规治疗,只是在胃子不舒服时,服用一点家里带来的三九胃泰,和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中医周勇开的一些中药散剂,加之平时对胃子‘呵护有加’的措施。这种主要依靠生活习性的改变,而不是通过药物治疗治愈胃病的经验,很值得‘玩味’思考。
出国前曾经在报刊上读到过一篇文章,是一个刚刚访问过美国归来的医生写的。他发现美国人患肠胃病的比率,远比我们中国人低。他找不出确切原因,就把中美两国人的饮食习惯做一比较,然后猜想可能的原因,大概有:中国人吃盐较多;吃酱油较多;吃炒菜多,最后一条,吃热食喝汤喝烫开水多。这位医生总结的这最后一条,是否就与我的胃病不药而愈的原因有关呢?
美国人喜爱的快餐,什么麦当劳、肯德基、汉堡王、Subway,Wendy’s,或者意大利面条,披萨饼等等,进食的时候,都没有中国炒菜,炖菜,烧菜那样的滚烫热络。另外,美国人吃的食物,平时喝的水、饮料、牛奶,更是越冷越好,即使在滴水成冰的冬天,也要在里面添加冰块。我曾经在学校的学生食堂打过短工,任务就是给水杯装冰块,供进餐的学生们取水用。据我的观察,几乎所有学生在取水时,都要求添加冰块。
偏好冷食冷饮的美国人,他们肠胃健康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肠胃病和胃癌的发病率低。反观热饮热食的亚洲人,肠胃病患病几率更高。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呢?我国唐代著名中医药大师孙思邈认为,胃喜暖恶寒。他在《千金翼方》中说,饮食应‘热无灼唇,冷无冰齿’。我国历代中医都主张胃要温,切忌凉胃,大概的理论依据就是这个吧。中医师调理治疗胃病,什么香砂养胃丸,温胃舒颗粒,以及什么505神功元气袋等,其治病原理都可能出自这里。我无意质疑中医药的功效,但我确实想在这方面引起大家的思考。
1992年8月我出国时,不但‘高龄’,还有一副比较羸弱的身体。除了胃病,感冒也是我要重点防备的问题,而美国的空调环境,恰恰又是爱感冒的人的‘克星’。我在赴美初期,也因此倍受困扰。
ULM校园内,有几十幢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大楼,我经常要去的有五、六幢大楼。经常出入的是教育学院的Straus Hall大楼,我选修的大部分课程都在这里上课,其次是在Hanna Hall上计算机等课程,然后是去Walker Hall(行政大楼)办事和到Sandel Hall(原来是图书馆,现在是书店)自习。
ULM的所有大楼大都修建得四面无窗,密不透风,室温的调节、气流的流动和换气,都全靠装在室外日夜轰鸣的巨大空调机来完成。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那个空调机器都在不停地运转着,周而复始转换的只有机器的功能。每年四月一日,空调由制热转为制冷,每年十一月一日,再由制冷转为制热。 这样恒温的室内环境,浪费是浪费,但是一年四季都让大楼里的人感觉舒服惬意。夏天只穿T衅短裤,冬天只穿件薄毛衣,工作和学习起来效率很高。这种环境对绝大多数的人,不啻是一种福气和享受。可是,对我这个既高龄又有羸弱之身的人来说,反而是一种折磨。
夏天,室外温度到达华氏九十五度(相当摄氏35度左右),当你顶着骄阳,汗流浃背地走进大楼时,室内气温只有六十八度(相当摄氏20度)。这么骤热骤冷,让身体‘冷热收缩不均’(中医称‘闭汗’),我十有八九会感冒。冬天,室内华氏70度(摄氏21度)左右,室外华氏45度(摄氏7度左右),从大楼走出去,又是一个骤热骤冷,不加衣服的话,也多半会感冒。
赴美第一年里,我平均每月要感冒2-3次。每次一感冒,身上频频出汗,浑身无力,就去学校的infirmary(医务室)查体温,拿感冒药。学校医务室的那位护士小姐琳达(其实她已经年近六旬,大家都叫她琳达小姐) ,也很快和我这位‘常客’熟络了。开始用药靠琳达小姐的Tylenol(泰诺,现在中国已经引进),加上一些从国内带去的中药散剂,基本能够对付。后来,中药用完了,琳达小姐有限的泰诺供应也不够用了,自己就去药店购买。泰诺是非处方药,药店和杂货店都可以买到。我喜欢那种价廉,大包装而且标示有‘extra strength’(特效)的那种,性价比高一些。不过,这么勉强维持的‘平衡’也有打破的时候,而且局面十分‘恐吓’。
