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常约瑟:我的父亲常子华

我不是专业医生,但对防病治病有兴趣,想多向大家交流,学习,多蒙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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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一个在民国时期口若悬河的英语演讲家,在出席外国驻青岛领事馆的社交与商务晚宴上,面对着一群西装革履的外国人,始终穿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马褂,意气轩昂地以一口流利的英语发表演讲,以他纯朴的思想、情感、真挚、幽默和热情,去触动听众的心灵。

这张照片拍摄于1940, 青岛。 父亲常子华,母亲梁今永,大姐常以斯,二姐常路斯,与外国友人一家合照。

在我心中,父亲是个熟悉,却又陌生的人。

说他熟悉,是因为在我儿时与他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给了我温慈的父爱。他经常带着我,去青岛鲁迅公园海边,教我如何去砸开黏伏在礁石上的海蛎子壳,用手掏出鲜美的海蛎子肉来生吃。他经常为我做早餐,他拿手的厨艺是煎“荷包蛋”,把鸡蛋的两面煎得略带黄色,但里面的蛋黄仍然保持鲜嫩。当他把煎好的“荷包蛋”放在我的盘中时,他总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地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鸡蛋。

儿时的我喜欢听他“拉锯”。他有一片薄薄的、易折曲的锯。他把锯的一头夹在两腿中,左手拿着锯的另一头,右手持一个粗粗的弓子,在锯的脊背上拉弓滑动,产生出优美的声音。特别是当他夹着锯的两腿颤抖时,他的锯发出如同在小提琴上左手柔弦似的颤音,令人神怡心醉。

说他陌生,是因为他很少对我讲述他的过去,他对于自己在“万恶的旧社会”时期的工作、生活情景拑口禁语。这使得我对民国年代父亲的经历了解甚少,他的一生距我是那么遥远,神秘莫测。

父亲教我英语

我对父亲的无知,可以从儿时与他的一次短暂对话中略窥一斑。虽然与父亲的这个对话发生在半个世纪前的青岛龙江路上的老宅里,现在想起来仍然让我羞愧得脸红到耳根。

那是在1964年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一位临时代课的年轻女教师。也许她打听到我是个求知欲较强的学生,就问我是否愿意在课外跟她学英语,我立即欣然答应。这是我第一次学习英语。她在给我上的第一堂课中,除了教我英语的二十六个字母之外,还教了我两句英文口语:“Good morning!” (早安)与 “How are you?” (你好吗?)这位年轻女教师给我布置的家庭作业是每天要反复大声念出这两句英文,她告诉我张开口大声念英文是个有效率的学习方法。

回到家里,我效仿女教师在学校里教给我的口音,大声地练习着这两句英语:“狗得猫拧!好啊油?” 我的怪声怪气、夹杂着青岛地方口音的“英语”声传到了正坐在沙发上阅读英文版巜北京周报》(Peking Reviews)的父亲耳朵里。从来不过问我学校功课的父亲,把手中的《北京周报》放在一边,好奇地走到我的书桌前,问我在念什么。我如实汇报,把我从女教师那儿学到的这两句英文句子拿给父亲看。

父亲看后忍不住地笑起来。他对我说:“你的发音不正确,让我来教一下你吧。” 他以一口纯正的英国口音念了一遍:“Good morning!”“ How are you?” 父亲抑扬顿挫的语音,与我从女教师那儿听到的生硬艰涩的发音大相径庭。但不知天高地厚的我,混沌茫昧,竟然对父亲说:“老师在学校里不是这样教的,你念的不对。” 在我心目中,学校里老师教的一定是正确的,父亲的语音虽然娓娓动听,但与女教师的发音相差太大,一定是错的。

对我的愚昧无知,父亲既没有大加斥责,也没有尝试说服我去听从他的指教。他走到老宅的窗口前,望着庭院里几株盛开的丁香花树,沉思了片刻,便坐回到沙发上,捡起他的英文版北京周报,重新默默地读起来。

