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1] 生命,始于何时

大熔炉,沙拉盆,还是海纳百川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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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医疗保健改革话题太大,那就从头说起,说人生的开始。

医疗的目地,就是从生到死,预防生病,病了就治,不能治的,就缓解病痛。一个国家的医疗政策,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分配。怎样分配才合理,取决于这个社会的道德观。如果没有共同的道德观,那么价值观肯定不一样。医疗保健改革之所以争议很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怎样平衡每一个人的需求,达到社会总体健康的进步。每个人都会说生命是无价的,但是社会资源有限,保障人的身体健康,就不能不讨论生命的价值。

讨论生命的价值,必须先弄清楚生命从什么时候开始。

人的生命到底是从什么时侯开始?这是美国政治中争议很大的话题,因为人们的定义不一样 。

以前在中国,说年龄的时候,总是说虚几岁,实际年龄几岁,虚岁总比实岁大一年。听人解释是人在娘肚里十个月,生下来就一岁了。所以按华人传统的算法,年龄比现在西洋的算法,大一岁。在华人意识里,生命的开始,是精卵交合成功的时候。这是几千年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共识,很少有争议。

但是这个问题在美国,争议非常大。各派政治力量,在这个问题上较量了几十年了。

西方的道德观很多是从基督教义中来。据我所知,《圣经》里并没有清楚地说生命从何时开始。这就麻烦了。因为基督教又说要尊重生命,每一个生命,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同等的价值。

没弄清楚生命从何时开始,那谁又知道尊重生命,要从精卵合一时开始?还是从婴儿离开了母亲,成为独立生命的时候?这里我没用出生这个词,因为医学的进步,婴儿出生已有很多不再是自然的分娩,从母亲的产门中出来。

《圣经》说,圣母是梦到了天父而受孕,受孕那一刻并没有多讲。但是关于耶稣在羊圈出生的时刻,是有很多故事的。这样看来,出生那时应当是生命的开始。可是不知为什么,基督教里的极端保守派认定了生命的开始是受了精的卵。所以,美国政治上 prochoice 和 prolife之争,是从道德观开始,都在争取人权。

道德观决定了价值观。堕胎是否合法是社会的道德观决定的,纳税人的钱可否用来支付堕胎手术,这是社会资源分配问题,人们因为道德标准不一样,会有不同意见。

有个同事告诉我,他是基督教保守派,他尊重别人选择堕胎,因为合法,但他不同意用政府资金来支付堕胎手术。因为这违背了他的宗教信仰,而他做为一个纳税人,政府资金的来源之一,有权力有义务反对政府用他缴的税来支持这种事。

这就是为什么川普预算中,给Planned Parenthood的资金有很大的争议,虽然这笔资金只是预算的很小一部分。在医改法案中,生命从何时开始,关系到资金分配问题。可不可以用来付堕胎手术?早产儿的抢救,非常昂贵,值不值得?这也是为什么最高法院大法官Gorsuch的任命表决,民主党坚决地一致反对。因为这个大法官的位置,对 Roe vs Wade给妇女带来的堕胎权,会有很大的影响。

以上这些都是基督教里极端保守派非常重视的了问题。川普当选总统,这些人的支持功不可灭。所以现在这些保守派自然会要求总统要照顾他们的利益。

回到原题,再来看生命的开始,可以有什么实际可行的定义。随着科学的发展,早产婴儿能活下来的时间,越来越往前移。但科学的进步,是应当敬畏的。早产胎儿能在科学的帮助下,健康的活下来,是很令人欣慰。但是,那些极不成熟的胎儿,过早离开了母体,全身插了管子,借助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侥幸存活的,不少有各种疾病。这样的生命,是不是违反了自然世界的定律?过度违反了自然规律,人类是否会受到天地的惩罚?

十多年前,有个同事把他女儿的照片拿来给我看。他的妻子怀孕二十六周生下这个孩子。照片里,一个胎儿,己经完全有了人的样子。这胎儿全身透明,皮下血管清晰可见 。皮包骨头,全身插满个管子,令人非常心疼。这个父亲,为他女儿的顶强而骄傲,把这照片到处拿给朋友看。他的女儿在医院住了三个多月,他的妻子每天去医院陪着,开始只能抚摸,二个月后才可以把这个女儿抱出箱子来搂在怀里。这个孩子活了下来,但有严重的心脏病,脑子也没发育好。没满周岁,又几次回医院做手术。我惊叹这孩子生命力的强大,敬佩这对夫妇的爱心和勇气。但十几年来一直在问天地和良心,这样努力地挽救一个孩子,是否符合天意?

考虑了很久,今天的答案是:生命的开始,是胎儿离开母体,能够自己呼吸的那一刻。足月的成熟婴儿都有这个能力。早产的胎儿,借助现代科学,有些也能达到这个目标。在此之前,早产胎儿和母体內的一样,也是生灵,应当怜惜,但还不具备人的资格。只有在这个胎儿不再依靠医学辅助,能用自身的力量,吸一口天地间的自然空气,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才是一个生命的开始。每一个这样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

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尊重每一个生命,是美国社会的道德基础。医疗政策的对错,以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的生命为准则。怎样用有限的社会资源,有效的去维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是我评论医疗政策好与不好的标准。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zl9876' 的评论 :
梅姐总是这么理性!
周末快乐!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irstuncle' 的评论 :
大男人说的话,赞!
对这些有生命潜能的东西,男人有权利,也有责任,和女人的权力和责任同等。
周末快乐!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梅华书香' 的评论 :
这个支持爽快!
周末快乐!
mzl9876 发表评论于
莲妹好文;堕胎是个讨论不完的课题,穆斯林不堕胎,人,家丁旺盛,不服不行,中国堕胎最多,才换来了今天人口的有限控制,作孽也多了些啊,话说回来了,地球村的资源可不是源源不断的偶,不作孽,那谁又愿意向印度那样人口爆炸呢,或者是战争论人口自然消减,两害选其轻,中国算是招高一筹。

firstuncle 发表评论于
文化贴,先赞。
我个人支持有条件堕胎,就是走左右的中间路线。可以规定在某些条件下比如时间,健康程度等,什么情况可以什么情况不可以,如果不加前提硬来结果可能很荒唐,比如男人可以说自己的小蝌蚪也是生命,不许杀生,问题是怎么拯救这些跑到外面的这些成千上万的子孙。
梅华书香 发表评论于
支持!周末快乐!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问好菲儿!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彩烟游士' 的评论 :
这篇只是在医改讨论前先表明态度,站稳了立场。烦了人家说我偏,我自己先说,反正人心徧左。
问好游士老师!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为写而写' 的评论 :
这个争议一直没有进展,但换两个法官可能会有变局。
问好写写!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为写而写' 的评论 : +1
彩烟游士 发表评论于
同意写写的看法。这是个永远无解的问题。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这个问题也是堕胎与反堕胎争论的核心。麻烦在于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同,又无法说服对方,或者说拒绝被说服,于是永远争论不休。这是民主的难处。在讨论出个结果之前,只能耗着。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y56' 的评论 :
太好了,我就用这个标准写医改。
问好闻香!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明思念' 的评论 :
谢谢明思念支持鼓励!
yy56 发表评论于
“怎样用有限的社会资源,有效的去维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是我评论医疗政策好与不好的标准”。

+1 所见略同
明思念 发表评论于
100%同意,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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