1993年冬天一个周末, 门罗的气温已经降到℉42度左右。我因为急事需要到室外去,由于室内室外温差太大,当时穿的衣服也很单薄,结果得了重感冒,回家后晚上开始发烧。我感觉浑身软弱无力,吃了两次药片后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睁开眼睛,感觉口渴,撑起身去拿水瓶,身上没有劲够不着,而且又想起来,水瓶因为保温不好,已经有段时间没有用了,只好放弃喝水的打算。在床上躺着,一个钟头过去了,两个钟头过去了,最后到下一点钟还是没有睡着,睡不着就开始胡思乱想。
在家里虽然也经常感冒,可从没有这么厉害过。再说了,在家里病了有妻子照顾,什么事都有她,完全不必自己操心。现在落得这步田地,无人陪伴,无人问津,想喝口水也无人求助。忽然间,我回想起家乡成都的好来,想到碧波荡漾的母亲河锦江,想到家里的温暖和妻子的体贴。更想到这次病得这么重,要是好不起来,可否真的会应验出发时‘客死他乡’的兆言。
以前,我曾经几次经过门罗的Memorial Park Cemetery(纪念公园公墓),那里绿草如茵,花香鸟语,优美的环境中躺着各种人,也有我这般年纪的壮年人。如果我要是这次就这么死了,也可能会埋葬在那样的公墓里。墓园里,墓碑整齐安放在公园绿地上,环境安谧宁静,死者没有劳累和牵挂,永远地结束了一切的烦恼,也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这里对我毕竟是异乡异土,离开家乡有半个多地球远,周遭躺着的全是不认识的外族人。长眠在那里,花开花落,冬去春来,没有人清明节会来扫墓,也没有人来献花,千里孤坟’‘独自成殇’,那该有多孤独多凄惨啊!想着想着,一股悲凉的滋味涌上心头,一行伤心的热泪流下来浸在了枕头上。那一夜,在发烧、口干和噩梦的煎熬中度过。
第二天起床后,我的症状依然没有改善。我不得不打电话给米勒博士请假。按照日程,我那天应该去他的办公室作学生工。这是我在ULM学习的两年半中,唯一一次请病假。第三天,我感觉身体稍稍硬朗了些,但是神情仍然显得有些倦怠,这还不算很大的事情。早上起来,我突然发现我的上嘴唇上方长出一溜疱疹,暗红色,像小气泡一样鼓鼓囊囊的,有点怕人。到教室上课,到办公室干活,见到熟人都无不惊讶地问:‘My God,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Frank?’(天哪,你这是怎么啦),脸上还带着惊恐的表情。我知道,我‘恐怖’的面相是一回事,害怕传染到疾病,这才是最让他们担心的。但我也知道,这些疱疹是因为我前两天发烧身体提抗力下降引起的,过两天会自动痊愈。这样的事情,在国内时有过好几次,不久都痊愈了。 教育系办公室女秘书Jennifer 给了我一种类似唇膏的药,抹涂在疱疹上,疱疹液体很快收敛并结痂。七天后,我的感冒痊愈了,一切又如常了。
那次‘事件’之后,我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预防感冒的办法。比如,夏天要进入大楼前,在门口停留十到十五分钟,等身体稍微‘冷却’一些、毛孔有所‘关闭’后再进楼去。需要长时间呆在大楼里时,准备一件外套,耐不住空调的冷气时就披上。冬天比较好处理,进大楼后脱掉外套,出来后赶紧穿上外套。我用这套办法,无微不至地呵护自己的身体,后来感冒的次数也显著少了。更让人高兴的是,在美国那种空调环境中生活和‘磨练’,我身体的抗寒能力逐渐提高,等到回国时,即使不采取上面提到的特殊措施,也基本不感冒了。
从我在去美国前后身体的‘遭遇’和变化中可以看出,环境决定并深深着影响一个人;反之,人也有一种能力,去逐渐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而且这种能力往往是一种潜藏能力。也许你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体内存在这种潜能,等到有一天你不得不用到它让它爆发出来时,它的能量之大会让你自己都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