而我傻傻地按照女教师的青岛土话口音,继续在自己的房间里郎朗高声念道:“狗得猫拧!好啊油?” 我自以为是地相信,我从年轻女教师听到学到的,是最标准的英语口音。

九年后父亲在文革中死去,我在陪伴孤独的母亲的几年中,从她思念父亲的言谈里探听到父亲生前职业的蛛丝马迹,才晓得当年被我认为英文”念的不对”的父亲,竟然是一位在英语上造诣颇深,并在英国大型企业里工作多年的高级主管。

多年来我常常思索,为什么当年父亲没有像“虎爸”一样事无巨细地过问我的学业?为什么当时他既没有斥责我有眼不识泰山,也没有尝试说服我去听从他的指教?当他佇立在老宅的窗前,凝视着院子内盛开的丁香树,耳朵里充斥着令他哭笑不得的“狗得猫拧,好啊油?”时,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意外地看到了我哥哥的人事档案,在他的档案里,父亲的生平过往均有记载,那些干巴巴的记录条目毫无感情,且带着令人痛心的时代印痕,但却让我觉得如获至宝,我看到一个活生生的父亲向我走来,他的样子在我的脑海中越来越清晰起来……

农民兼报童

父亲常子华,原名常行光,生于1897年,清朝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年(鸡年)。父亲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二日。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巧合,在他出生的前两个月,即十月十日,德国因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巨野县被当地的大刀会所杀害,派军舰强占了胶州湾(晚清时青岛的前称)。这似乎注定了父亲的一生与青岛结下了不解之缘。

父亲的老家在广东南海县。祖父是个贫农。祖父除了务农之外,还学了一手制做木板鞋的手艺。农闲时他把自己手工制做的木板鞋卖给左邻右舍的村民们。父亲从小帮助祖父在田里种水稻。由于家境贫困,他幼时只读过四年私塾就停学了。可贫困的家境阻止不了父亲的求知欲,他在农闲时当上了报童,利用这个送报纸的机会,偷读报纸而自修识字,了解天下大事。父亲从此养成了读报纸的习惯。

少年的父亲为了“脱贫”,离乡背井,只身来到上海,在一家小店铺里谋得一店员职位,成为一名进城打工的农民工。

父亲梦想读书

晚清与民国年代,许多外国的传教机构在中国从事教育亊业。父亲打工的店铺附近,位置于上海外滩,苏州河边南浔路的圣芳济学院(St. Francis Xavier’s College),就有一所天主教的教会学校(即今日上海市北虹高级中学的前身)。这所学校由耶稣会(Jesuit Fathers)创建于1874年,二十一年后因为耶稣会缺乏人力与财源,学校由法国圣母小昆仲会(Marist  Brothers)于1895年全面接管下来。

现在人们一般只晓得上海圣芳济学院是个中、小学校,很少有人知道这所学校在早期也开设过大学课程,曾经招收过少数大学生,这就是为什么学校的创建人以学院(College)为学校命名。

父亲每天打工都要在苏州河边的南浔路经过这所学校,看着衣冠楚楚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学生们欢快地进出于学校的大门,听着学校南大楼顶上的大钟定时发出低沉宏亮的钟声,年少的父亲不禁萌生了要想跨入这所学校门槛读书的梦想。

农民工上大学

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去上大学,不管是在民国初期百端待举的年代,还是在二十一世共和国经济起飞的时代,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奢望上大学的农民工面对着两个似乎不可逾越的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入学“高考”。上海圣芳济学院是一所注重教育质量,不追求学生数量的学校。学校以精英管理的理念为宗旨,在创校后的头二十年期间,每年只有幸运的八十多名高材生通过严格的入学考试被录取为新生。而大凡离乡背井进城打工的农民工都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既使他们之中的少数人曾经读过几年书,但在挥洒汗水劳累了一天之后,他们已经精疲力尽,根本无力再去啃书本了。 对于这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来说,在“高考”中拿到高分数是个望尘莫及的痴想。

