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13:1982年,18岁,第一次吃草莓(1968年,第一次见草莓)

作为水果,从我第一眼见它就认定那是艺术品的有草莓和西瓜。

只有西瓜和草莓!

至于对以后陆续见到的各种奇瓜异果,我没有这种感觉。

我第一次见到草莓是在1968年我4岁的时候,第一次吃草莓是1982年我18岁的时候。

第一次见草莓的那一天,是我自己走路离开家认识外面世界的第一天,是我视觉享受最丰富的一天,是我就人生经历的获取而言最觉得丰富的一天,是我记得最清晰的一天,是我回忆童年最多的一天,是我知道居然有人和我叫一样名字的一天,也是我从来没有对人提及的一天。

为什么说是我自己走路离开家认识外面世界的第一天?因为我还记得我更早些时候离开村子是爷爷抱着的,我是被爷爷抱着去过邻村一个开小铺子(卖花生,糕点)的老头家去给我买好吃的(买麻花)。

那时候我只有三岁,爷爷一路抱着我还给我讲故事,路上经过一棵大杨树,是一棵响杨,叶子被微风一吹就哗哗作响。

以后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响杨,记得1983年陪爷爷到北京师范大学探看离国29年后回来的他堂弟时,才注意到师大院子里有树叶子被很小的风吹就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一下子意识到这就是久违的响杨。而现在我在中国的住处,楼前就有数十棵响杨,听着树叶响声的烈度就知道大概当天是否阴霾的程度。

爷爷抱着我去邻村小铺买麻花的路上讲的一个让我笑得前仰后合的故事是这样的:

早先三个有残疾的人在一个大车店碰巧住在一个屋。其中一个是豁子嘴(兔唇),一个是拐子(瘸子),一个脑袋上长秃疮(过去湿热的南方很常见)。豁子嘴经常痒要时不常蹭一蹭,秃疮痒时要挠一挠,而瘸子则时不常需要把腿伸直。

他们三个约定聊天时不许碰这些地方,要像正常人那样。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实在熬不住了,豁子嘴就说,我讲一个鲁班爷的故事。鲁班爷下凡修北京白塔寺的白塔上的裂缝,不用锯子就用手。其他两个说不可能。豁子嘴说你们不信我给你们比划一下,他就用手把豁子嘴蹭了好几下,然后把嘴一抿说就是这样。

一直盘着腿痛苦不堪的瘸子说我也讲一个济公的故事,说济公和尚当着寺庙里的火头僧,没有柴草了,就烧大腿。那两个也说不可能。瘸子说我比划给你们俩看,说着用手把盘着的大腿掰直作势要放到灶火坑里,说就是这样的。

生秃疮的一下子明白了,说我今天早晨赶路时看到了一头怪牛,怪极了。那两个赶紧问怎么个怪法,生秃疮的用手握成拳头,一边在头上砸着,一边说:这个怪牛啊,这一个犄角,这一个犄角,这一个犄角,。。。。。,这个牛一共长了20多个犄角。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故事是爷爷的爷爷讲给爷爷听得。

反正我听完以后连笑不止,肚皮都笑疼了。

现在想起来这个故事也不是十分有趣,可能那时候我还小,笑点低,主要是爷爷连说带比划,动作滑稽。

这里面我可丝毫没有歧视残疾人的意思,这种歧视在美国可是罪,要被人告了可不得了。

若干年以后,我长大了,对历史比较感兴趣(那时候根本没有书可读。在文革后期,特殊的我们家有新版的红楼梦和水浒传),记得爷爷讲过一个古代因为拿残疾人找乐差点亡国的故事。

话说当时国君是齐景公(应该是齐顷公,不知道是我一直记错了,还是爷爷当时记错了)的齐国,有四个外国使者出使齐国。有趣的是这四个人都是残疾,一个是瘸子、一个是秃子、一个是独眼龙(只有一只眼)、一个是罗锅儿(驼背),这四个人在朝堂之上参见齐王,可以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景象。接见完毕,齐王回到后宫将朝会的事当笑话讲给太后听,太后觉得好玩表示要亲自看看,于是齐王安排了二次接见,并故意找了四位与使者一样的接待人员,跛脚的引导瘸子,光头的接待秃子,瞎了一只眼的陪在独眼龙左右,驼背的带着罗锅儿,而太后则领着一帮嫔妃宫娥躲在帷幕后面观看这难得一见的“盛会”。结果可想而知,太后及嫔妃宫娥就像观看赵本山小品一样全部笑翻在地,有的还抱着肚子要揉场子。这下可惹恼了使者,四个人约定来年共同伐齐。齐国大败,四国提出来的条件是交出太后,以后种农田要把田陇全改成东西向。

