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海拾贝(48) 走马观花加拿大

一介教书匠,酷爱自家乡;寓居多伦多,桑梓永难忘。
打印 被阅读次数

 

48. 走马观花加拿大

 

    加拿大的国土面积仅次于俄罗斯,排世界第二,比我国960万平方千米的国土还多30多万平方千米,据官方2007年公布的数字,人口为3千万多一点,是我国人口13亿的四十几分之一。对此我常想:如果国内大街上如潮的人流中40个去掉39个,那该是何等的清静?如果国内40家的住房面积让一家去住,那又是何等的宽敞?如果把我们40个人的生活资源集中给一个人,我国的人均生活水平何曾不迅速提高?……当然,人多也有优点,“人多力量大,办起事来又快又好”(毛主席语录)。但其优点与致命的缺点相比,我们每一个理智的人都会褒贬臧否。

 

    多伦多是加拿大最大的城市,国家的文化中心。据说“多伦多”是印第安语“相会的地方”,顾名思义,是人口密集的大都市,现居人口六百多万。尽管加拿大总人口的六分之一都生活在这里,但平常难得体验人满为患的烦恼。到了节假日,装潢考究的大型商场中也只能算有了人气。每逢像龙舟赛、圣诞节、同性恋大游行等大型集会,才会出现熙熙攘攘的人流。

 

    在国内,到诸如咖啡厅、茶座之类的地方,老板是特讨厌顾客流连忘返的,尤其是一些占着座位不消费的“准顾客”。如果停留时间过长,没准就遭老板的白眼。加拿大恰恰与此相反,你可以在咖啡厅内等人,你可以在咖啡厅内看书,学生甚至还可以在这里处理作业,根本不需要产生被“撵”的心理负担。他们要的就是“人气”。

 

    因为人少,加拿大的劳动力十分短缺。工厂、农场、蔬菜基地、商场、餐饮业、家政市场等我所能了解的行业,都大量使用外来打工者。我所见到的打工者有来自墨西哥、巴拿马等中美洲一带的,还有越南、柬埔寨、老挝、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南亚及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的,这些打工者有的是正规劳务输入的,但非法的偷渡客也不在少数,如我国福建沿海一带就有不少偷渡到加拿大的打工仔,长期滞留。受加币的含金量远大于人民币(一加币等于七块多人民币)的利诱,国内一些到加国探亲的老年人,也“勇敢”地加入到了打工行列,不过这种行为都毫不例外地属于“黑工”。

 

    初来乍到,我发现各小区的马路旁不断堆积有等待收集的废弃物,小到成叠的陈年报纸、成捆的废旧书籍、电脑、电视、微波炉一类, 大到桌椅、沙发、自行车等,甚至还有冰柜、席梦思床垫、烧烤炉等不一而足。有的已经损坏,能不能维修好我鉴定不了,但有的明显是被升级产品替代下来的,丝毫不丧失使用价值(我曾经在雪地里捡回一台14吋的彩电,图像稳定,色彩逼真。可惜儿子家里的电视已经绰绰有余,又无奈抛弃)。这不是国内无处不在的废品收购者梦寐以求的物品吗,为什么在这里无人问津?儿子见我满腹狐疑,因此告诉我在这里生活的几项常识:一,这里的废品、垃圾都有市政部门统一收集,统一处理。除树叶杂草外,都是一周收一次。二,有点毛病的家具如果自己不会修,一般不会找人修理,因为这里的手工费太高,修不如再买新的,所以就干脆抛弃。三,这里的体力劳动者收入丰厚,像垃圾收集工、建筑工、汽车修理工、司机等的月收入已能和儿子一类白领的薪金一比高下,像加拿大人人都离不开的汽车如果出了毛病,配件成本费三二十元的,那么人工费就需要数百元,让你的钱掏得心疼。

 