农民工的父亲,凭着他坚韧顽强的毅力,白天在店里打工,晚上在宿舍里废寝忘食地自修学习文化课,竟然以优异的成绩,在1914年他17岁时,通过了圣芳济学院的“高考”,进入了当时许多学子梦寐以求的这所私立学校的大学商科。

农民工上大学的第二个障碍是无力交付大学学费。圣芳济这所私立学校的学费高昂,与父亲同年入校的学生大都是外籍子女或家境比较富裕的中国“富二代”。父亲虽然以优异成绩考入,却没有经济能力交付昂贵的学费。幸运的是,当时圣芳济学院提供了一种函授课程。已经工作的人,特别是像父亲这种的农民工,可以一边白天继续打工维持生计,一边晚上在家自学函授课程。函授课的学费比较低,父亲可以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付出学费。
由于圣芳济学院初期只招收在上海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子女,从1884年起才开始招收少量华人学生,所以早期圣芳济学院所采用的教材全部是用英文编写的。这为父亲的英文程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考入英商卜内门公司

对父亲来讲,1916年是一个值得记念的年头。在圣芳济书院函授学习两年之后,一则在上海英文报纸上不起眼的招聘广告,改变了父亲一生的命运。

这个招聘广告是英国的卜内门洋碱公司(Brunner Mond &Co.,Ld)刊登的。卜内门公司是一个世界闻名的纯碱、肥料、化学制品的制造商。这个英国公司与美国的杜邦公司、法国的法本公司同时称雄于世界的著名化工产品企业。在民国初期,卜内门公司占据了80%的中国化学品市场,经营种类繁多的化学品和药品,除经营自己公司的产品外,还代理了十余个国家的四十多种其他产品。随着中国市场对化工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大,卜内门公司需要增添新员工来经营越来越大的生意。

卜内门公司新增添的职位是初级见习生,因为是洋行,招聘广告把英文列为一项重要的资格考量条件,而英语是父亲潜精研思的强项。这是一个千截难逢的机遇,父亲决定去碰一下运气。

功夫不负有心人,父亲果然在众多应征者之中脱穎而出,于1916年秋天被卜内门公司雇用为初级见习生。新的工作是在卜内门公司天津分行,只身北上之前,他辞去了在上海店铺里的工作,恋恋不舍地告别了圣芳济书院对他寄于厚望的老师们。

卜内门公司

父亲将要去工作的英商卜内门公司开创于1873年,总部设在伦敦,创始人是英国人布鲁内尔(John Tomlinson Brunner)和门德(Ludwig Mond). 这两个年轻人借了二万英磅,合伙注册成立了一个小公司。公司的名字取自二位创办人的姓氏 Brunner Mond & Company. 在公司成立的一年前,1872年,门德Mond 听说一位比利时科学家Ernest Solvay发明了一个如何制做出纯碱的新科技。这个新科技比传统的Leblanc制做程序更有效率,所采用的原材料更容易找到,生产程序中产生的废料也会大大地减少。年轻的门德Mond看到了商机,他立即只身飞去比利时拜见了发明家Earnest Solvay, 与之签定了一个君子协议,授予他的公司在美国及英国专利权采用这个制碱的新科技。

