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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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说过想写一篇关于“歧视”的文字,朋友第一反应就是惊讶,“这是一个好大的命题呀?!”言外之意:你能驾驭得了吗?是的,我理解朋友的疑问,但是我觉得不管是什么样的问题都是可以谈论和阐述我自己的观点的。我会避免因为想到自己的渺小就不去考虑更深一些的道理,“位卑未敢忘忧国”草民也有议论世间大事的权利,更何况“歧视”的话题本来就是时刻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说一下自己的体会与看法并不能算上什么高深莫测的行为。希望能把这个话题讨论清楚一些,至少把自己的观点缕顺一些,表达出来,自由的表达出来。

一.我少年时代的“歧视”行为

我小的时候在学校里喜欢给同学起外号,有时候会因为同学长得胖就叫他“猪八戒”,有时会因为一个同学讲话口齿不灵,就叫他“小结巴”,我还因为同学的姓氏就随便给他安上一个电影里面看到的特务坏蛋的名字。现在知道自己过去做过的这一切“坏事”其实都是一种“歧视”的行为,而且这样的歧视意识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父母教给我的。相反妈妈会一直纠正我的错误,不要“乱开玩笑”“不要取笑别人”要记住“笑人不如人”。后来慢慢长大了,我知道妈妈说的都是对的,我现在自己就胖得像一头猪一样,而且说话还磕磕巴巴,英语讲不好,汉语也不利索,看来这是补偿我小时候的荒唐错误了。

再大一点的时候,我会嘲笑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也会对一些家里条件不好的同学另眼相看。我觉得这也是“歧视”,这样的歧视与嫉妒心一样也是与生俱来的。歧视会发生在当我自己体会到自己相对于别人的优越性的时候,例如会比较身高,跑赛的快慢,午饭的好坏。嫉妒会发生在我自己体会到自己不如别人的时候,这样的例子就很多了。不管歧视还是嫉妒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当一个人体察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的时候,心里就会产生这样的比较的落差。

这种心理上的问题会随着年龄的长大,外界的教育而有所改变。但是这种比较的心理活动是不会改变的,改变的只是行动上的反应。我会逐渐掩藏自己的歧视与嫉妒,表面上保持平静,甚至刻意掩盖掉自己心理上的歧视与嫉妒,但是它们却自始至终的存在着。现在我体会到这样的比较是会一直存在的,这是自己心理的主观活动对于外界客观事物的一种条件反射。它会一直存在,不管我的年纪和教育程度如何。只不过我自己的行为准则会得到改善,所谓的修养。例如说,小时候看到残疾人会怪叫着取笑他们,而现在的我会主动为他们让路,开门。这样的心理活动叫什么呢?应该叫做“同情”,但其实同情也是一种变相的歧视,只不过把心理比较后的反应用一种善的形式体现在行动上了。

二.成年后的歧视

如果说少年时代的歧视是带有一种“先天性”的心理活动,那么长大以后的歧视行为就完全是在某种环境下,教育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后天性”的心理活动了。先天性的歧视只是比较每个人自然条件的不同,例如身高体型,衣着穿戴,这样很表面很肤浅的比较。那么后天性的歧视就是和人的(还是只说我自己吧)自身经历有关了。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对于不同省份的人的歧视,所谓的地域歧视。我是辽宁沈阳人,从小长大的过程中对自己的家乡充满热爱,觉得东北哪里都好,山美水美人也美,就连新闻联播之后的天气预报都把东北的几个大城市排在前面(后来才知道是按照纬度排顺序的)。那个时候沈阳城里总有一些从外地来的打工人员(那时候还没有打工这个词)修鞋的掌鞋的是河南人,打家具的是四川人,弹棉花的湖南人,崩爆米花的山东人。那时候的心理就觉得大中国就是沈阳好,当时香港还没收回来,收回来也不一定有沈阳好。其他的外省市都是穷穷破破,那么外省市的人自然也就是不如我们沈阳人过得好。这种心理上的优越感,也就是一种歧视,而且这种歧视是来自后天的环境与教育。好玩的是,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有妈妈提醒我:笑人不如人。反而妈妈都会嘲笑那些外地人,还时不时告诫我“小心那些外地人,他们不说普通话,一天到晚嘴里叽里咕噜的不一定算计什么呢!”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长时间,甚至到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同学来自天南海北聚到一起,还会五花八门的比较,总之都是自己的家乡是最好的。这样的故乡自豪感其实和小时候的嫉妒心一样也是一种歧视,只不过披上了热爱家乡的外衣,是属于半先天半后天性的歧视。

