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美人很多, 有趣的人也不少, 但貌美而又有趣的人, 凤毛麟角,估计上帝也觉得不可以这么旱的旱死, 淹的淹死。既然是鱼与熊掌, 到底该怎样取舍?最近不知道是哪位有才的网友发起了一个奇葩话题 -------- “有趣的高晓松VS无趣的吴彦祖“, 也就是说灵与肉,好看的脸与有趣的灵魂, 你会选谁?答案实在是有趣, 每个人都到高晓松名下慷慨点赞, 然后义无反顾的选择吴彦祖, 可见女色迷人, 男色亦可以乱心。
记得昔年给一个男性朋友选择女友做参谋, 我 说若是我, 我会选那个貌寝而才高的,而不是那个好看的木头。都说人生苦短, 那是宏观着眼, 具体到每一个日升日落, 人这一辈子, 真是挺漫长的,跟一个言语无味, 木讷无趣的人日日相对, 会不会觉得这日子, 何时是个头? 那时正好媒体在炒关于洪晃的话题,我就说: 如果我是男的, 才 具相当, 高攀得起, 我会去追洪晃, 因为跟聪明有趣的人在一起, 不会相看两厌。义正词严的说完了,自己也觉得有点没底气, 就接着瞎掰: 这人吧,一张脸, 看久了, 就麻木了,就看不出什么丑俊了。 还有啊, 人都要老, 年轻时,貌美的, 像朵花似的, 貌丑的, 算是片叶子吧, 等凋谢时, 抽吧了的花儿和枯干了的叶子, 都没啥好看的, 这丑的俊的差别也就越来越小了, 最终都不过一具白骨,BLAH, BLAH,,。 闺蜜不悦, 说是因为你是女人,才会这样想,是男人都会选那个赏心悦目的。 说我不负责任, 站着说话不腰疼。
其实吧, 男人是视觉动物, 女人更是看脸。记得当初看吴彦祖与王祖贤的电影游园惊梦, 印象很深的一幕就是王偷看吴冲凉,年轻的男人的精壮的肌肉搭配俊美的近乎妖孽的脸,如吃货眼里的佛跳墙, 说不为此而惊艳, 说出来自己都不信。 看电影Hunt for Red October, 看简。康纳利演的captain, 第一次觉得男人可以这么美, 老男人的沧桑的脸可以这么帅。
女友是大学同学, 皮相一般, 却是十足的小资才女,刚毕业时, 其表妹给她介绍个男朋友,是其表妹的同事, 退役的忘记是哪个省队的冰球运动员, 将近1米九的身高, “满脸大男孩的无辜” (这是第一次见面后她对他的描述, 满面痴迷。) 谁知见过几次面后两人便无疾而终了。 我很好奇, 问她好不容易撞上个帅哥, 怎地不知珍惜? 女友答曰: 几次约会都是我在说, 问他咋不说话, 说是喜欢听我说。 开始时, 颇有一种 喜得知音,才艺得售的快感, 几次以后, 便有一种唱独角戏, 自说自话的滑稽和无聊 。我说你这是自恃有学问, 瞧不起人家啊, 啥了不起的?不就多会几个成语吗?女友说: 还别说, 从他嘴里还真听到一句成语,就是干柴烈火, 哈哈哈。 我说, 你就真的不为皮相所动? 女友叹气说: 不是不心动, 只是怕心动了, 然后无处安放,万劫不复。实在是不是一路人, 说不到一起去,更怕拢不住这把火, 整天担心他不知又去哪里去燎哪堆儿干柴去了,与其将来伤心, 不如现在抽身。 跟他说分手,他颇不解, 忿忿的找表妹问个究竟, 说我谈过的女朋友, 哪个都比你姐漂亮, 我还没嫌她,她凭什么说分手? 哈哈哈。
女友是聪明人, 进退有据, 取舍有度 ; 女友 也是个实在人, 做不到与帅哥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 然后挥挥手, 片叶不沾身的嫁个靠得住的良人。 嫁给皮相而最终不幸的, 大有人在, 嫁给灵魂而结局不完美的, 似乎也不少, 所以幸与不幸,窃以为 与嫁给灵还是肉, 其实关系并不大。 嫁个帅的, 到头来,还可以有所怪罪, 说是我为色相所迷, 那嫁给灵魂而最终不幸的, 又去怨谁?说高晓松是个有趣的灵魂, 同意, 怎知吴彦祖私下就无趣了呢? 嫁给了有趣的高晓松, 相信那两位前任,曾经是幸福的, 但嫁给无趣的吴彦祖的Lisa S, 至今还是幸福的,至少在大众的认知里, 还是圆满的。
说了半天, 就跟没说一样, 这么矫情的命题, 谁都知道答案。 那个好看的脸与那个有趣的灵魂, 都跟我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还是蜷在沙发上一边看晓说,一边在手机上顺手给吴彦祖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