至于详细的故事情节,您自己查历史去吧。

我爷爷学问够大的吧?反正当我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在批林批孔时说司马懿是诸葛亮的谋士时我大笑挨了老师的粉笔头,我回家后告诉爷爷,爷爷也大笑。

我爷爷学问够大的吧?反正后来高考有文言文《张良拾履》翻译成现代汉语,对我哪都不叫事儿。

书归正传。

一个农村小孩子,估计那时候去一次县城是人生中的重大事件,但那是我5岁后的事情,不是本文所描述的。

话说1968年初夏的一天,爷爷带我去村东北五华里处的一个镇子(当年的水旱码头,现在早衰落了)去赶集。

一出村头,碰上了一个人带着他女儿。他叫她女儿赶快跟我爷爷叫大爷(大爷爷的意思)。

分头走开后,爷爷说:他女儿也叫xy(我的名字),偷你的大名。

我说:她不是叫春兰吗?

爷爷说:那是她的小名,今年(春天)她上学,报的学名是刘xy,他们那种傻啦吧唧的人家哪能起出来这样有学问的名字?一个女孩子起这样男性化的名字,文化大革命啊!

后来我一直不喜欢她和她爹。他们怎么能偷我的名字叫?

这弄得我很不愉快,以后长大了几岁,曾经还想质问她为啥偷我的名字,但见她人高马大、胳膊老粗,我就忍住了。

但是以后我走南闯北,见到和我叫一样given name的才有两个,同名同姓的还真没有。看来像我这样顾忌自己名讳的人,要感谢祖父和父亲没有给起像当时时髦的名字志强、志刚、志东、志远、志华、向东、卫东等。

爷俩向东北方向走着,爷爷给讲一些这些村庄的名字及一个四岁小孩子能够听得懂的掌故。

走出来这些邻近我们村的村子们,就到了从县城到这个镇子的马路上,当时我的理解,马路就应该是马走的路(当时,还不会认为马路是马克思主义者走的路)。

可是我却在马路上见到了骆驼。

刚上马路时,爷爷碰到了一个熟人,聊天时说到这个镇子下属的一个生产队买了一头骆驼。限于我的语言掌握,我也不知道什么是骆驼,更没有把骆驼与牛马驴羊做归类。

在马路上,来往拖拉机(胶轮的)、牛马车、自行车比较多,所以爷爷带我靠路左走。只见一个半干的水坑里有一件耕地用的、用拖拉机带着的大型耙犁,半淹在水里,也不知道怎么翻进去的,好像不是新近的事儿。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有几个犁刀的拖拉机犁。

再往前走,有个村子的西头第一家墙上写着四个字,我知道那是村子的名字。我知道那时候村子的名字都叫xy大队或xyz大队,而这个村子墙壁写的是赵家房子,我不认得字,当时也看出来“大队”和“房子”字形不一样。问爷爷,爷爷讲这是一个很小的村子,才有几家人家,所以叫房子不叫庄,行政上是归邻近的一个大村子管。

走的离村庄有些远时,我看到了老大一片林子,有篱笆围起来,里面密密麻麻长着一种树。我以前没有见过的,就问爷爷,爷爷说那是桃树,长“接桃”的,不是毛桃。爷爷还带我进了路边的深壕沟,再迈出壕沟到桃园篱笆旁,指给我看那些有秋天市场上出售的核桃那样大的青桃子。说接桃个头大,吃起来更甜,而且没有桃毛痒痒人。我半懂不懂的。

对我来说,吃到毛桃是1974年的事儿,吃到蟠桃是1982年放暑假前,同在一个大学的精密仪器系大四的三表姐给我吃的,吃到“大接桃”则是1982年夏天爸爸买的。

再往前走,马路上真的跑出来了骆驼。

过了桃林,路的左边现出来一个大院子,房子高大、林木齐整、大门森森、院墙伸向远处。爷爷说这是一个中学,在我们村北头小学读完书,再有机会读书就要到这里来了。那时候我知道学校大致咋回事儿,知道这个“中”学肯定比“小”学厉害,不禁的肃然起敬起来。遗憾的是,我一辈子也没有踏入这个镇中学过,哪怕是一步。据说,后来当上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场体育馆“鸟巢”中方总设计师的那个著名老乡加大学校友就是在这里读的初中。