    还有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我在国内理一个小平头两元,到了多伦多,理同样的发型,不给洗头,基本费用七加币,外加百分之十的小费一加币。如果连洗带理,一共就要收费13加币,折合人民币90多元,是我国内两年的理发钱,让我不可避免地想起伟人毛泽东的谆谆教导——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临回国的时候,我坚持三个月没有理发,苍白的头发几乎盖住了耳朵,体验了一把“不修边幅”的艺术家感觉。

 

    值得一提的是,儿子所熟悉的理发店老板是一位越南女性,40岁上下,风华正茂,玉树临风。除自己的母语外,还可以熟练地用英语、普通话、广东话与顾客交流。她第一次问我理什么发型时,我要求耳朵两边保持一定角度,上面是平的。她马上总结说,方方正正的,纸盒子模样,革命头!一边说一边三下五去二的干了起来。虽然她快人快语,但手艺也像多伦多其他的理发师一样,只会依着头型比葫芦画瓢样推剪,理出的头型实在不敢恭维。

 

    用儿子的话说,加拿大是“资本主义式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高收入、高消费、高税率、高保障的“养懒人”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尤其完善。它尤其不像美国到处树敌而行事低调,所以这个国家也因此赢得了社会稳定的美誉。

 

    加拿大并非人人富有,相反,我却有幸几次见识了街上的乞讨行为,被当地人称之为“行为艺术”。不过,这些“另类”并不让人厌而远之,而是眼前一亮,趋之若鹜。他们往往出现在大型集会的出口处,全身银光闪闪的太空服,脸、手等暴露部分涂满银粉,站立在特制的圆形木台上,脚下备一捐款箱,只要有面善者经过,即用太空动作(即颤颤巍巍、动静有致的肢体语言)弯腰伸手示意。不知道他们的实际效果怎么样,但许多人先是好奇地围观,继而与他们合影留念,最后再慷慨地施舍加币。

 

 

   

 

   在摩肩接踵的人流中,如果你无意碰到了摩登女郎的坤包,她们都像事不关己一样,没有丝毫的防范意识,更不会投来警惕的目光,尽管当地的主流媒体也偶有报道抢劫事件。日常消费,社会主流多为信用卡,小宗的购物付款,从不见收银员对顾客递上的加币翻过来倒过去地审查,更没见验钞器虎视眈眈。对此我挺纳闷,富甲天下的美国都有假钞作乱,难道加币就刀枪不入?后来,终于见到一则相关的报道,说加国某边境发生假钞入境案,有多少多少张流入境内,提醒国民严加防范。从防假币还需要提醒来看,加拿大的货币确实比其他国家“干净”。

 

    因为我是搞教育出身,与教书育人有着难以割舍的情缘,有时会不自觉地走进神圣的学堂。加国的学校外观不一定漂亮,但用“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来概况毫不为过。小学生上午9:30上课,下午3:30校车送到家。且不说他们每周只有两次家庭作业,仅就学校采用开放式教学,课堂上学生可以随意交流、自由发言,下了课教室里、走廊上能够席地而卧,整个校园无拘无束的氛围就让国内的莘莘学子们不敢想像。

 

    在我国,钢琴可是高档消费品,不要说私人购置的会珍爱有加,就是拿国家的钱买来的也会严加管理。但我在参观约克大学时,曾无拘无束的进入他们音乐系的琴房里,用钢琴释放了对音乐的热爱。

 

    宗教是世界各国都避不开的话题,信教自由一直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加拿大历史上是英联邦的殖民地,居民多皈依盛行于欧洲的基督教或天主教,都是耶稣的信徒。现在的加拿大最广泛地吸收世界各地区的移民,所以一枝独秀于原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也逐渐在加拿大有了“市场”,穆罕默德也有了一席之地。扎根于东亚沃土的佛教是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教,但我却没有觅到他的踪影。儿子说,多伦多有一处佛教寺院,被座座价值百万的私人别墅包围在某个富人区,方丈是一个法号叫星云的老和尚,儿子家有一张他书写的墨宝。由于我开始留意佛教的动静,一次在电视的中文频道中,发现慈眉善眼的星云大师还讲经布道呢,只是我历来对宗教不感兴趣,所以释迦牟尼大弟子的“阿弥陀佛”真经始终没能进入我的心境。

