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聂树斌案谈到“严打”

自己的经历和自己的纪实性作品,也有社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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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聂树斌案谈到“严打”

潘文鸣

   我们社区的公园,只要天气好,上午都是华裔老人的集聚地。从上午9点到中午11点,从大陆移民来的退休老人,探亲来的老人,男男女女常常是一二十人。这些华裔老人,有的在篮球场上打拳练剑,有的跳广场舞,而在凉亭的固定桌椅旁,一些老人谈天说地。尽管大家来自国内的不同省份,职业和年龄也有所不同,但来到异国他乡,大家都有一种同胞之间的乡情。所以,大家见面很快就熟悉起来,在凉亭里,有点像四川的茶馆,找到一个话题,免不了天南海北,大家就你一句,我一句聊起来。好在加拿大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谁也不担心自己的言论出格会惹出什么麻烦。

   一天,在凉亭里来自上海的老周说,他最近看了国内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做的聂树斌案的专题节目,记者跟踪调查了解聂树斌案发生的全过程,这起冤假错案反反复复,经过21年才水落石出,彻底平反,真是不容易。

   湖南来的老张说,这起错案可以说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大家都知道老张的职业是律师,妻子是教师,他们夫妻在国内有别墅,听了老张的话,便把目光都投向他。老张说,从现在披露的材料来看,抓捕聂树斌的根据是:群众反映一个骑蓝色山地自行车的男青年经常跟踪路上的妇女,而聂树斌骑的就是一辆蓝色山地自行车。光凭这一条可以怀疑他,可以对他进行调查或传讯,但抓捕他,显然条件不充足。其次,抓捕聂树斌以后,只有5天后聂树斌认罪的审讯记录,而5天前的审讯记录缺失。显然,把5天前聂树斌不认罪的审讯记录拿走或销毁。第三,聂树斌上班的单位考勤表,公安人员要走以后,一直没有退还聂树斌的工作单位,这也有问题。第四,10年后,真正杀人凶手王书金交代包谷地的女尸是他奸杀,而且提供了一个关键细节,就是死者身上那串钥匙,是他甩到尸体旁边,而破案时,也的确发现了这串钥匙。从这些细节来看,对聂树斌的抓捕到审讯,到判死刑,都存在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的问题。而在抓捕他以后,搞没搞刑讯逼供,也不言而喻,因为前五天的口供记录缺失,为什么缺失?显然,开始他不承认自己作案。

   郑州来到小沈说,还有就是北京一个高干夫人要换肾,要求一个身强力壮条件匹配的人的肾脏进行移植,所以,聂树斌才匆匆判了死刑。

看来,聂树斌案已经众所周知。

    张律师说,这种冤假错案,最初没有媒体报道,没有聂树斌母亲的坚持上诉,要平反昭雪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80年代那次“严打”,错杀的人更多。

   听了张律师的话,郑州来的小沈说,的确,在严打期间,我正借调到市公安局去协助工作,“严打”期间错杀的人更多。

大家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小沈。

小沈说,当时社会治安情况不好,各单位夜里都安排有人值班。郑州新华书店当时安排职工轮流值班,看营业大厅和后面的库房。有天晚上,有三个年轻人带了一个女人来,说到库房里谈点事情。值班的小李平日和这三个年轻人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大家都认识,就让他们三男一女四个人进去了。过了几十分钟,四个人走出来,那个女的抓住一个男青年的胳臂,说你骗我,我要告你们。那个男青年用另一只手把女孩的手拨开,说你敢告老子们,老子要你的命!

四个人吵吵闹闹走了。没想到,那个女的就到马路边值班的公安人员那里报了案,公安人员很快把那三个男青年连同看仓库的小李一起抓进公安局。经审问,原来是那个男青年答应和那个女孩发生性关系,送她一块电子表。进了库房以后,另外两个男青年也强行和这个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并且那个送电子表给女孩的男青年在事情办完以后,又把电子表抢回去。所以,女孩就告那三个男青年轮奸她。

当时正是严打期间,公检法联合办案,讲究从重从快,很快就定了他们三个人的轮奸罪,判了死刑。看仓库的小李也同时被抓,以容留罪犯作案和包庇犯罪分子,判了7年。小李不服,提出上诉,就改判15年,他仍然不服再上诉,没想到,把他也改判成死刑。

   来自东北的老郝是公务员,他听了表示怀疑,说会有这样的事情?

   上海的老周说,当年什么怪事没有?有个老革命闲聊中亲口告诉我,他们当年打游击,领导怀疑那个人可能立场有问题,连谈话都不谈,走在路上在后面就一枪……

四川来的老张说,小沈讲的“严打”中的事情,在我们那里也有。当时我们家就住在市内大街上,严打期间,我亲眼看到七八辆卡车缓缓驶过我们家大门口,卡车上面站着判死刑的刑事犯罪分子,在市内游街示众,然后到刑场执行枪决。没多久,就听说水泥厂有个年轻职工被杀错了。怎么会杀错呢?一天晚上,这个年轻工人下班喝了一点酒,路上碰到自己的女朋友和一个女孩挽着手从对面走过来,他过去就把自己的女友拉到家里,恰好家里没人,他就和女友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突然公安人员敲门,进门以后就把那个青年工人拷走。原来和他女友一道走路的那位女孩不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她看女友被一个满嘴酒气的男青年拉走,就去报案,说她的女友被一个流氓劫走。公安人员马上出动,找到这个男青年,把他拷走,以强奸罪判了死刑。

大家分析,可能这个水泥厂的男青年的女朋友没有承认他们是恋爱关系,并且说是男方违背她的意愿,强行和她发生关系。不然,就无法解释。另外,郑州新华书店那个值班的小李,他被判7年以后,要求上诉,按常理顶多维持原判,怎么会再加重刑期,最后改判死刑?再说,他是容留犯罪,或者是包庇犯罪分子,但罪不该死呀……

大家扯来扯去,觉得聂树斌案也好,“严打”中的郑州新华书店的四个职工的死刑也好,还有四川水泥厂那个年轻职工的案子,都觉得太荒诞。然而,在一个没有真正的法制环境里,这么多年来,什么荒诞的冤假错案没有发生过?

2017/9/4

 

(注1)聂树斌,生前为石家庄市鹿泉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校办工厂工人。1994年9月23日,聂树斌作为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事拘留。次年3、4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聂树斌死刑。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年20岁零5个月。

2005年,河北邯郸市广平县王书金在河南供称,1994年石家庄的强奸杀人案是其所为。2013年9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案,结果是维持原判。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

(注2)80年代初期,全国社会治安情况恶化。1983年8月至1987年初,连续三年开展了分为三个战役的统一行动、集中打击刑事犯罪分子。1983年严打发动之际,公安部部长刘复之表示:“严打战役,意义极为深远,就其指导思想、气势、规模和效果等方面来说,是继1950年至1952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又一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此次严打的政治及军事色彩十分浓厚,1983年,几十万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接受特种训练。中共中央发出的文件强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军等有关部门齐动手,将判处死刑的权限交到区县级的人民法院,同级党委领导可直接决定判处死刑。此次严打的打击对象除刑事犯罪以外,还有“现行反革命”以及林彪、“四人帮”团伙残余分子。根据人民数据库的资料,1983年严打开展之后,仅在“第一战役”中,“全国公安机关共逮捕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流氓等罪犯1027000人,其中判死刑的24000人。”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行动。

(以上注1和注2材料来源于网上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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