过了中学校门口,马路变得更笔直,能够看出去一华里。只听爷爷说了一句骆驼来了,放眼望去,见是从北面来了一辆畜力车。再定眼一看,只有一个牲畜在驾车,可是这个大牲畜它不是马、不是骡子、不是牛、更不是小个儿的驴,它是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怪物。

怪物越走越近,我看见它有个老长的脖子,怎么长得跟鸡脖子似的?它怎么没有脑袋,它怎么能没有脑袋,就把鼻子眼睛嘴直接长在脖子上?!

这、这太可怕了!

它怎么长着那样两只大脚片(大片脚)。

它背上怎么长个大疙瘩,那么大一个疙瘩,不是一个是两个,这太吓人了!

这个怪物和它驾着的车越来越近,我不由得躲在爷爷身后去了,爷爷笑着摸着我的头说不要怕。我再望过去,才注意到还有一个人在车前面牵着骆驼,我一下子放心了,有这个人在,骆驼不能乱咬人、乱踢人、乱喷人吧。我再仔细一看,这个牵驼人手里的绳子,怎么不是套在骆驼的头上和嘴上,它怎么是从骆驼的鼻子里出来的?骆驼不疼吗?

正观察着、新奇着、更多的是恐惧着,骆驼车已经过去了。

心有余悸的我这时候注意到路右边出现一个叫祖庄子大队的村子,怪怪的名字。我奶奶家当大官儿的哪家亲戚就是这村子里的,她出生于这个村子的二表姐、后来嫁的的丈夫是解放后的铁道部副总工,她亲九妹嫁的也是这个村(她丈夫是老革命,解放后秦皇岛市第一任市委书记)。哦,刚才我忘了写了,在见到桃园以前的马路左边有个村子叫松各庄石庄,我奶奶的同父异母的二姐嫁到这里,她丈夫是解放后的铁道部副部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爷爷当时只是简单提及我们家在这些村子有亲戚。小孩子的我当时还不知道“自豪”这些,还没有虚荣的概念,只有现在的我才会来网上显摆这些。

马上就要进入镇上集市了,反正乱哄哄的,到处都是人。

爷爷带我径直沿着大街向东走去,向路南进入一个老大的大房子,这是镇供销社(百货商店),我不记得爷爷买了什么东西,只记得他把我带到买食品瓜果的柜台前,我就觉得从进这个大房子以来就闻到的一股清香味这时候变得更浓了,应该是某一种新鲜水果的味道。可是在那个时代,那个季节,上一个年头夏秋季节收获的苹果、梨等鲜果早没有了。这种新鲜水果的味道来自哪里呢?

我眼睛到处乱找,从人与人的间缝中去找。什么也没有看见。偶尔抬头看时,只见柜台上方,横着一条细绳子,绳子上隔不远挂着几个东西。只见它们有一个把儿被拴在绳子上吊着,这个把儿下面是像一个铺垫一样的绿托儿,叶子一样绿托儿下面是红色的、近似呈椭圆体的一个东西,个头不大,和杏儿个头差不多,而且上面密密麻麻的还长有星星点点的小颗粒。

这到底是啥呀?爷爷见我出神的望着,说这是草莓。但是爷爷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他只是在哪里站了一小会儿就拉着我离开了商店。

当时供销社肯定是有或者有过草莓卖,可能就放在一个筐子里,只不过隔着高过我个头的柜台和拥挤着的人群,我看不到。

这个供销社经理、甚至说是个别供销社店员,是很雅致的人,在那个文革时代,他(或她)还能够让商店里有红有绿,有些许艺术装点。我到现在也不认为那是商店在为自己的商品做广告,完全是出于雅兴。

