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给?还是给?还是给呢?

那天有人谈论如果知道好朋友的老公或太太有了小三,告诉不告诉他(她),大家一致认为:不告诉。

理由大概是:

1,你不能保证那到底是不是真的

2,如果你告诉,他(她),最后你被他(她)恨死

3,这种事情揭露出来,事情就发生质变了,没有了退路

大概是这个样子,我点头赞许,毫无疑义,可生活总是不让人消停,当天晚上,我就遇到点烦心事:大学同学,华,是我的好友,万年胶,直到来了美国还住在一个州,大学同学,悦,早就喜欢她,一直追,抱着吉他,后来,华都结婚了,那吉他还放华家里,华的妈问,这到底还要不要了?他说,先放着

华,去了美国,悦,去了澳大利亚

7年后,华回国探亲,怎么那么寸,悦也回去了,悦还是单身,华已是2孩子的妈

20年后的今天,悦加入到大学同学微信群,进来就问,谁跟华有联系?

她的微信ID,是给,还是给?还是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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