后来工作了,在社会上行走,发现全国各地都是这样的地域歧视。南方人笑话北方人,天津人笑话北京人,苏州人笑话扬州人,大连人笑话东北人。笑话的理由各种各样,笑话的段子也层出不穷,再后来出国了到了加拿大,发现这里的人也有地域歧视,至少关于纽芬兰省人的笑话就很多。

但是这样的歧视心理是可以改正的,只要你去到一个地方,住上一段时间,交上一些朋友,你就会自然而然的改正掉自己心理上的这种地域歧视。让自己心理的比较趋向更加客观更加公平的方向,只要你还有一颗愿意接受的心。

文化的歧视和地域的歧视是一样的,都是由于彼此不了解而产生的比较上的误会。我们中国人都有民族自豪感,这种自豪感体现在文化上就更是明显。中国在历史长河里强盛过也衰落过,在各个阶段也总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或是批判,或是反省,但总的来讲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还是热爱自己的文化传统,并且以此为荣。我自己也是这样的。热爱自己国家的文化没有问题,但是歧视其他国家其他地区的文化就是一种短视的心理问题了,更有甚者这样的歧视是在没有具体比较的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做出来了,就是更加错误的了。在这篇文字里,我只想说文化的歧视是存在的,汉族文化歧视少数民主,中国文化歧视东亚文化,东方文化歧视西方文化,反之亦然。

刚才说到大学时代,突然记起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也有一段关于歧视的有趣的描述,书里是这样写的:在大学里,理科生瞧不起文科生,外语系瞧不起中文系,中文系瞧不起哲学系,哲学系瞧不起社会学系,社会学系瞧不起教育系....。这样的事情是存在的,我都把它统一到后天性歧视的范畴里。

我觉得后天性的歧视行为是可以通过学习,交流,相互的了解来加以改正的。我当初没有去过那里,没见过那里的人,没了解到那里的文化,所以我有道听途说的歧视。现在我去过了,认识了那里的人,也明白了彼此的不同之处,那么我心理的误解与歧视就会逐渐减弱逐渐消失。

三.种族歧视

移民到加拿大之后,生活在异族的包围中之后,开始面对和思考种族歧视。如果按照我在上面的区分,我认为种族歧视是属于成年后的先天性歧视。孩童时代的先天性歧视可以通过教育来加以改变。成年时代的后天性歧视可以通过沟通与了解来逐渐消除。但是种族歧视我认为是很难消除的,因为人种的差别是巨大的,是可见的,也是非常容易被拿来比较的。而且这种比较是先天性的自然选择,无法逃避。举个简单的例子,我都希望我的孩子长大后会找到一个中国人结婚生子。或者说首选是中国人,其次亚洲人,再其次欧美人,最后非洲人。我说过这篇文字就是自己的真实想法,不会逃避自己内心的歧视。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问题,而这样的问题也可能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果我隐藏起来就无法做到真正的讨论了。

其实人种的不同是每个人都会认识到的问题。小孩子在学校里上课,各种种族肤色的孩子在一起读书,但是放学后在一起玩的还是自己种族的孩子多一些。当时这里面也有文化的方面,毕竟种族与文化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

种族的歧视是存在的,而且目前愈演愈烈。我看不到一个真正的解决办法。制定法律法规只是表面的临时的约束。随着客观条件的改变,例如资源的减少,人口膨胀,这样的约束会变得更加薄弱。我曾经以为通过全民教育可以改变或是减弱种族歧视的问题,但是我现在并不对此抱有希望。因为种族差别是真实存在的,而人的内心的比较是先天的,是无法抹除的。也许只有民族的大融合,各种族之间的全面通婚,几代之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能真正打碎种族间的差别, 但是要做到这一步之前就是要在人的心理上消除种族的区别,而这又是一个往复的悖论。

