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1日 星期天 晴
新华网载文: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 涉非法游行示威集会
8月10日,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村民冯勇军,冯勇军与其他村民一行共9人,到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送锦旗。刚到县城拿着锦旗没走几步一行人就被警方抓获。11日,其他8位村民被释放回家,而冯勇军被刑事拘留。警方开具的拘留通知书上称,冯勇军涉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罪,羁押在三台县看守所。
冯勇军曾将“不作为”锦旗的内容上传网络。赠送给三台县环保局的锦旗内容为:“踢皮球先进单位,污染不止三台县环保局有功、举报无力百顷镇众村民无颜”。赠与百顷镇党委政府的锦旗上写着:“处置污染不作为,不为人民服务”。
8月19日,三台县公安局宣传工作室工作人员对媒体称:“我们公安机关认为,他的人数、规模以及其他行为是游行示威的行为,这种行为未申请,违反了游行示威法以及相关规定。”
……
老殷:9个村民拿着“不作为锦旗”,去县城找领导,在一个法治社会里,都属于一个非常正常的表达群众意愿的行为,何以当地公安要刑事拘留?到底是法律知识欠缺,还是另有受命呢?是过失错误,还是有意滥用权利的呢?
据媒体报道,这个冯勇军确实是不讨当地领导喜欢的:村民冯继昌说,冯勇军“正义感很强,喜欢打抱不平”,“平时我们村里有哪些不对的事情,他管得也比较多”。而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今年以来,冯勇军已和三台县政府打过两场行政诉讼官司,赢了一场、被驳回一次。
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