 

    在加拿大,教会是公益事业,政府鼎力资助,所以我见过的教堂都设施齐备,什么办公区(包括办公室、会客室、图书资料室等)、讲经区(包括大礼堂、小礼堂、放映室等)、餐饮区(包括厨房、餐厅、盥洗消毒室等)、健身区(包括篮球厅、乒乓球厅等)、后勤区(包括休息室、婴儿收容室、幼儿玩耍室、更衣室等)、停车区等应有尽有,包括唱诗班使用的三角钢琴、宣传演出的架子鼓铜管乐等道具一应俱全。                                                                                                    

    为了最大限度地将居民吸引到教会的周围,每逢盛大节假日(比如圣诞节),教堂都会全力以赴,举办讲经会,演出文艺节目,筹备丰盛的聚餐会,由虔诚的教徒出面热切邀请远近不信教的居民共同前往,而这些教徒们不惜开上自己的私家车义务接送。我们一家人虽然不入教派,但为了寻开心,也曾几次应邀到教堂大快朵颐过精美的食品, 欣赏过虔诚教徒们精彩的文艺演出。

 

    虽然教会的煞费苦心在我们衣食无忧的探亲者身上少有收获,但对刚刚落地加拿大的移民确是屡屡奏效。这些人初到陌生的国度,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有的安家、找工作迫在眉睫,有的精神上极度无助,教会及时伸出友谊之手,给以精神慰藉,或者配合联系工作,这些人就会以感激的心理结合在他们周围。

 

    我在加拿大期间,出现过一个华裔移民“蒋国兵”跳桥自杀事件,从一个侧面说明加拿大并非所有移民者的天堂。蒋国兵,湖北省高考理科“状元”,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的高材生,在人人仰慕的国内著名高等学府求学时就“贵”为班长。他在清华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以后,又赴美国及加拿大深造,获得双博士学位。这样一位非常优秀的栋梁之才,由于在加拿大一直找不到与核物理专业对口的工作,又不善于与人交流排解苦闷,不堪生活压力时选择了不归路。据儿子介绍,蒋国兵之所以如此轻生,主要是头上笼罩的高学历光环作怪,而忘记了加拿大接收的移民中高学历者比比皆是。这些人落地后想生存不难,毕竟加拿大劳动力十分缺乏,但想一步到位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就不很容易。很多初来乍到者都要从体力活干起,经过几年的调整和心理磨练,才能安居乐业。而当地的教会及时把这些人发展为对象,既宣传了信仰,扩大了队伍,又帮个人(实际是社会)解决了困难,何尝不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事呢!

 

    历史上最先抢占加拿大地盘的是殖民主义老手英国和法国,所以现在的英语和法语并列为官方语言,当地的风俗习惯也脱离不了欧洲传统。一年当中,当地固定的节日有1月1日的元旦节、7月1日的国庆节、11月1日的万圣节、12月25日的圣诞节,另外还有一些随时而定的节日,如感恩节、复活节等。在这些众多的节日中,最有特点的是万圣节——款待鬼魂来访的日子;最隆重的要数耶稣诞生的日子——圣诞节,其热闹程度可与我国的春节相媲美。

 