我现在想爷爷当然知道那是草莓,那是一种水果。可是当他看到我被草莓吸引时,他犹豫了。很可能带我到集市上来之前,爷爷就琢磨好了为我买什么东西吃,草莓当然不在计划之列。爷爷当然知道,草莓是酸酸的,小男孩子不一定爱吃。而且那个季节,稀有水果上市,价格应该是不便宜的。出于以上考虑,爷爷就拉我出商店了。那种情况下,爷爷自然的会认为,花同样的几毛钱,买一块油炸饼更实惠、更解馋、更会令我高兴。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草莓。大约看了不到一分钟。但是这对我的吸引太强烈了,印象太深刻了,我不知道我看到是什么,是真实的水果还是其它材料做的艺术品。因为我知道,作为过去的殷实人家,我姥姥家的房间摆设中有很多很质量上乘的工艺品,其中就有一对罩在玻璃罩子里面的盆景,是两颗非常有艺术性的树,上面有鸟,有红果,有绿叶,当时那肯定是由相对值钱的一些材料加工的。所以,不管这个草莓是什么东东,我首先认为它是艺术品,我时不常的回忆起和爷爷第一次去赶集时,首先想到的是“草莓”。

星移斗转,转眼1982年,又是初夏,在我上大学的城市,在有水果卖的商店里,我第二次看到了草莓。这给我带来的惊喜不亚于发现水杉不是亿万年前化石而是活生生的一种树木给科学家的惊喜。

水果店里(不是水果摊上)的草莓,数百数千的静静的躺在那里,但是我仍然能够认出来那是草莓,是认定世界上应该有的一种水果,也是艺术品。从此,我每年肯定要买几回草莓吃,甜的,就多吃一些,实在太酸的就分几次吃。如果很甜,一顿吃一斤多也是有的。不甜的话,就放着它在一边,想起来就吃几颗。但我不会等它放烂了。我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认为在初夏干热的空气中,草莓的水分也蒸发厉害,它时间放长了有机酸和糖分都浓缩了,可是酸有缓冲性,浓缩几倍都口感差不多,而糖分增加带来的口感就是不一样了。这是我典型的书呆子逻辑,劝大家不要去试,时间放长了的草莓,吃坏了肚子得不偿失。

出了供销社的大门,爷爷带我回到十字街口然后向北走去,不久就进了一家小饭铺,里面有着几个人,有的还和爷爷打声招呼,其中包括几个大师傅(厨师)模样的,我也没有留意他们说些什么,我只是两只眼睛不够用。首先看到的是在店铺正北边是一个半口缸一样的东西,横着扣在那里,里面什么也没有,当时下面有燃烧未尽的余灰。我好奇的看着,不知干什么用的。当然了,读过我系列故事12的网友,肯定知道或想到了那是用来烤缸炉烧饼的缸炉。另外一个锅里,有热油翻滚着,里面炸着像北方冬天生燃煤炉子走的炉壁子一样的面食。另外一个老大的平底锅里面烙着肉饼,这个我认识,因为旁边放着韭菜拌的肉馅和面板。

爷爷给我买了一块“炉壁子”上撕下来的一条,告诉我这是油炸饼。让我就在这个小饭铺里吃了,算我的午饭吧,没有记得爷爷吃过什么。

至于缸炉烧饼,我当时没有见到,8年后才吃过,见故事12的描述。

至于肉饼,这次爷爷没有给买,就是近两年后的初春,妈妈带我又来赶过集,又去了一个更大更正式的饭店,妈妈忍了忍,也没有给我买。吃到肉饼,是几年后姥爷从城里(县城)买给姥姥和我的,真好吃,不亚于缸炉烧饼。

散集前,爷爷买了他应该买或卖的东西,然后我们一起回家。

又是走到祖庄子和镇中学之间时,那个骆驼又从南向北而来,真是冤家路窄。骆驼车越来越近,怎么骆驼身上、两个驼峰之间,那个牵驼人怎么坐上去了?

正在看着想着,那个骆驼车就走到了爷爷和我旁边,突然这个骆驼叫了起来,不是“啊啊”,就是“呱呱”,反正不是“哈哈”、“哇哇”和“闷闷”的叫,我恐惧(请注意,我这里用了一个比较正规的恐惧这个词儿)极了, 一下子躲到爷爷后面,并且狠狠的(不仅仅是紧紧的)抓住爷爷的大腿,爷爷只得把我抱起来,直到这个骆驼走过去。

我累了,吃了油腻的淀粉食品,也困了,再加上惊吓。不一会就在爷爷身上睡着了,爷爷就这样一直抱着他的大孙子慢慢向家里走着。

等我醒来,已经是附近熟悉的村庄的景象了,好在那天是半阴天,不算太热,否则爷爷多累多热?!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和爷爷。爷爷给我买了油炸饼,我见了缸炉,见了草莓,见了青桃,还见了骆驼(第一天听到骆驼这个词儿,同一天就见到了骆驼),还知道有中学,按这个逻辑,稍微大一些,就应该推理出来还有大学。

