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处切换为手机版网页
资深生物科技投资人在科学网发表有关他所了解三氧化二砷注射液发明人事实的博文
再谈三氧化二砷注射液发明人之争
已有 3550 次阅读 2016-8-4 23:57 |个人分类:知识产权|系统分类:观点评述|关键词:三氧化二砷, 白血病, 砒霜, APL, 发明人
为什么张庭栋作为三氧化二砷唯一专利发明人不合理?
18年前,我代表投资方到中国洽谈合作时, 第一个难关遇到的是, 这项专利尽管在中国已授权, 但在美国几乎没有什么保护力度. 因为关键发明和权利早在70年代就已公开,缺乏新颖性. 另一个问题, 这项专利的发明人的选定,似乎有院方的刻意安排,显然不符合国际惯例. 1) 只有一个发明人,而主要参与人均不在发明人名单上. 2) 作为发明人,经过笔者访谈和文件检索发现, 其实张并没有参与药物制剂配方及工艺改进的具体工作. 3) 按照一个药的发明权,一般遵循谁发现或提取有效物质,谁先合成或配制相应活性组分或开发相应制剂,谁就是药物的真正发明人. 从这点讲,韩太云最符合这一发明人资格. 4) 如果要算其它人的贡献,制剂室和最先发现民间土方的外科大夫赵医生应该立大功. 孙弘德医生也是为该配方转成单一处方,做出重要贡献的.
关于发明人的问题,是知识产权法中很严肃的问题,不容龙虚作假,也不允许张冠李戴.要经得起数据证据核实. 不然即使获得授权,也会被知识产权法庭判为无效. 正是因为担心这样的问题,笔者在当初调查这一案例的发明人和发明权时,作了仔细的调查和访谈. 也与许多当事人及院方作了坦诚的沟通交流.
尽管这一调查发生在18年前,原始报告已封存,属于公司调研资料,无法对外披露. 但凭自己的若干笔记和回忆,基本可以有以下几点事实判断: 1) 这项重大发明起源和立项并非是张庭栋, 它起源于巡回医疗,发现绝症患者健在,出于好奇,赵医生和韩药师立项解析民间祖传秘方,才有所谓713注射液或癌灵一号的诞生. 2) 注射剂量和给药方式的优化上,也是带有临床试错的偶然性.增大剂量和用5%葡萄糖静脉滴注也是院内外其他医生的摸索和贡献. 3) 而最后癌灵一号由二种组分改为一种单一三氧化二砷成分,有孙弘德医生等人的贡献,(见法庭证词) 4)在数篇原始论文中,和与张庭栋等医生的访谈中,都提及或公认韩太云药师是这一药物的主要发明人和研制者.5) 在与张庭栋医生的数次访谈对话中,发现他的主要贡献是临床试验方面的探索和总结.他并没有参与药物及制剂的研制和工艺改进., 如果按屠呦呦提取青蒿素有效成分的主要贡献获得诺奖,而不是设计临床试验,获得临床观察结果者获得药物发明奖,韩太云当之无愧属于三氧化二砷注射液的第一发明人.其它发明人应该包括张庭栋,孙弘德,张鹏等人,以及制剂室的其它参与者.
另一重要事实是,713 其实是71年月研制而成代码,而据院内老人回忆,张庭栋医生还在外派,尚未回到院本部.按当时的习惯,总结报告(或论文) 均由科室领导挂帅和署名. 在文革年代,大家并不在乎名利和第一作者.孙弘德医生在访谈中,几次激动地诉说自己遭遇不公平待遇,没有得到该有的荣誉和发明权.他的申述俄到过法庭证人的证实,说明 他没有编造故事. 唯一的遗憾是,他坚持这一发明主要是他搞的, 院方指认张庭东一人为发明, 犯同样的毛病.
笔者一直不解: 为什么院方不顾论文和法庭证词, 非要把这项发明归结为张庭栋一人的发明者,院方宁愿留给张鹏一份由院领导签字的证明文件,承认其也是其中做出重要贡献者,也不愿意让发明人添加其它重要贡献人,这里的原因究竟为什么,笔者一直得不到院方合理的解释. 笔者早早预见到会日后专利和发明人之争.但忍不住要为这一发明的主要贡献者韩太云打报不平,至少院方应该给与一份带黑框的第一发明人待遇i.以作纪念. 没有他,一切都是零.
我们的媒体从来没有好好采访和调查过这一重要发明的历史见证人,反而是国外的记者,电视台对这一课题有浓厚兴趣,甚至拍了10多小时电视,剪辑成记录片,在PBS公共电视台播放.
如今国家重大科技发明奖即将颁布,希望有关方面,认真调查这一案子.杜绝任何虚假以及互相矛盾的伪证,给当年的发明人和贡献者一份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和迟到的荣誉. 这一事处理得好,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建立及实施,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都来关注它.也期待发明奖评选能让人心服口服.让医院,科室和发明人都名符其实.
最新消息: 在本月中旬国家发明奖最终评审中, 哈医大的这项成果没有得奖. 不是成果本身不该得奖, 而是谁是真正的发明人没搞清,或有不实之处. 这就需要学校和医院正视这个关键问题. 妥善作好调查和分析.让主要发明者名符其实获得奖和荣誉. 期待这一天能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