    像我们东方民族爱用红色表示喜庆,而西方则用白色表示圣洁一样,我们最忌讳的就是地狱里的骷髅鬼,而西方偏偏设置鬼节,美其名曰“万圣节”(HALLOWEEN)。每年的10月31日夜是西方一年中最闹鬼的一夜,所以也叫“鬼节”。万圣节期间,许多公共场所都布置装潢,诸如鬼怪、南瓜灯、黑猫以及巫婆的扫帚之类。居家院落当然也不甘寂寞,有人门口吊着骷髅鬼,遍扯蜘蛛网,令人毛骨悚然;有人户前拴几根乱马交枪的玉米杆,让人不可思议;更有甚者,有人利用门前空地设置充气棺材,棺材中仰卧起坐的憎狞骷髅能自动掀盖窥视外面的世界,让目睹者绕道远行。

 

   据说万圣节起源于远古时代爱尔兰人的宗教信仰。

 

   在公元前五世纪的爱尔兰,秋天在10月31日结束,11月1日就是万圣节,是以爱尔兰为代表的居民的新年,标志着冬天的开始。他们认为,10月31日这天,自然和超自然的界限会变得非常薄弱,时间和空间会突然暂停,逝者的灵魂因此要到处游荡,希望寻找活着的人“附体”(即控制他们的躯体)。活着的人害怕受到其中邪恶幽灵者的伤害,故意身着怪异的服饰,并制造喧闹的场面,驱赶幽灵能在新一年的午夜来临之前知趣地离开。也有些人会挨家挨户地讨要“灵魂蛋糕”或葡萄干方面包,作为回报为逝去的人祈祷,这就是“不给糖就捣蛋”的起源。

 

   之后,罗马人引入这一传统。后来,这种对幽灵世界的信仰慢慢淡化,人们扮成女巫或鬼怪更多成为一种单纯的仪式。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人为躲避饥荒迁到美国,万圣节也随之传到北美。

 

    2006年万圣节的时候恰好我一个人在家,儿子根据这里的风俗事先交待我说,附近的儿童都要在夜里上门讨要糖果,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黄昏不要开灯,以免来访的儿童搞恶作剧。

 

    果不其然,华灯初上的时候,一拨一拨的儿童出发了,我赶忙关掉电脑站在楼上的窗户前,就着外面的路灯看热闹。只见年龄小一点的儿童身穿五颜六色的化妆服,头戴奇形怪状的假面具,手里掂着南瓜做成的“杰克灯”,由家长陪同,挨家挨户地讨要糖果。年龄大的几个人一伙,歪戴着帽子空着手,见谁家有灯就敲窗户敲门。因为家里的窗户密封严实,他们的对话我听不见(即便听得见也不懂),前后几十拨,延续数个小时,没见一个儿童故意恶作剧,倒是许多家庭慷慨布施令我自愧不如。据我所知,凡加拿大家庭绝不会缺少糖果,家长支持小孩挨家讨要,其目的无非是让他们了解民风世俗,体验万圣节的乐趣。

 

   至于“杰克灯”为什么只用南瓜做成?一朋友博客文章中做这样的解释:

 

  某天,爱尔兰男子Jack同恶灵在酒吧畅饮,没想到酒足饭饱后却没钱付帐,恶作剧的Jack就把恶灵禁锢起来用以抵账。在恶灵的苦苦哀求下,Jack要求恶灵保证以后不骚扰自己,他才让恶灵离开。

 

  Jack去世时,他的灵魂因此上不了天堂,只好去地狱求恶灵收留。恶灵认为是Jack自己提出双方不再有瓜葛,所以拒绝了Jack的请求。看在已往交情的份上,慷慨给Jack一根点亮的小蜡烛,指引其灵魂在天地之间倘佯。这根小蜡烛放在挖空的萝卜里,称作“JACK LANTERNS(杰克灯)”。后来,当地小孩就刻意模仿,挖空萝卜放蜡烛点灯。

 

 这个习俗传到美国后,人们发现圆圆胖胖的的南瓜更适合放点燃的蜡烛,所以“杰克灯”自然就被南瓜独霸,南瓜灯也成为万圣节最应景的道具之一。  

 

