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是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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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聊天,话题聊到财产继承。

A说他身为长子,却因生了女娃,被父母支支吾吾不表态,暗地里把值钱的家当都转到弟弟头上。B说,她本人就是外来户,爹妈从没拿她当过自家人。就因她是女的,出了国就更是外人,嫁了人更是外人的外人。国内爹妈的银两?想也别想,天经地义是弟弟的。C说,他早年下海经商,略有成就,在几个兄弟姐妹中算是成功。奋斗的过程中,他也不断拉扯弟妹走向发财之路。虽然事业没他做得大,但日子也高于平均水平,进入小康。

我说A,你孩子将来必然有大出息大成就,稀罕那点儿小钱,不给就不要了呗!

我说B,算了,反正已经不在国内,那点钱换成外币也没几个,别要了。

对C,哎,你发财了。发财的人别人最大的反应就是眼红。管你是路人还是家人,靠你挣到钱,还是不如你有钱。爹妈那点遗产,算了吧,别惦记了。

谁知,三人一致反对!

这里面牵扯到一个问题,谁不该有继承权?谁又应该有这个权?评判继承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

通常爹妈们随意处置财产,遵循的不过是两个原则。一是养儿防老,一是传宗接代。与这两项标准相符的,给!与之相反的,不给!甚至夺。

 

暂且不讲这两条有无道理,是否公允,单从价值观念上看,明显就是自私的。评判儿女好与不好,该不该继承家产的前提,就是是否符合传统观念。而这观念,是单方向,霸道不容辩驳的。

 

中国传统男尊女卑,女儿不是人。至少不是自己家里的人。生为女子,自动就失去各种权力,包括继承权。这是老旧的观念,但是社会通行的观念,何尝不是如此?

现代观念,法律条文上明确指出,儿女都有继承权。但实际操作起来,差别可就大了。女儿往往自知“理亏”,嫁了外人,成了外人,孩子随外人姓氏,在娘家无权无地位。据我所知,当今社会有这种思想的不在少数。

极少爹妈平分家产给子女的,就算有,女儿一般也像我这样自动放弃。但群友们不这么看。热烈讨论一番后,大家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财产继承,无关价值多少,拥有这个权力,是一种荣耀。财产继承,子女都应有份儿。

反过来说,丧失继承从父母而来的财产的权力,是一种耻辱!细想之下,真是。你拥有这个权力,表示你被认可,被肯定,被重视。这是一种资格,一种来自于生你养你的父母亲承认你的价值的资格。如若你被有意无意,以各自理由,各种借口,各种事实上的原因,剥夺了这个权力,在属于你的家庭里,就等于给扫地出门了。就成了被否定,被放弃,被掘出。钱不在多少,而在实质。就像C群友说的,他说我钱别他们加起来都多。但是不等于我不需要继承爹妈破房子的权力。我可以声明放弃,但是,他们不能先行剥夺。这是两回事!B也说,爹妈心里根本没有我,这让人伤心 。如果他们承认我的继承权,他们得到的会比让我继承的,多出不知多少倍!——可惜有女儿的爹妈往往想不明白。

生了女儿的A,正加紧努力,争取二胎来个男丁,天经地义拿到继承权。可是大家都笑他,等你儿子生出来,你家老人也造不出二套房产了,岂不是白忙活?

丧失继承权,是一种耻辱。我同意这个观点。

 

 

鸿鹄生而有翼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美丽的人生' 的评论 : 我觉得你很了不起,作为母亲在25年前就争取到了冠姓权。记得你提到你聪慧的女儿已经博士毕业,所以估计你25年前就生了宝宝。

女性中有你这样的女士真棒。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鸿鹄生而有翼' 的评论 : 我以前的初中老师就是让女儿跟她姓,儿子随夫姓。当时觉得挺酷的。我女儿也跟我姓。谢谢你来。
鸿鹄生而有翼 发表评论于
女性要争取(全部)孩子跟自己姓。如果女的生至少两个孩子, 如果丈夫要获得一个孩子的冠姓权,要付出代价,比如,给女方补偿,在亲子育儿方面付出更多。而不是男的理所当然地获得孩子的冠姓权。 中国的姓氏是跟继承权挂钩的。
晓青 发表评论于
中秋节快乐!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东湖绿道' 的评论 : 嗯,这个说法比较情绪化,就像世上所有东西,钱也有两面性吧。谢谢来看。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渔.鹭' 的评论 : 不公平,渗透在每个家庭里。这样的家庭组成的社会,上哪里讲理?可怜的老大,付出巨大的男人,不该得到这样的结局。谢谢你来分享!
渔.鹭 发表评论于
同感。给不给是一回事,拿不拿是另一回事。
碰一熟人有三兄弟,老大工作时,家穷,穷则思变,赚回第一桶金,父母的房及医药费,两个弟弟的硕士留学费,都有老大一人掏。N年以后,两弟弟因文凭高,生活条件比较优越;而老大因为当年供养家庭,没有在个人专业上得到机会发展,生意走下坡路,日子与两兄弟比起,有很多的差距。兄弟与父亲未有感激之情,还口口声声说一个家里总有人要作出牺牲的,当然是可吃苦的那一个。
最小弟弟得一男孩,是三兄弟中唯一的男孩。父亲宣布房产由小弟一人继承,未来药费由两个哥承担。怎解?
长嫂嫌夫窝囊,带走孩子,离婚。留言:既然你的血脉亲情都当你是个屁,我有何必闻着屁臭。你的女儿作为长孙女都没有受到爷爷的一分关照。
东湖绿道 发表评论于
钱是万恶之源!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ZHUOYAO' 的评论 : 尽量公平,可减少是非。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菲儿天地' 的评论 : 引起纠纷最多的家庭问题。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中国的继承法我还真不了解。真是父母愿给谁给谁的话,旁的儿女没话可说。但终究是一种被抛弃的感觉。难道不是父母的孩子吗?谢谢晓青告诉,我又学了一样。周末愉快!:)
美丽的人生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老人需要,一定要管。现在说的前提是,父母有财产剩余。如何分配的问题。
ZHUOYAO 发表评论于
钱多是非多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这是一个大命题:)
晓青 发表评论于
我们的认识是这样的。但中国的继承法上明确地写着,遗产继承由父母作主,没有一定要平均分配的,可以选择给某个子女也可以选择谁都不给捐给国家。父母还可以根据儿女照顾的多少来分配遗产。所以,我们认识的那些道理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遇到父母不能给自己遗产的,就想原来父母没有钱吧。现在的父母是有钱的多了,所以这样的问题出现了,过去多数父母最后都靠儿女的。就连房子都是单位的。所以矛盾就少。
周末愉快!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那老人自己没有财产,需要儿女照顾加上补贴生活费的怎么办?儿女们还这么你争我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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