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历史小说《蓝花楹》第二章(上)

让生者有着不息的爱,让死者有着不朽的名。记忆比生命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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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花楹

作者:韦斯理

第二章

出场人物:神父柯因

主题:抵达悉尼

(上)

从爱尔兰到澳大利亚,我们在海上整整飘零了一百天。

这一百天里,足够让我对那些惊涛骇浪、电闪雷鸣从惊恐慢慢变得习以为常。船上有人生病,有人死去;当我们的航船离陆地越来越远的时候,船上死去的人越来越多,多到大家醒来的第一件事会去试探一下身边人鼻孔里还有没有均匀的呼吸。死去的人被抛入大海的时候,无论怎样的祷告都无法拉开我与死亡间的距离。不知道谁会是抛入大海的下一个,好像除了文森特叔叔一家人和我自己,下一个轮到谁我都不觉得意外。我学会了在痛苦的呻吟的陪伴下蜷缩着入睡,习惯了头枕着颠簸而冰冷的甲板,聆听波涛和啼哭的交响。我甚至不知道我们坐的这条船能不能如期抵达目的地。也许有一天我们就随着这艘破船一起慢慢沉入海底,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们能做些什么?仰望四周,海天一色——那不是绚丽耀眼的蔚蓝,不是让我这个在荒原中长大的村姑惊讶和震撼的美丽;我仿佛在那一片一片深蓝浅蓝中看到背后有一种无边无际的魔法,它降临到谁的身上,谁就逃脱不掉被吞噬的结局。

我开始怀念我的爱尔兰原野,那里有我的母亲弟妹,还有一马平川的辽阔。从小在那种辽阔上奔跑,我知道,无论我跑多远,回头就能看到自己家的小屋。我摔倒了,有青草的抚摸,有蟋蟀的凝视,那些野蜂和蝴蝶也会飘然而至,跟我扇扇它们可爱的翅膀。但是这大海,它除了以浩淼来彰显它的威仪、以狂啸来宣告它的法力之外,我找不到一丝能让我觉得亲切的东西。每时每刻,我都渴望能在海面上发现一点惊喜,渴望当我一觉醒来的时候,日光之下,能够看到海岸和人烟。

当你日复一日地只能以己之渺小来乞求大海之博大的时候,唯一能带给你平静的,就是祈祷。祈祷是我活着的一种证明,是我和我的希望之间唯一可以交流的语言。

后来经历的很多事情都常常会让我想起这次行程,从我上船的那一刻起,注定了这就是一趟不平静的旅途。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生存比生活更得之不易。所幸,我懂得祈祷。

在我最害怕的时候,我就会默默地低吟这首圣歌《Amazing Grace奇异恩典》来祈祷平安——

“神之恩典,教我敬畏。

使我心灵更释然。

归信伊始,即蒙恩惠。

如何能够不称颂?

历尽艰险,饱受磨难。

我今安然得度过, 蒙此恩典,赐我平安。

引我终究归家园。 ······”

心里有神祗的祈祷不一定能让你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她一定不会让你的日子过得更糟。

当我们最终抵达悉尼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份了。

从利物浦出发的时候,和我一起登上冠军号轮船的有400多人,当我们在悉尼停靠下船时,中间人一一点数,结果只剩下不到280人。在这次三个人中间就会死掉一个的航程里,文森特叔叔一家带着我,全都活着上岸了。

悉尼的六月,是南半球正要入冬的时候,夜风凛然吹来,比爱尔兰的冬天还要肃杀。对于我这样一个没见过任何世面的爱尔兰小村姑来说,悉尼无论是繁华或者荒凉,都能带给我许多的震惊。

这是一个和我的家乡截然不同的地方,它甚至不能被定义为城市或者乡村——它就是一个偌大的荒原,低洼处杂草丛生、荆棘遍地、蛇鳗横行;高坡处森林密布、藤蔓纠缠、遮天蔽日。在这里我见到了很多从没有见过的动物:袋鼠、鸵鸟、鸸鹋、麋鹿、蜥蜴、负鼠、树熊、鳄鱼······它们比人类更像是这里的主人。就那样闲庭信步般地在丛林中结伴奔跑追逐,无惧严寒,有时候它们驻足回望,和我们对视,那么切近的凝望,我几乎能从它们的眼神中读到它们的欢迎致辞。和那些大型动物相比,这里数量上更多的是蝙蝠、蟑螂和蜘蛛,白天,那些蝙蝠就是倒挂在树林里的幽灵,安静地蛰伏着不动声色,傍晚时分,它们在晚霞的映衬下成群结队地扑腾而起,那浓厚的黑色的翅膀串联起来,瞬间能把一片静谧的夕阳美景瞬间切换成地狱般的门楹。不过,比蝙蝠更让我惊悚的是蟑螂和蜘蛛,它们的个头比我在爱尔兰偶尔见过的要大出许多许多倍,蟑螂会飞,扭动着触须就擦过你的额头飞过,而那些蜘蛛更是张牙舞爪的,有些蜘蛛的个头甚至比我们爱尔兰树上的蝉还要巨大,它们凶残地匍匐着,一派伺机就会在你摊开的五个手指头间结网的阵势·····我知道了,这就是悉尼,一个荒蛮之地。之前文森特叔叔跟我说过这里很荒蛮,那时我还不太懂,到了悉尼,我就明白了——所谓荒蛮,就是当人类要去入侵一个不属于他们的原生之地,那块土地给人类最开始留下的印象。