    这年的圣诞节与万圣节比较,又完全是另一种气氛。圣诞节前几天的一个夜里,儿子开车带我到闹不清方位的一商场选购了一棵苍翠的圣诞树,有胳膊粗细,3米来高,大概是独棵的针叶松,挺茁壮的。回来后装上铁质的专用底座,安置在一楼的客厅正中,正好顶天(花板)立地。儿媳又用各色小灯笼略加装饰,配上闪烁缤纷的彩灯,一个西洋风情的童话世界即刻呈现在眼前。儿子还因此告诉我们,若在壁橱上放一袜子,那红衣红帽白胡子白眉毛的圣诞老人会沿着烟囱悄悄地把圣诞礼物装在袜子中等等,说得一把子年龄的我们夫妻俩童心荡漾。

 

 

   

 

吃过晚饭,沿着小区感受异国情调的节日气氛。抬头望去,只见家家户户、房前屋后、张灯结彩、美不胜收。尤其是一些不惜用彩灯装饰整座楼的人家,那从空中倾泻而下的彩色饰灯,似瀑布,如银河,五颜六色,灿如星云。衬着一望无际的皑皑白雪,一幅圣洁、和谐、平安的夜景让人陶醉其中。

 

 

   

 

  我在多伦多住了一年,对加拿大的整体感觉8个字:天蓝、水碧、树青、草绿。

 

    漫步加拿大,最常见的是: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汽车跑。就工业中心多伦多而言,很少有拔地而起的烟囱,更不见直插云霄的滚滚浓烟。没有烟尘的浓笔重抹,天空经常是碧蓝碧蓝的,蓝得深邃,蓝得高远,蓝得令人心驰神往。尤其是经常有教练机掠过高空,在蓝天中拖出笔直的彩带,那种绚丽,更让人无比陶醉。

 

    加拿大的湖多。且不说多伦多所处的人人皆知的五大湖无边无际,仅那些说不上名字的湖泊都烟波浩渺,到处可见。人少,废弃物少,环保意识强,湖水没有污染,清澈透亮,鸭戏鱼游。若泛舟湖上,穿行在荡漾碧波中,抬头蓝天,低头碧水,人的心灵都会被净化。每逢周末,不断有轿车拖拉着(或驮着)游船从公路上疾驰而过,不用问,这一定是一帮履约者到某一湖面去娱乐休闲。

 

 

 
 

 

 

 

    加拿大的树多,森林遍布,国土绿化率高。根据其人口与绿化面积的比例,可以判断那郁郁葱葱的森林不是人工栽培的,原始无疑。由于人为破坏少,至今森林密布,连片联区。森林是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乐园,小到野兔,大到梅花鹿,不但在加拿大的原始森林中出没,有时还在公路上出现,加拿大很多公路上都因此立有大型牌子,大型动物奔跑的图形十分醒目,外加 “动物出没,谨慎驾驶!”的提示。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瞻仰多伦多市政府的风采,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大楼门前如茵的草地上,竟有拖着蓬松大尾巴的小松鼠自由嬉戏,还不断向游人讨要食品呢!由于森林在涵养水分、调节气候、阻挡风沙、净化空气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加拿大是一个非常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包括我在内,国内许多到一定年龄的人都患有高血压,终生服药,痛苦不堪。而到了加拿大以后,由于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心情舒畅,不消多长时间,血压计的汞柱就颤悠悠下降,药免了,血压终又重返正常。

 

    漫步多伦多的郊外,除去碧波荡漾的湖水和郁郁葱葱的森林,要么是集中开垦的农场,要么是芳草萋萋的绿地。当然,我说的不是加拿大人爱在房前屋后修剪整齐的草坪,而是“春风吹又生”的野草。这些默默无闻的野草不避贫瘠,见缝插针,或低矮,或没胸,或稀疏,或茂密,将沙土牢牢锁定。由于植被茂密,基本上找不到裸露的土地,故加拿大刮风不起尘,十天半月整理一次卫生,抹家具的水到最后都不变颜色。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