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艾米斯的书房在小小水泥花园的后部,是单独的一间房。玻璃天花上覆着落叶,时不时有小松鼠跑过。以前,他在家中阁楼上写作,而这间屋子是他妻子伊莎贝尔在用,不过他觉得妻子没有充分利用它,于是他把它要了过来。艾米斯觉得它是理想的书房--听不到孩子们的吵闹声,还可以在里面抽烟。
他通常每天上午10点钟进去,傍晚7点出来。不过他并不是在里面一直写啊写,很多时候是在那儿阅读,或坐那儿思考。他们在这所房子里住了约12到13年,但是他们去乌拉圭的那几年将这房子租了出去。这张照片拍于他们回来没多久,书桌上罩着的纸还没来得及撕掉。写作时,他通常先手写,然后再敲到笔记本电脑上。上个世纪80年代他写《金钱》一书时,一台电动打字机便闹出很多趣事,后来慢慢有了电脑。使用电脑后,他总有种错觉:有人从肩后望着他。他总觉得他应该得布克奖,因为他总是重复打字。从这点上说,电脑是他的救星。
书桌上相片里的人是他母亲。他那一代人跟母亲都处得很好;而他觉得他是那一代人中唯一一个跟父亲也处得来的人。他说“我母亲很令我骄傲,我和她的关系也让我很骄傲。我告诉她,我既像她又像金斯利(注:金斯利Kingsley Amis是他父亲,也是英国著名作家),两边一样多。”后面那张相片是西班牙龙达地区的峡谷,他母亲在那里住了很多年。
他不是那种怀旧的人,他不在乎一本书是不是初版,他不是收藏家。乱糟糟堆满东西更让他觉得可怕。他父亲获留给他的唯一一件传家宝就是桌上那个钟。但他从不给钟上发条,因为他怕把钟弄坏。那一小瓶水是小女儿克丽奥给他的。她四、五岁上,拿着水进来,很夸张地大声说:“现在你再也不用进家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