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的今天 - 记不低头的父亲

故事11 : 1974年初夏,10岁,第一次吃喇叭花根(第三部分)

话说1967年夏至后的第五天到了,我们那里开始拔麦子了,就是拔而不是割麦子,那时候地下水位高,土地湿润,农民都是直接徒手拔麦子的。生产队拔完的麦子,用铡刀把麦穗铡下来,进一步加工脱粒,麦秆就按人口分给农民了。那时候一件开始有趣然后无聊的事情就是从麦秆里择(发音zhai)麦穗,这是小孩子也要干的活儿。每个麦秋,农民一家这样干上一两天能够从里面捡出来好几斤麦子来。

67年麦秋的一个下午,作为教师,爸爸也放麦秋假吧。我记得天有些阴沉,显得还没有到黄昏,天就要黑下来了。在此以前我的记忆是空白的,至少空白几个月吧。只记得我在街上玩着,突然有人声喧动,我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爸爸穿着一件短上衣,用一个木制的三股叉把大F家码在我家西园西北角的一圈去年的玉米茬子(小半截带根须的玉米杆,有0.6~0.7米长,两头对齐捆起来的,我不知道如何描述的更详细具体,大F家准备用来垫底,向上面垛麦秆的) 扔到他们家的地界去了。 大约有二三十个,我爸爸一个个挑起来直接扔过去,胳膊上的肌肉一鼓一鼓的,孔武有力。我今年53岁了,这个回忆在我脑海里有过不下上百次了,那时候我三岁多一点点。作为一个三岁的孩子,我那么小的个儿,觉得爸爸一扬手,那茬子飞出去10米高、50多米远(其实没有那么高远,估计有10米远吧),当时我觉得我爸爸太伟大了、太英雄了,太让我崇拜了。后来听刘兰芳讲《岳飞传》高宠英雄挑滑车时就在脑海里展现着我爸爸挑苞米茬子的雄姿。

我弟弟先天不足(那时候还没有出生),后天营养不良,因而是一事无成。他有时候和我父亲闹矛盾,我给他解释调解都不行,气急了的我说过一句,“一个人别觉得自己行,自己爹不行。实际上,一个人行不行的判据就是看他是不是瞧得上自己的爹”。

在欧洲时看过一个电影叫《贝多芬》第二集,演的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主角的名字叫贝多芬。其中讲到狗主人为了一件事气愤之极,一拳打到一个反面人物的脸上,当时狗主人的儿子和小女儿乐坏了,应该是对爹地崇拜极了。

故事11的第二部分刚要收笔时,小女儿进到我屋里,来告她哥哥的状说不让她看楼下家庭活动室的电视,我说这事要找家里大领导做出判断,爸爸在忙写东西。她说妈妈不理她,然后改要求我提前给她讲一个额外的动物故事(一定要有我或家人,有一种动物的实际故事,讲了二十多天了),我还没有准备好今晚的故事,说能不能讲一个植物的故事,是关于一种花的,她说她喜欢花。我把电脑上所搜到的牵牛花show给她看,讲爷爷为了保护牵牛花如何和坏人斗争(关键词有yard,fence,muscle),以及爸爸我如何佩服她爷爷。女儿同意说,爸爸就是应该保护自己的孩子。

话说我爸爸一开始挑滑车,一下子,老F家人呆住了,村里人也愣住了,这时候我注意到三四个邻居老太太还在帮老F家择麦穗,我的小玻璃心愤恨的简直要碎成纳米级了。这种恨恨的场景回忆起过多少次了,记不清了。一个3岁的孩子,有那么大的仇恨?不可思议!三岁的我那知道什么叫西瓜傍大边?只记得有一次我用按摩器给家里领导按摩,见那怪怪的东西发出声音震动着折磨他妈妈,我两岁的儿子猛地扑过去哭着咬住按摩器。