两个年轻人决定把他们的制碱厂设在Weaver河口边上的Winnington 城内,因为这条河可以提供运输的便利,在河道中用船可轻易地把原材料运进工厂加工处理,再把处理好的成品用船运输出去。创业的头几年非常艰难,两个年轻企业家耗费了五年的时光,终于摸索出一套有效率的生产程序。1878年,他们成功地减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以低于其它厂商的价格卖出高品质的产品,在英国的碱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逐渐地,利用新科技生产出高质量低成本产品的卜内门公司,发展成为十九世纪末英国最富有的化学公司。1926年,也就是父亲在卜内门公司里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卜内门公司与另外三家英国化学公司合并,改组后的公司定名为英国“帝国化学工业集团”(Imperial Chemical Industry Ld),简称ICI,在全球化工行业排名前十。中国人比较熟悉的诺贝尔奖金基金会的捐赠人诺贝尔先生所创建的诺贝尔公司(Nobel Industries), 就是合并的三家公司之一。改组后的ICI在民国时期的中国分公司没有改换公司名称,因为卜内门的品牌在那时已经在中国各地打开了知名度。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卜内门公司所引进的西方先进化学、纯碱、化肥、染料、油漆等制品,对中国工业的崛起起了积极作用。五十年代初,卜内门公司与其它在中国的洋行一样遭受到相同的厄运,被冠以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帝国主义”的罪名而驱逐出中国大陆市场。八十年代中国大陆门户重新开放,卜内门公司卷土重回大陆。今天中国市场上著名的油漆品牌“多乐士(DULUX)”就是该公司旗下的品牌。公司产品因其卓著品质获得消费者及国内工程业主的认可而被广泛使用,例如:中国外交部大楼、中国银行总部、上海证券大厦、广州中信广场等工程均采用了卜内门公司的产品。(注释1)

升任洋行高级主管

1916年,19岁的父亲进入卜内门公司天津分行,他从薪酬微薄的实习生干起,一干就是三十八年。 在1925年他二十九岁时,被公司分配到青岛分公司任职。从此,父亲爱上了这个碧海蓝天、山岩耸秀、林木蓊郁的美丽城市。他在这座使他心醉的城市找到了他心爱的女子,他在这儿谈恋爱、结婚、成家立业。 他靠着自学天赋和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勤奋地工作,经历了不同职位上的各种考验与磨练,学习洞悉了公司的运作管理,成为卜内门公司众多员工中的佼佼者。1946年,父亲被提升为公司在华的高级主管:代理总经理。

在中国近现代工业历史上,青岛在造船、机车、橡胶,纺织、食品、家电等轻、重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在纺织、染色料有机合成、食品发酵、造纸等工业领域中,青岛更是取得了傲人的成就,成为中国工业革命的一个典型缩影。这些工业的两大基础原料,酸和碱(因民国初期国人无法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大部分都是通过父亲工作的卜内门公司进口,国人称之为“洋碱”。

在业务往来中,父亲常子华与民国时期青岛的各界民族工商人士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成为青岛商界知名人士。他为青岛民族企业提供了高质量的良好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尊敬。

父亲的书房

在青岛龙江路老宅的小阁楼上,父亲有一间书房。文革之前家里人都生活在楼下的几间大屋子里,我从未见母亲进去过小阁楼这间书房,孩子们就更不用说了。平时,只有父亲一个人在这书房闭门读书,这里仿佛是他远离尘世的圣地。

1965年我十三岁时,有一次出于好奇,偷偷溜进了父亲的这间书房。书房里有一个很大的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存放着上千册藏书,令人感到一种庄肃幽静的气息。书房中央有一个巨大的红木书桌,桌子上有一盏带有墨绿色灯罩的台灯。我环视四周,眼睛即刻被长长一排橙红色有烫金字样的精装英文书册所引吸。它们静静地伫立在从阁楼窗口穿射进来的阳光中,散发出金黄色的粼光,在众多书籍中倍显突出。我禁不住踩上一把椅子,爬上书架,取下其中的一本书来翻看。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印刷装订得如此精致典雅的书:烫金字体的书名印在书脊背上,整个封面没有任何文字,却在中央有一块树纹似的图案,覆盖其上的是由抽象派画家描绘的看似断断续续、无规则的线条,却又充满神秘美感,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它们像是一层蜘蛛网那样轻薄,又像是科学家显微镜下的元素图像那样神秘。书里的纸张略呈黄色,上面密布着我一点也看不懂的英文字。我注意到在书中每一篇文章之前,都有一幅精致的外国人头像,在这些人物肖像与文章之间还夹着一张柔软轻薄的透明纸张。因为看不懂英文,我把书翻了几下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书架的原处,从椅子上跳下来,悄悄地溜出了书房。

 


原载:http://hx.cnd.org/2017/05/01/139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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