后来,在澳大利亚生活得久了,对“荒蛮”又慢慢有更多的理解,但有一点是不变的,所有的荒蛮,一定是因为有人类的参与;不然,那片原生之地,自然和谐,生死有序,怡然太平。 我最初登陆的悉尼,就这样荒蛮地展开在我的眼前。

我看到,一大片一大片的丛林,陆续地、被一小片一小片地开发着,砍些木头、围个篱笆、盖点房子、生火做饭——我当家佣的那户主人家,住的就是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荒原里的一处很显眼的大房子。我见证了1842年的悉尼,这里聚集了囚犯和看管他们的军官,以及像我们这样的穷得只有一条命、于是就想在这里拿命来赚点钱的年轻人。  

准确的说,我从爱尔兰来到澳大利亚,是跟中间人签了三年的“卖身契”。之前说好的,我给一个英国军官家庭当佣人,做些家务活。家里的男主人Wills威尔先生每天早出晚归,他的责任是押送和监管那些从英国过来的犯人们到指定的地点劳作。我每天的责任就是服从女主人的指令,照顾好军官的家眷们。每周有半天的时间属于我自己——每个星期天上午我都会独自去教堂做礼拜。

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来说,和我的住所附近的唯一一间教堂里的传教士结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当我们都从对方的爱尔兰口音里听出了家乡的味道的时候,我们自然会走得更近些了。

当著名的James Quinn柯因大主教还是一名被大家称作是柯因的非神职传教士的时候,我和他在悉尼相识。

那时候,他是一名充满激情的年轻人,带着同龄人罕见的阅历一路走来,渴望成为一名真正的神父。把他派遣到澳大利亚、在人们所能想到的最艰苦的地方去布道,这是教廷对他是否能够胜任神职的考验。对他来说,既是在传达神的旨意,也是在磨砺他的心智。在澳大利亚这样一个几乎被人类文明所遗忘的角落里,他坚信神的指引能带给我们光明。

记得当我第一次看到柯因站在讲坛上发表演说的时候,从他背后的玻璃窗里射进了无比灿烂的阳光,那些奔放的、闪亮的光辉被五颜六色的玻璃过滤后,焕发出温暖的、祥和的光芒,然后,均匀地、慷慨地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一个慈祥而又明媚的英俊轮廓。我记得他说,“耶稣说:‘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我记得他每次的演说都让我深刻铭记并无比感动;而初见他时的那种沐浴着晨光的挺拔、如朝阳般健康而充满活力的面容,还有他深褐色的眼珠散射出的那种睿智而又亲切的光芒,才最是让我终生难忘的。

从那天起我就认定,他就是我可以抓住的那柄神的光束,足以照亮我的一生。

如果总结我在悉尼的三年生活,看起来那是给军官威尔先生家当佣人的三年,可我更愿意承认,那是我迷信柯因的三年。

三年里的每个礼拜天,风雨无阻地,我都会穿上我最整洁的衣裙,早早地跪拜在教堂最靠前的位置上,聆听着他的声音。

在他和我最好的年纪上,他把他的生命交给了神,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昆士兰的蓝花楹 发表评论于
看来您是我最忠实的读者,蒙您厚爱,一定继续努力笔耕。
胡子大伯 发表评论于
我是前几年在洛杉矶旅游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蓝花楹,感觉非常美.这部书取了这个名字很有诗意,也非常切题.
昆士兰的蓝花楹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胡子大伯' 的评论 : 感谢您看得这么认真,希望能听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昆士兰的蓝花楹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胡子大伯' 的评论 : 是的,笔误,马上改。
胡子大伯 发表评论于
33行的"市面" 大概应该是世面?
胡子大伯 发表评论于
好故事!我很有兴趣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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