事情过去几十年了,我近年问过我母亲以验证我的记忆是否正确,我母亲说:“你爸说他忍无可忍,今天一定要反击他们”。妈妈当时嘱咐他小心,爸爸说没事儿,他们家就会玩阴的,动手他们不敢。

继续我的回忆,不一会儿,人们分开一条路,只见造反刚上台的新大队书记一拐一拐的走了过来(我这里对他没有丝毫的不敬之意,更不是丑化他。他是复员军人,在解放海南岛渡过琼州海峡时被国民党军机枪扫射打断了一条腿,安装的假肢)。他个子很高,由于不干农活没有风吹日晒所以显得很白(他生下了8个儿女,国家要照顾到18周岁,好象是每个孩子每月有18元的现金生活费,生产队分粮物free不交钱。也就是说,相对一般农民,他们每天有近一元钱的生活费,而一般农民每天只有有不足一毛钱的生活费。当然喽,我们有羡慕嫉妒、但是没有恨。改革开放后,他的二儿子是我们村第一个有小三儿的)。相对他的伟岸高大,紧随其后的F家老大显得那样的矮小和龌龊不堪。实际上大F长得中等个儿,不丑的,看来是愤怒让我一个3岁孩子把F老大给硬生生丑化了。然后他们就把我父亲带走了,去了大队部。以后我就没有记忆了,几个月的记忆都没有了。甚至连仲夏里摘喇叭花的记忆都没有了。

按我妈妈的叙述,还应该有县里面来的工作组,组长叫老薛。四个工作组成员和大队书记一起把我父亲带走的。

据我母亲叙述,第二天我母亲随其他社员上工时大家伙儿用一种异样但是不是完全敌意甚至还有些敬意的眼神时不常看她一下。中午临收工往家里走,被造反派赶下台的原书记的老婆走近我们说:“x啊,我太佩服你们家y那张嘴了,昨晚四个钟头,F家老大、Z拐子、老薛他们四个,一共六张嘴都没有斗过他一张嘴”。

对一个三岁的孩子,那天黄昏时分发生的这件事是令我震撼的、一辈子记忆犹新的、时不常在脑海里播放的,甚至影响我一生的性格、品质、待人处事的思维模式或逻辑的。小孩子家的记忆是很短暂的,除非一些重大事件。记得半个月前和不到九岁的女儿有过一次父女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我说爹地就动手打过你一次,是你不到四岁的时候,爹地要真诚的向你道歉!当时家里面已经辞去了照顾她的阿姨,一天我在家里楼上办公室工作,她自己随便玩儿。突然听到她叫我的声音,“Dad, look at me”。我出来一看,好家伙,她从一层,沿着楼梯的外侧,已经走到二层围栏的外侧,悬空着,这若跌下去非死既伤。我当时吓坏了,当年她姐姐三岁时站在紧靠4层楼开着窗户的洗衣机上却要爸爸欣赏她的吓人情景又一次再现了。我当时用微笑欣赏着她的杰作并轻松走过去,把小女儿抱过来,走到安全地方。把她放到地上,一个大屁板子照屁股打下去,然后不理她了。各位网友这是不是属于家暴,可千万不要去告发我。我打前是出于恐惧、震惊和愤怒(实际上是中国农村我所生活的那个环境下人们处理这类事情的思维定势),但打完后马上后悔,而把她丢在一边去哭就是让她记住。今年提及此事,是真诚的向小女儿道歉,我这次问她你恨爹地吗,她说不恨但是她一直记着这件事,说用(圆珠)笔在纸上写上字,用橡皮是擦不掉的,还说别的事情的记忆,就像是用铅笔写的,都擦掉了。

这个1967年的陈年往事,是我童年记得最清楚的事情(没有之一),如果时间宽裕我完全可以把它描述的更详尽,可是那边还有几篇论文等着我修改。所以一辈子准备当人生大事来大书特书的一件事就这样浮皮潦草的写一写吧。

雨女 发表评论于
我都不记得三岁时的事情了。记得这么清楚。这件事情应该对你的人生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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