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忘记的英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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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了许多年,一直没学成个样子,半吊子恐怕也挨不上,但学过的一套英文教材却一直不曾忘记,可谓刻骨铭心,没齿难忘。这套教材就是新概念英语。

新概念英语共四册,第一本起步,二三两本过渡,到了第四本基本是英文报刊杂志里的文章,读懂第四本,万里长征走完最后一步,大概阅读英文原版书籍可以一马平川了吧。

回想起来从前学英语时,五花八门用过各种不同教材。比如:《英语九百句》,《跟我学》,《美国现代口语》,还有一套被不少大学用作教材的《许国璋英语》等等。这些教材,除却个别一两篇课文还记得一鳞片爪之外,大部分早就在记忆里风化,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唯独新概念的许多课文至今记忆犹新,想来不可思议。

“新概念”里我比较仔细地读过的是二三两册。第一册太简单,粗粗翻翻就过去了。第四册单词太多,句子也复杂,复句套复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感觉,虽然也硬着头皮边查字典边勉为其难地读了一小半,但到底没能走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半途而废了。

我记得的多是二三两册里的课文,尤其第三册。第一册里个别幽默有趣的课文也没忘记。比如,第一册里最后有一篇课文说有一个老太太坐在火车里一边照小镜子,一边往脸上涂脂抹粉擦口红,当她翻来覆去地折腾一张老脸时,坐在她对面的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老太太终于折腾完毕后,冲小女孩灿然一笑,问:我好看吗?小女孩说:You are ugly. (你很丑)。我记得当时看这篇课文时差点笑出来。牢牢记住了小女孩的那句经典评语。

第二册里有一篇关于钓鱼的课文印象也很深。说是某君爱钓鱼,但很少有收获,有时钓上一只破皮鞋,有时什么都钓不到。他的同事朋友嘲笑他白忙活,可是他依然乐此不疲。他说因为那些同事朋友并不明白,他最享受的其实并非垂钓本身,而是坐在小船里悠然自得地无所事事。

新概念到了第三册,课文篇幅变长,单词量增加,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我记得的最多的也是这一册里的课文。再随便举几个例子吧:有一篇是说一个所谓怪人的轶事的。说那个怪人有一次去购物,店员以为他没钱便给他以冷遇,怪人为了教训这个势利的店员,隔日背了一麻袋的硬币又去购物。让那个势利的店员满头大汗焦头烂额地数了好半天的钱。怪人还有另一件更为人津津乐道的事迹是这样的:据说他为了证明许多所谓的评论家是装腔作势故作聪明,有一次自己胡乱画了一些画,冒充名家作品拿去博物馆展出,结果果然不出他所料那些评论家又在哪里滔滔不绝地胡说八道。

另一篇有趣的课文是一个旅客购买旅游纪念品上当受骗的小故事。说是那个旅客坐船旅游,在一个码头停留时被一个小贩缠住兜售自来水笔给他。那个小贩把笔如何之好吹的天花烂坠,旅客不为所动,狠命杀价,说是除非一块钱卖给他,否则他不要。那个小贩听了仿佛受到莫大的侮辱,发疯般地摇头拒绝。可是当船将要离开,旅客要回甲板去时,那个小贩又做出万般无奈和遗憾的样子以一块钱与他成交。船开后旅客沾沾自喜以为做了一笔好买卖。可是当他打开笔帽用笔书写时才发现,那支笔写不出墨水,是一只不能用的废笔。

第三个例子是说某人做事心血来潮却不能坚持的经历。说是很多人在新年伊始时都会给自己订立一个新年计划,而此君的计划是锻炼身体。他每天早早起床,到客厅里做体操,舒展经络,把身体扭曲成各种别扭的姿势。起初几天感觉神清气爽,可是没几天就开始有些厌倦,觉得还是赖在床上睡懒觉舒服,于是锻炼变得隔三差五,次数越来越稀少,加上家人对他冷嘲热讽,最后终于干脆完全放弃,新年计划就此早早流产了。

其他还有许多有趣的课文也都记得清楚,姑且不赘述了。我觉得新概念的课文似有如下特点。首先是素材多取自于生活中常发生的小事。如上述例子可见,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也没有什么惊奇曲折的情节,往往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里有过类似经历或经验的事情,然而虽有过类似经验,却未必留意琢磨玩味过,读到这些课文,唤醒类似经验的记忆,便觉得亲切而有共鸣,自然也就难以忘记了。

其次是课文里的文章虽然完全避免说教,却又有些生活哲理自然地蕴含其中,内容充实隽永,给人以回味。比如上诉旅客买自来水笔的课文,告诉我们贪图便宜往往上当受骗。那段钓鱼的课文,当我听到许多人说做事要享受过程而不是结果的时候,常会想到课文里那个坐在船里悠然自得的垂钓者。而当我看到有的人对自己未必了解的事物妄加评论时,则会想起上诉“怪人”课文里的那些滔滔不绝的评论家。

再其次是课文文章的叙事风格的风趣幽默和生动。课文里多有以第一人称叙事的,有时有自嘲口吻在其中,比如上述心血来擦锻炼身体的文章就是这样的。文章虽然在自嘲,但由于类似的经历或经验许多人都曾经体验过,读者读了联想到自己,于会心一笑的同时,也自然会有所反省吧。至于叙事的生动性,比如上诉文章里小女孩的那句经典议论:You are ugly. 简简单单一句话,将那个童言无忌的小女孩活脱脱送到跟前,胜过千言万语的描绘。着实让人佩服。

总之,富有上述特点的新概念教材的文章是我所爱读的,也是我读过的最难以忘记的英文教材。

米德1 发表评论于
回“洞庭家人”:
可否改叫:“狼立舞前门毛”?
oedipuskevin 发表评论于
我很感激新概念英语这套教材,我在一个很小的城市长大,很闭塞,都没有什么外语原版书
我中学就自学这套教材,然后跟着磁带背诵完了前三册,结果高考英语考了147,
然后靠着这个提分,上了重点
cng 发表评论于
记得几篇,puma,乞丐,do you speak english?
走马读人 发表评论于
word 言辭 vs. sound 聲音,secret
洞庭人家 发表评论于
启蒙老师至关重要。我的英文老师告诉所有学生学习方法;按照自己的听力在课文下面标上汉字。之后全班同学终于可以齐声朗读;狼力舞前面毛。哪位大师能否中译英一下。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同时代的人啊。不过900句和新概念到现在也实用,很上口。我也没读完,但哪本也没拉下,一出就买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我影响最深的是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英语课本第一章的第一句:
carl marx was born in germany and german was his native language.
Bounty 发表评论于
我也是,没读过,四本全有,浪费啊。
fupin 发表评论于
我和haiwaiyouzi一样,看到这题目就想到《新概念》。玉米穗提到这些书我都有。也一本都没读全过
说谁谁 发表评论于
可以下载
haiwaiyouzi 发表评论于
我一看题目,就想可能说得是这本书,果然没错!
落花起作回风舞 发表评论于
很惭愧,当年那么艰难的情况下,妈妈给我买了全套新概念英语,我居然一本都没读过,只有第一册读了一部分,其他三本几乎没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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