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赔款的历史真相

从岁月的足迹,感悟人生,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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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8月28日联合国军开始进驻日本。参加的国家包括了大部分英联邦国家和美国。而执行占领指导任务,以及战犯逮捕,物资清 剿,资产接收的是由包括中华民国在内的11个战胜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委员会”。依据远东委员会的决议,中方有权出动占领军。

但是紧接着日本投降,共产党立刻以在抗战中获得的合法身份,和国民党争夺日本人在中国留下的军备,武装,物资。国共的冲突密集发生,不可避免的内战随着抗日战争的结束一触即发。

比如,在苏联方面的支持下,共军阻挠国军在大连的登陆,由共军在东北地区收缴大量日军物资(当时的东北地区大部已经在苏军的控制之下)。由于在大连受阻,国军转向秦皇岛登陆,随即被设卡在此的共军伏击。

根据《波茨坦宣言》,日本有义务进行对被占领国的赔偿。当时,虽然有受害程度较小的国家择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但中华民国却要求赔款。

有两个原因使得向日本索赔搁置:一是赔款的具体数字因为战后的混乱,日本本身窘迫的经济状况因而在当时无法确定。二是国民政府为了防备内战,不能派出精锐部队到日本进行占领收缴。

比如,由中共发起的国共上党战役,离中华民国参加日本占领只有几天。还发生了国民政府官员前往东北接受抚顺煤矿,却在路上被苏军抢劫并枪杀的事件。

日本的战争赔偿,最终确定是通过签署《旧金山和约》而实现的。和约签署于1951年,并于1952年生效。但是中国国共双方都没有参加此次和约的签署,因此并未得到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

中共没有参加,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时并没有被联合国承认是合法国家,而台湾已经奄奄一息,根本没有反攻的希望,美国基本将其遗弃。

而美国,为了抗拒中共政权,抗拒共产势力,开始转而扶持日本,不仅自己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款,还压制台湾,不准台湾施行中国向日本索赔的权利。

台湾政府为了获得美国的庇护,在早就实际失去了代表中国资格的前提下,被迫在1952年和日本签订了《中日和约》,和约中声明放弃日本的战争赔偿,并同时签订贸易和渔业协定。这个协议,是一个典型的乌龙协议,既没有约束力,又没有执行力。因为台湾政府根本不能代表占有中国领土99.999%的中国大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事实上具有战争赔偿的追索权。

日本对华的战争赔款问题,一直拖到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

但是,因为毛泽东的“感谢日本”情结,执政后一直淡化日本侵略的罪行,夸大凸现国民党的万恶。进入联合国后,就立刻向日本政府抛出橄榄枝,缓和中日关系。两国在1972年9月19日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其中第五条就是,“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这个声明,才是一个合法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也只有这个决定,才让日本政府喘出一口大气。至此,日本的战争赔偿的对华部分就被中共代表中国人民,代表上千万在战争中死难的百姓和战士,轻易地放弃了!

二战后,德国向苏联赔偿百余亿美元,赔偿英美80亿美元、其他国家20多亿美元, 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遭受日本侵略和参与对日作战的国家大都从日本获得战争赔偿,连那些受战争破坏远较中国为轻的东南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 获得了赔偿,其中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所得赔款分别为2亿美元、5.5亿美元和2.23亿美元,甚至连当时尚未统一的越南南方吴庭艳政权也获得了赔款 3900万美元。 但是,在抗日战争作出最大贡献遭受最大损失的中国,军民伤亡总计高达3500万人、各种损失折合当时美元计达千亿以上的中国,却因为毛泽东对日本侵略感恩自动放弃,没有得到一分钱日本应有的战争赔偿。

下附具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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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索赔的第一阶段耽搁于国共内战。

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 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即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用来赔偿。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 会,专门协商日本赔偿问题。1945年11月5日,该委员会一致认为,为了剥夺日本进行战争的产业能力,防止军国主义复活,应把日本工业设备的一大半拆迁 给各战争受害国作为赔偿。为此,指示各国分头调查、统计战争期间的损失,以便具体确定赔偿的方案。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总计540亿美元的索赔要求,但对 日本赔偿的分配比例意见不一,仅英国要求的25%、美国要求的34%、苏联要求的14%、法国要的12%、澳大利亚要占的28%相加就超过了100%,这 里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要求的40%,各方只同意中国占30%。在各方争执不休问题一拖再拖的情形下,美国倚仗其对日本的实际军事占领的地位,于 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只计划将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 作为日本的赔偿物资,而其中中国只能得15%。中国国民政府仍然坚持应有索赔份额,也对先期拆迁可获物资采取了一定的行动。

但是,由于一触即发的内战,果品政府无暇顾及对日索赔拆迁的实施,更重要的是未能把原定的驻日占领军投送到日本,而是把这支精锐部队投放到内战战场, 使得中国在对日索赔的执行上缺乏实际的有力手段,在美国主导的“谁有实力谁就拆”“谁拿走的就是谁的”这种实力索赔的实际态势下,中国以微弱的力量只拆运 回来很少一部分设备,不过2250万美元,只占国民政府赔偿委员会保守估计的620亿美元的政府战时损的有力手段,在美国主导的“谁有实力谁就拆”“谁拿 走的就是谁的”这种实力索赔的实际态势下,中国以微弱的力量只拆运回来很少一部分设备,不过2250万美元,只占国民政府赔偿委员会保守估计的620亿美 元的政府战时损失的万分之三。中国应得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日本吴港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和200吨 码头式起重机一具,这些设备为各方瞩目眼红,中方即派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 “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实际执行已被美国腰斩。