写到这里就停笔了,希望听到不同的见解,抛砖引玉,谢谢。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uarx' 的评论 : 谢谢你,竟然连夸了我两遍!
Quarx 发表评论于
写的非常好。文学城中难得呀。
Quarx 发表评论于
写的非常好。文学城中难得呀。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每天一讲' 的评论 : 哈哈哈,谁让你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读书人”?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每天一讲' 的评论 : 老大,期待有一天你有时间了,也把你的体会写出来。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五次郎' 的评论 : 我也同意你的看法,所以比较悲观但也是真实的结局。当地球的资源行将枯竭的时候,或是可以预见的枯竭的时候,种族的毁灭就会开始了。就像有个朋友说美国人给广岛有原子弹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因为不是一个族类。但美国人就绝不会给德国人投原子弹。
五次郎 发表评论于
只有有种族,民族等文化传统,种族歧视就不可能消除,它是与文化配套的东西。同人种的人通过文化融合可以基本消除种族歧视。不同人种之间则绝不可能,种族歧视的消除前提条件就是人种差异的消除。
红蚂蚁和黑蚂蚁没法不互相歧视。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yk' 的评论 : 种族的融合也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种族毁灭。不过加拿大有一个种族:Metis 这个种族是法国白人和加拿大土著人的混血。现在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庞大的种族。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每天一讲' 的评论 : 老大,只怕有一天种族的歧视会将你我的生活彻底破坏掉。
ayk 发表评论于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种族融合就是扯蛋随着人口越来越多矛盾将会越来越激化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iyiqing' 的评论 : 谢谢支持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白手套' 的评论 : 谢谢支持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快乐退休' 的评论 : 谢谢你,希望都能减少这样后天性的歧视
yiyiqing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必须赞!
白手套 发表评论于
非常好的文章,学习和不断自省是我们每个人一生都需要做的事情
快乐退休 发表评论于
赞作者。写的非常好,非常坦诚的一篇文章。希望多有这样的讨论。
文化相同或相似的人愿意多在一起或者通婚,只要不是歧视其他的人,懂得尊重其他文化或族裔,应该是很正常的。对于族裔我是这样认为的,其实每个族裔都有优秀的人才,也都有败类。我们不希望被歧视,就首先不要歧视别人。这要通过教育和我们自身的修养来提高。来北美多年,就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一生下来什么都没有做,就低人一等,被人歧视,只是因为我们的肤色,贫穷,身体上的缺陷等等,我们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在中国,感到依然充满了歧视,会让人很不舒服,大城市人看不起外地人,城里人看不起农民工,有钱人看不起穷人。。。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喜爱心' 的评论 : 其实你讲的对,外貌不单单只是长相。脸庞眉目是天生的,个人的清洁卫生仪容整齐是可以做到的。整体的个人气质也要比简单的容貌重要的多。所以这方面的歧视或被歧视都是个人修养的部分。谢谢
喜爱心 发表评论于
另外说道长相,长得好确认有优势,但工作上完全以貌取人的病不多。有些工作确认对相貌要求要高一些。比如与客户打交道的工作,形象太差确认无法胜任,这个与歧视无关。每个人都应该发挥自己的长处。平等不是平均,而是平等的机会。同样一个工作,能力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如果涉及与客户打交道的工作,外貌突出的本身就应该更具备竞争力。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喜爱心' 的评论 : 讲得好!
喜爱心 发表评论于
只要有人的地方,有资源竞争的地方,就一定会产生比较和竞争,我想这就是歧视产生的根本根源。至于方向可以发展成地域,家境,外貌,还是种族,就在于比较竞争的环境和领域了。歧视的心理是无法消除的,而通过法规法律的方法并不是要消除歧视,而是消除因为歧视心理而造成的不公平竞争。教育素养和人品是克制这种歧视心理的工具。只有对自己能客观认识的人,才可以有公正善意的眼光,而非肤浅偏颇的俯视他人。 另外,为什么会被歧视,也应该是被歧视一方自省改进的。尊敬只有赢得,不可能赋予。我们的行为举止品性,甚至外貌仪表,是否尽力做到最好,让人无法挑剔?我们在与人交往中,是否是不卑不亢,是否能维护自己族裔的尊严而非一味讨好他族?如果自己本身就不懂得尊重自己,又如果能获得外界的认可与接受呢?
周回陶钧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遍野无尘' 的评论 : 但是找工作面试的时候,长相也是很重要的。不过这也无法定义是不是歧视。
遍野无尘 发表评论于
歧视是普遍的,长期的,有时候甚至是必要的。--例如搞对象,为什么要看长相,这不是歧视长得丑的吗?
还有教堂,庙宇,党派等

但是有些歧视是 没有必要的,应当被禁止的。例如工作场合对长相的歧视,是没有必要的,应当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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