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五星红旗竟然在台湾“总统府”前飘起来了, 而且每月飘一次, 台湾这些所谓要独立的人居然束手无策, 熟视无睹,任这些被中共用钱雇来的人横行。 真是欺人太甚, 让我这个局外人看着都替他们难过。
现在我来教他们一个办法,台湾政府应该将他们抓起来, 然后在台湾公审, 教育群众:
公审可以这样进行:
法官: 你喜欢台独, 还是喜欢统一?
犯人甲: 喜欢台独
法官: 那么你喜欢台湾法律, 还是大陆法律?
犯人甲: 喜欢台湾法律
法官: 好的, 根据台湾民主法律,你树政敌旗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你可以回去了。不过, 你既然喜欢台湾法律, 就应该保护它, 不要再去挂五星旗了。
法官: 犯人乙, 你喜欢台独, 还是喜欢统一?
犯人乙: 我喜欢大陆政府, 要统一
法官: 那么你喜欢台湾法律, 还是大陆法律?
犯人乙: 我喜欢大陆法律
法官: 好的, 本法庭尊重你的选择, 根据你本人的愿望, 用大陆法律给你量罪。你在台湾挂大陆旗, 等同于在大陆挂台湾旗, 由大陆法律解释, 这是叛国罪, 反革命罪, 刘晓波写了一份宪法建议书判了十一年, 你在总统府挂五星旗, 就等于在天安门挂台湾旗, 大陆政府不杀你头就不错了,本法庭令你初犯无知, 判你十一年, 你服不服?
犯人乙: 不服
法官: 我想你也不服, 那你应该向大陆法庭上诉, 大陆就是这样对待政敌的, 本法庭念你喜欢他们法律, 帮你转文件, 当然如果你喜欢在大陆服刑, 本法庭帮你转到大陆监狱去。台湾监狱不欢迎你, 现在宣布闭庭.
明眼读者可见, 本文不是幽默, 而是涉及一个民主与专制对抗的根本问题: 现在民主制度的活动在专制国家受到严格的控制,限制和无理的惩罚, 而专制国家的人在民主国家公开反对政府, 拉帮结伙, 而不受到惩罚, 所以两者的对抗是不公平的。 民主制度处于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