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前的工资级别资料
前天贴了中央美院和北大历史系文革前的工资级别资料,西北东南注意到表中“存在一些级别相同,工资数却不相同的情况”,这两天也有网友谈及50年代的工资标准,我以前发过几篇有关工资标准的问题,现在归纳一下,让大家了解和参考。
解放初期的供给制、工资分等实行的时间短,变动多,这里不作讨论。而56年工资改革后实行的工资标准除了行政干部56年12月作了调整,工程技术人员57年3月作了次调整以及60年10月份17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减薪外(参见图8),这些工资标准一直用到80年代初期,这里谈的就是这些工资标准。
图1:56年7月工资标准
图2:56年12月十级以上干部工资调整后的标准
图3: 60年党员干部(十七级以上)降薪后的工资标准
图4: 高教(和研究人员)工资标准
图5: 文艺级工资标准
图1、2是56年12月十级以上干部工资调整前后的标准。
图3是60年党员干部(十七级以上)降薪后的工资标准。
图4是高教(和研究人员)工资标准;
图5是文艺级工资标准;
图6
图7
在60年机关党员干部降薪时,高校和文艺界工资超过100元的党员也降了1%和2%的工资。图6、7是减薪的实例: 阳翰笙行政7级降4%,从302.5元降到了290.4元; 阿英行政8级降2%,从270元降到了264.6元。
高校1、2级党员教授降2%,3到8级党员降1%;文艺界工资1、2级的党员8级降2%,3到9级的党员降1%; 在前天发的中央美院和北大历史系工资级别资料表中可以看到实例。如2级党员教授李桦工资数是281.8元(=0.98x287.5)减了2%; 副院长朱丹文艺3级250.5元,(=0.99x253)减了1%。
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