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运动中,暴力的制造者集中在两个主体。一是「革命无罪、造反有
理」的群众造反派。他们的暴戾行为,主要包括文革初期狂热的红卫兵运动所
主导的对于文教系统的冲击,制造出恐怖的「红八月」,以及造反派之间因派
系冲突而爆发的武斗;二是国家权力机器。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干部
鼓动、怂恿、支持、默许,乃至策划、指挥,制造大批乱杀人惨案的暴力行
为。宋永毅指出,文革时期在全国著名的大屠杀案件中,滥施暴力、血腥杀
戮的凶手大多是军队官兵、武装民兵和各级党团骨干,这些人作为国家机器
的代表,他们的屠杀和暴力行动可被视为国家机器的行为。在这层意义上,
所谓的「暴民政治」只不过是国家机器行为的一种结果和延伸而已。
文革时期的暴力之所以会以极端的形式大规模扩散,根本的原因在于极权主义政治
制度所构建的一套政治身份框架对于个人的束缚,并由此制造出强烈的政治
激励机制,激励地方基层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参与到一系列的暴力事件
中,通过积极且激烈的暴力表现,以获得政治奖励,或求取自我保存。在此
意义上,暴力不再是个体的单向度行为,而是在制度纵容之下以「革命」为标
的的恶之泛滥。
2016年,距离文革的发动已经过去五十年,文革的集体暴力和杀戮不应
该成为尘封的历史,而更应该敦促我们去揭开历史的伤疤、那些「一个个具体
的事件、人物、组织汇集而成的历史」,去重新检视文革运动中的暴力与领
袖、与共产主义的政治制度、与人性之间的关联——人性之恶,因何而爆发;
制度之恶,又因何而诱导暴力,并最终演化为极端的血腥与杀戮。对于文革
屠杀,徐友渔曾指出:「在并非外族入侵的情况下,一国之内在十年之间发生多
起大屠杀,这是民族的耻辱;而国民对此麻木不仁甚至熟视无睹,这是另一重
耻辱;对这耻辱不敢直面而是刻意遮掩和曲意辩解,则是再一重耻辱。 」
对文革中「非正常死亡」的再回顾,让我们认识到,要直面历史,拒绝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