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奇婚——“阿夏”制
在长江上游的金沙江两岸,川滇交界的云南省宁蒗县北部,有一个神秘、神奇、神往的泸沽湖。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有一个孤儿,每天爬山登坡替人放牧,尽管栉风沐雨、缺吃少穿,但持之以恒、从不偷懒。 孤儿的勤劳感动了上苍。 一天,一条大鱼托梦对他说:“善良的孩子呀,你太辛苦了。 从今以后,你饿的时候就割我的肉充饥吧!”孤儿醒来后,循着一个很大的山洞找到了大鱼。他试着割下一快鱼肉,果然喷香可口、腹饱神足。第二天,他发现昨天割过的地方又重新长满了新肉。以后每天都是这样,循环往复。是墙总透风,这件事不巧被一个贪心的财主知悉了。为把大鱼据为己有,他重金笼络一些人,用粗粗的绳索将大鱼牢牢地拴住,套上九匹马九头牛使劲向洞外拉。当大鱼被拉出洞口时,汹涌的大水尾随而出,顷刻间就吞没了大地万物,汇聚成一汪碧绿的湖水。
当时,一位勤劳的摩梭母亲正在喂猪,两个天真无邪的儿女在旁边快乐地玩耍。见洪水奔腾而来,母亲急中生智,顺手把两个孩子抱进猪槽,自己却永远葬身洪峰。顺水漂流的两个儿女因此就成了这片人类的祖先——我国纳西族中的摩梭人。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母亲,人们称这个湖叫“母亲湖”,即现在的泸沽湖,有人还用整段木头做成“猪槽船”,划入泸沽湖缅怀英雄母亲。
五十余平方千米的泸沽碧湖十分优美,像一个古朴而宁静的睡美人,静静地舒展在青山的怀抱中;而周围高低错落的山峦,各显妖娆。清晨,薄如蝉翼般的轻雾如纱似罩,让她的容颜时隐时现;中午,艳阳下的湛蓝似迷人的霓裳,让她显得庄重而大方;月夜,泛银的微波像她的温热耳语,让人迷离而又神往。尤其是缓缓滑行于碧波之上的“猪槽船”和徐徐飘荡在天水之间的摩梭民歌,就更使泸沽湖增添了几分古朴、几分宁静、几分柔美。有诗人赞云:“泸沽秋水阔,隐隐浸芙蓉。并峙波问鼎,连排海上峰。倒涵天一碧,横锁树千重。应识仙源近,乘槎(chá 木筏的书面语)访赤松。”实至名归。
如果说泸沽湖的自然之美让人流连忘返,那么它独特的民俗风情更能引人入胜。在这如诗如画的湖光山色之间,生活着当今世界上唯一延续母系氏族特点的摩梭人,他们至今仍坚守着自己独特的婚俗——以母系为中心的“阿夏”婚姻,被世人称为“神州大地女儿国”。
在泸沽湖畔的每一个山湾村寨中,都可以看到穿着秀丽、各具风韵、像泸沽湖一样美丽的摩梭姑娘,它们不仅美丽、勤劳、善良,而且情真意切,大胆编织着花季少女的梦想,勇敢追求着属于自己的至真至诚的爱情。
摩梭人
摩梭人属纳西族,其父为藏族,母系先祖为纳西族,入口4万余,世居滇、川交界之泸沽湖。 摩梭人特有的“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形式和母系大家庭的生存方式为世上独有。 摩梭族的家庭血缘按母系算,财产由女性继承。 母系为之长,掌管财务分配和劳动分工。 兄弟姐妹共住母亲家中,同吃同住,永不分家。 男人(舅舅)通常不参与日常劳动,主要负责看管、教育姐妹的孩子和对外往来等礼仪事务。 因为是女人劳动,女人当家,所以女人的地位高于男人,因此泸沽湖被世人称作最后的母系部落。
泸沽湖边蹲伏着一座状如雄狮的戛(jiá)姆神山,传说是戛姆女神的化身。因心爱者离去,这位多情的女神悲伤不已,于是发下誓愿,变成戛姆神山,守护戛姆湖畔的摩梭女性,世世代代真诚相爱,世世代代美好生活。她保护四周的摩梭姑娘健壮娇美、能歌善舞;她保护八方的摩梭小伙勤劳勇敢、气质豪迈;她保护摩梭湖畔五谷丰登、牛羊肥壮。
摩梭人感激戛姆女神的钟爱,推她为众神之首,在戛姆建寺立庙,顶礼膜拜。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无论老少,都要身穿节日盛装,从四面八方涌来戛姆神山,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朝拜女神。摩梭儿女在这里尽情地对歌、跳舞,转山、赛马、野炊、露宿,渴望已久的青年男女趁机寻找“阿夏”意中人。
“阿夏”,在摩梭语中是“朋友”或“最亲密的朋友”、“最亲密的旅伴”的意思,阿夏婚也就是朋友婚。准确说这不算婚姻,是一种独特的两性关系。
有人将这种特殊的婚姻关系总结为:
(1)建立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亲家庭,属于两个家族、两个不同的氏族、两个经济范畴,遵守外婚制,即氏族内不通婚。