在这一阶段中,国民政府虽然坚决主张对日索赔, 但因为发动内战而没有实施索赔的行动力,错过了宝贵时机。到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的1949年,美国已经看到东亚将出现社会主义中国和苏联结盟的情 景,为了扼制新中国和苏联,美国不惜扶持日本作为远东反共基地,为此悍然中止了中国的对日索赔进程。

中国国家对日索赔的第二阶段胶着于国家的未统一状态。

1948 年1月6日,美国陆军部长亚罗尔在一次演讲中公开宣布:“今后对日占领政策是扶植强有力的日本政府,……以便起到可以防御今后在远东方面发生新的共产主义 威胁的堡垒作用。”这标志着美国对日政策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由战后初期的抑日变为扶日。此后,美国走上了重新武装日本的道路。 1949年下半 年,美英协调策划单独对日媾和。此时,中国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国、印尼等 国家承认了新中国。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加紧了单独对日媾和的工作。此时,台湾方面为得到美国的支持和帮助以及为了在对日和谈中取得所谓“中国合法政府”代 表的地位,在日本赔偿问题上一改原来的积极立场,转而看美国的脸色行事,对美国对日和约七原则和备忘录采取“无可奈何”的态度,首次表示对日索赔可酌情核 减或全部放弃。

美国为了早日实现其扶日反共的目的,竟然置中国作为主要战胜国的权益于不顾,借口盟国对中国政府的认同有分歧而单方决定不邀请中国 代表出席1951旧金山和会,主张中国应在会外与日本单独缔结和约,对于将由中国哪一方与日本缔约,美国强调“应由日本去决定”。这种把中国排除在对日和 约谈判之外并且给予日本选择缔约对象权利的做法,使中国在对日和约问题上失去了主动地位。中国海峡两岸对美国无视中国权益的作法均表示了强烈的反对,8月 15日,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对此提出了抗议,指出将于9月在旧金山召开的对日和约会议背弃了国际义务,中国不予承认。然而,美国当局不顾中国的强烈 抗议一意孤行,于9月4日-8日召开了有52个国家出席的旧金山会议并操纵通过了旧金山和约。旧金山和约是很不公正的条约,它把对日作战的起始时间定为 1941年12月7日,从而抹杀了中国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特别是1937年7月7日起的单独抗击日寇的历史。同时,和约在赔偿问题上极力放纵 日本,仅泛泛地规定:“日本国对战争中造成的损害及痛苦,将向盟国支付赔偿。”对具体赔偿数额绝口不提,却对战胜国的索赔要求作出限制:只能“利用日本人 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对各该盟国的贡献的其他服务上的技能与劳作,作为协定赔偿各国修复其所受损失的费用”,而且必须在“日本可以维持生存的经济范围内进 行”。这种以日本人的劳务取代日本战争赔偿的作法等于释解了日本的应有战争赔偿,遭到了亚洲、欧洲正义国家的反对。除了中国、朝鲜、越南未被邀请赴会外, 缅甸和印度拒绝出席会议,而出席会议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会后拒绝签字。世界上半数人口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 严厉谴责了旧金山和约,指斥它是“一个复活日本军国主义,敌视中苏,威胁亚洲,准备新的侵略战争的条约”。同时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然而,退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 竟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1951年9月12日,台湾当局外长叶公超发表声明表示:愿意以旧金山和约为蓝本与日本签订双边和约。

旧金山和约极大地改善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给了日本利用中国分裂状态实质取消战争赔偿的玩弄伎俩的机会。1951年10月底,吉田在日本参议院的演 讲时公开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后三年内能够接受旧金山和约,日本政府自然愿意与之谈判并缔约,丝毫不会提出反对。”日本政要玩弄的伎俩使台湾方面如坐针 毡,为了保住所谓的正统地位,台湾提出的和约草案对日作出重大让步,规定:中国“承认日本国如欲维持足以生存之经济,则其资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赔偿 所有此类损失及灾难,同时并承担其他义务”,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以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 要求,放弃该国及其国民因日本国及日本国民在作战过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动而产生之其他要求。”这就在实质上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偿。日本方面却如中山狼一般步 步紧逼,进一步提出连劳务补偿也不给了,蛮不讲理地坚持台湾可以根据旧金山和约没收日本在华财产和资产作为补偿,不应再提劳务补偿的要求。不仅如此,日本 仿佛把战败国的身份忘在了脑后,竟多次提出自己起草的和约草案,气焰嚣张至极。台湾代表虽然还想力争,但美国人突然在背后又捅了一刀:1952年3月20 日美国国会批准了旧金山和约并于4月16日宣布旧金山和约将于4月28日生效。和约正式生效将使日本解脱战败国束缚恢复主权,在对华缔约问题上将更为主 动,限定的生效时间对台湾的谈判更为不利。美国的背后一刀逼迫台湾方面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前与日本达成和约,为此被迫在赔偿问题上作出全面让步,于3月25 日沉痛决定放弃全部赔偿。

1952年5月5日即和约签字一周后,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严正声明:“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

至 此我们可以看出,各方承认的《波茨坦公告》确定了日本以战后所余物资设备赔偿的原则,新中国政府无法超越这个原则,但能够实施实物赔偿的时机被国民党政府 发动的内战和所导致的国家分裂耽搁,美国一手主导的旧金山和约在极大损害中国权益的情形下过早赋予日本主权国家地位,日本恢复主权后,再以其后来拥有的设 备物资作为战争赔偿的可能已微乎其微。

中国国家对日索赔的第三阶段中止于共产党合法政府。

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中国政府于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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