昨天电话中妈妈第n次(n大于等于20)说:“你爷爷奶奶对你们仨的那个好,没有啥可说的(太好了)!就是对你爸和我规矩太大,旧礼太多”。

这是关于我吃草莓的故事,再以后,我吃草莓就是在欧美国家了。美国的草莓大,但是在美东地区出售的都不太甜,可能是为了运输吧。记得有一次去南加州,在一个大party上,那个草莓的个头和我当时四岁的儿子的拳头那样大,而且非常非常甜。

回国以后,发现国内的草莓下来的时节是春天,那个草莓,是近似白色的,那个颜色,就像肺痨病人脸上的红颊,怎么那样的看着怪异。我每年买一次,但是年年后悔,即使是拎着盒子装的草莓小心翼翼的走回家,到家了一看那个草莓也完全失型,烂糊糊的,让人一点没有吃的雅兴。

我眼中的艺术品草莓哪去了?

在中国华北平原地区,草莓成熟的时节是5月下旬和6月上旬。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候吃草莓?农民和水果商说那时候草莓买不上价去。可是真的到了5月底6月初,卖草莓的水果摊寥寥。这就跟我们冀东情况一样,吃甜瓜应该是在7月初及以后,而实际上,在京津冀卖甜瓜的季节居然是5月份,六月份的水果摊上的甜瓜都很少了,一看就是剩下的。

中国人怎么了?好像必须别扭着、非自然的活着,才叫是进步中的生活?现在的不稼不穑的国人在经过几代的进化后,还知道自然界的草莓应该什么时候成熟吗?!

遗憾的是,至今我没有去过草莓园,没有亲自摘过草莓。

明年吧,一定带孩子们到farm去摘。

 

本故事后记及卖草故事的后补

妈妈电话最近坏了,最近都是通过给二叔打电话报平安。

可是今天早晨一下子就打通了,妈妈说几分钟前刚修好,原因是修电话的那个“小小子”前几天腿受伤了,到现在还一拐一瘸的。

聊了一会儿家常,忍不住还是问了妈妈还不记得当年卖草的事儿,

她说“记得,你爸半夜十二点以后才回来”。

我:您还到姥姥家叫门,让我一起去城里路上找我爸。

妈:和你走到庄西头就回来了。

我:妈,我没有陪您去。

妈:那就是两个小的陪我去的,到(村)庄(的)西头,黑灯瞎火的,就没有敢再往前走。

我,舌头和嘴唇都不太听使唤了,只好什么也没有说。

妈:那时候的日子,真可怜!

我赶紧转到别的话题(妈妈又提到爷爷奶奶对我们的好)。

爸爸当年在姥姥家没有谈到妈妈出门去村头等他,不应该是我记错了。这段情景,有可能妈妈没有向爸爸细述,也可能是爸爸已经知道了但是怕说出来让姥姥姥爷伤心。毕竟是姥爷阻拦我和妈妈一起去找我爸。

早晨给妹妹打电话,也提及“卖草”之事。

妹妹说:哥,你记错了,卖草是在1975年,地震的前一年,因为我记得我那年还很小,还住在原来的大房子里(不是住抗震的临建房),1977年的晚秋也不可能去卖草,早就只学习考试了。

我:???

这话对呀,我也是清清楚楚回忆起我当时是住在姥姥家的正房里。

看来真的是我记错了!不可挽回的记错了。

看来,拉车去卖草的是11.3岁的我,和9.6岁的妹妹,而不是12.3岁的我和10.6岁的妹妹。

九岁多的妹妹拉着车一天走了26公里!我突然又心疼妹妹起来。

妹妹还说:那天晚上我陪着妈去过村西就一次,妈她自己去过几次我不记得了。爸回来前妈也是一个人坐在家里低声哭,我一点儿也没有睡。就是q(弟弟名字)该睡睡。

妹妹:妈妈太善弱。

如果我知道以上这三个细节,那个“卖草”的故事的悲切感就更浓重了。

 

本来,我写这些博文是为了彻底摆脱对过去这些不愉快的往事的回忆,接下来要讲是一个更显得是对我童年乃至一生负面影响甚大的故事,估计网友看过以后会恨恨咬牙根的。因此决定先讲一个欢快的故事,讲了一个亲爱的爷爷带我赶集的故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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