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公理之建立——谈谈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以及未来

幸运地生活在这个大变迁的时代,见证历史的每一个巨变,不虚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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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的现代,人类所共同信奉的公理已经所剩无几,但我相信,至少『维持社会稳定』还是无须争论的。从这里管窥世界,我们会发现,所谓『落后』的中国传统文化,不仅不是一无是处,反而可能是中国人生存下来的保命法宝。

中国人自古所关心的,是如何维护一个人口众多国度的稳定,无论孝道还是尊卑,都是从这里派生出来的。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传统文化更加讲求对个体的塑造,以形成宏观上的和谐状态,如果拿材料力学术语比喻,就是最大程度地消除应力。而西方文明其实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只不过它比我们更加极端,是用神来塑造个体。比较来看,中国对个体的塑造,其来源更加实事求是,即古人所谓『礼者,人情而已矣。』这就造成了,西方的社会结构,在其个体对神的敬畏崩塌之后更加容易发生迅速的异变;而在中国,这种异变发生的速度与范围会小得多。

所谓西方更加极端的意思,是指它对于稳定社会这件事上,追求迅速高效,而不是从长久着眼。苏轼说:『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从而节文之』(《物不可以苟合论》)对未知的恐惧与敬畏,是人类的共性,但中国的始哲们并非就此创造出一个神来用以塑造人性,而是『敬鬼神而远之』,『不语怪力乱神』,硬是用唐僧式的说教凭空创造了一系列道德公理。从这一点看,中国传统言化的建立远艰难于西方。而因其足够慎始,故信其必能善终。

饱受西方文化薰陶的人会对我的观点嗤之以鼻,因为自从放弃了以神治民,西方已经发明了以法治国这个神器,于是似乎法制是远比中国的『人治』更加科学、更富有生命力的东西。但在面对极端主义兴起、种族矛盾加剧的现实时,却很少有人想到,正是『法制』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因为『法』的至高无尚,造成了明知恐怖份子潜入却无力反击的现状,造成了明知具有某些信仰的人并不可靠却依然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进入国家重要岗位。当国家真正发生动乱时,只因法条的限制却无法采取简单明了的手段来挽救。极右如川普,也只能表态说不允许某个地方的人进入美国,但对于已经进入美国的这种人却毫无办法,这难道不是法制的巨大缺陷么?

但对于中国来说,面对此类问题时,她的办法将会灵活得多。因为我们从骨子里就从未相信过法制。虽然目前受限于国际形势,尚不能公开果断处理类似问题,但将来在全世界范围内爆发动乱时,中国将是少数几个不受法条限制的国家之一,这难道不是中国传统文化赋予我们的护身符么?

人类历史很长,一二百年也只是弹指一挥间。谈论一个经过几千年的沉淀才形成的文化时,保留一份敬畏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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