(2)与他族男娶女嫁的婚姻模式不同,男不娶,女不嫁。通常是男子夜晚到女子的“深闺”留宿,天一亮便起身离去,参加自己家族的劳动。这种夜聚明散的方式决定了双方家庭没有利益往来,叫做走婚或偶居,所以结交“阿夏”关系的夫妻没有实质上的经济联系。
(3 )在这种婚姻方式中,双方互称“阿夏”,即以朋友相称,不用“婚姻”一词,仅仅是偶居,当然也就没有现代婚姻的神圣,不承担社会责任。这种偶居有的长达几年、几十年,短的也有几个月或几天,处于非常不稳定的状态。
(4 )一个人一生中结交的“阿夏”特别多,一般都在数十个。
(5 )婚生子女属于女方,由母亲抚养、教育,而男方没有教养责任和所有权。
(6 )这里的母系家庭一般在20人左右,多者达40多人,按母系计算血统,财产在母系内继承。
(7 )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上有不可动摇的崇高地位,家庭中的所有事物都有母亲做决定。 如:家族仓库的管理权属于母亲,需要粮食时由母亲开仓分粮,男性不得染指;即使日常吃饭,也有母亲分配,实行“分食法”;如果需要借钱借物,也只找母亲;就连春种秋收夏管冬藏都由母亲安排指挥。
只有隆重的节庆大典时,风俗礼仪才由舅舅主持。
在这神奇的地方,家里抚养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外甥,而自己的儿子又由“阿夏”家的舅舅来照顾。 到了农忙季节,女方需要帮忙时,男方也会慷慨前往。在这样的家庭中,绝对的至高无上的爱情,是“阿夏”的坚实基础。爱情的火花只要碰撞产生,就可以结交“阿夏”关系;一旦感情不在,“阿夏”自动解除,就可以寻找更适合自己的两性伴侣。这就叫“阿夏走婚”。
因为结交“阿夏”不设界限,双方暮来晨往,所以这种婚姻方式不可避免的带有群婚的残余。比如说,共一个“阿夏”的,有母女,有甥舅,有姨侄,有姐妹,或者俩兄弟和母女俩结交“阿夏”,或者父子俩和姊妹俩结交“阿夏”等,他人想象不到的光怪离奇的两性关系,在这里都可能发生。不同的辈分也有两性关系,无论如何也难逃原始婚姻残留的痕迹,是现代文明的畸形儿。
当然,结交“阿夏”的途径不光是宗教和祭祀活动,共同劳动和偶然相遇也会发生。
在途中偶尔碰面,如果男女双方心生爱慕,就可以用吹口哨、对歌等方式进行试探。
这时的男方唱道:“我是牛奶,你是泉水,牛奶和泉水可以交融在一起”;
女方表示:“我是盐巴,你是茶叶,盐巴和茶叶可以煮在一起。”
因此表示同意“阿夏”。
如果不乐意,男的就唱:“两朵好看的花,长在两颗树上,可以把他们摘下来,可是却不在一起”;
女声唱道:“金鸡、银鸡,虽然都是鸟,但是一只尾巴长,一只尾巴短。”
不同意就算了,可以各自走开。
在长期的“阿夏”婚姻生活中,根据双方的感情和意愿,他们也会从分居走向同居,共同生活在同一个母系家庭中。由于同居是自愿的,一旦感情不合,就可以自动离散。到目前为止,这里大多数人仍然坚守着这一古老而神奇的婚姻形式。
摩梭人把13岁作为人生的新起点,要举行隆重的“成丁礼”,在每年农历的大年初一早晨举行。 换句话说,只有到了13岁的摩梭男女,才能加入“阿夏”行列。
每年春节的早上,家中凡有满13岁的丁男,都要举行庄严的“穿裤礼”;有年满13岁的黄花女,则进行“穿裙礼”;意即成丁。举行仪式时他们要双脚跨门槛,或者男靠在火塘边的左柱子上,女靠在火塘边的右柱子上。不管哪种方式,双脚均需踏在猪膘和粮袋上,象征日后丰衣足食。成丁者向长辈叩头,长辈回赠礼品,亲朋好友都带礼物前来祝贺。
从此,这些人可以随意找“阿夏”了。
在这里,古圣先贤不设置情爱的条条框框,所以,摩梭儿女少有单身的孤寂,难尝失恋的忧伤,他们似乎为爱而生,为了追求幸福美满的爱情而降临人世。允许不断地寻觅,敢于大胆地表白,摩梭人把属于个人的情爱紧紧地掌控在自己手中。
“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 ”歌声飘荡的泸沽湖畔,让人怀疑这里就是《西游记》中的女儿国!
泸沽湖因摩梭儿女的爱情而美丽,女儿国因泸沽湖美丽而神秘。泸沽湖的蓝,摩梭人的美,都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因此有人这样的感悟:泸沽湖畔的摩梭人是否找到了前世今生的梦......
最后告诉大家,当今的摩梭族中,母系大家庭并非绝对。相应的,父系家庭有之,母系、父系并存的家庭仍然有之,稳固的家庭婚姻并不鲜见,人类文明没有止步,社会前进并非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